近年来,学界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陈寅恪热”,纷纷扬扬间或存在一些有所目的的论述,但这并不能掩盖陈寅恪的学术成就及其影响力。本文旨在回归对陈寅恪学术思想的研究,以其代表作《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为根据,探讨陈寅恪治“不古不今之学” ——中古史的特点,并将之归纳为三点:(一)重视地域,于家族兴衰中探求制度渊源;(二)立足种族,于胡化汉化中分析政治问题;(三)拓展史料,于常见材料中发现新知。
一、重视地域,于家族兴衰中探求制度渊源
地域和家族是陈寅恪解读中古史政治问题的关键因素,他指出:“盖自汉代学校制度废弛,博士传授之风气止息以后,学术中心移于家族,而家族复限于地域,故魏、晋、南北朝之学术、宗教皆与家族、地域两点不可分离。”
人物是家族的基础,政治人物的行为、选择反映了家族的家学与立场,也影响着家族的发展走向,家族的文化、兴衰又与地域集团的氛围、命运紧密相关,影响着政治制度、文化走向。因此陈寅恪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从政治人物入手,考政治人物的籍贯、家学、仕途轨迹、政治归属等情况,以探讨隋唐各类制度文物之渊源,足见其对家族、地域的重视。例如,在论证“北齐文物即河西及南朝前期之遗产”时,陈寅恪征引李韶、崔光的史传,指出“韶之家世代表河西文化,光之家世代表南朝前期文化” ,以家族文化代表一方地域文化。在论及隋朝礼仪制度深受南朝影响时,他以裴政为例,指出“裴政为南朝将门及刑律世家,其与卢辩之摹仿周礼,为宇文泰文饰胡制,童牛角马,贻讥通识,殆由亡国俘囚受命为此,谅非其所长及本心也。” 隋建立后,裴政发挥所长,为隋创制律令,真正做到“用南朝之文化及己身之学业,以佐成北朝完善之制度” 。可见隋之律令亦受南朝之影响。此外,因隋代议乐诸臣多是江左士族、南朝旧人,陈寅恪提出“隋制雅乐,实采江东之旧,盖雅乐系统实由梁陈而传之于隋也” ,亦是从政治人物的身份、家族出发来分析制度文化的源流。
在各个地域中,陈寅恪特别看重河陇地区在中古制度文化变迁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中国西北隅即河陇区域在文化学术史上具有特殊性质,并提出了“关中本位政策”概念。他指出“西晋永嘉之乱,中原魏晋以降之文化转移保存于涼州一隅,至北魏取涼州,而河西文化遂输入于魏,其后北魏孝文、宣武两代所制定之典章制度遂深受其影响。” 河陇地区保存了汉代中原的文化学术,历经大乱而不失坠,最终“加入隋唐统一混合之文化,蔚然为独立之一源” 。
河陇地区能够久经乱世而保存汉代中原学术的原因正在于“家族”和“地域”这两大因素:“即公立学校之沦废,学术之中心移于家族,太学博士之传授变为家人父子之世业,所谓南北朝之家学者是也。又学术之传授既移于家族,则京邑与学术之关系不似前此之重要。当中原扰乱京洛丘,苟边隅之地尚能维持和平秩序,则家族之学术亦得藉以遗传不坠。刘石纷乱之时,中原之地悉为战区,独河西一隅自前凉张氏以后尚称治安,故其本土世家之学术既可以保存,外来避乱之儒英亦得就之传授,历时既久,其文化学术遂渐具地域性质。” 当北魏占领河陇地区后,这一地区的世家大族为之效力,有效地延续了汉、魏、西晋之学风与制度文化,起到了“下开(北)魏、(北)齐、隋、唐之制度,承前启后,继绝扶衰” 的作用。
“关中本位政策”的概念是陈寅恪研究中古历史发展的核心线索,也是考证隋唐制度渊源的重要论说之一,这一政策的提出和宇文泰“以少数鲜卑化之六镇民族窃割关陇一隅之地”有关。宇文泰“欲与雄据山东之高欢及旧承江左之萧氏争霸,非别树一帜,以关中地域为本为,融冶胡汉为一体,以自别于洛阳、建业或江陵文化势力之外,则无以坚其群众自信之心理。” 为维护统治,坚定部众信念,宇文泰必须建立一套有别于洛阳、建业和江陵文化的制度文化,因此“关陇本位政策”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形成了。而关陇集团则是在“关中本位政策”下结成的一个地域与利益集团。
陈寅恪认为关陇本位政策的范围很广,影响很大,但实质上是“阳傅《周礼》经典制度之文,阴适关陇胡汉现状之实” ,“虚饰周官旧文以适鲜卑野俗,非驴非马,藉用欺笼一时之人心。” 宇文泰采取府兵制、周官制,“改易随贺拔岳等西迁有功汉将之山东郡望为关内郡望,别撰谱牒,纪其所承,又以诸将功高者继塞外鲜卑部落之后” 等措施,都是“关中本位政策”的例证。
此外,在分析唐朝牛李两派分野之时,陈寅恪也贯彻应用了家族、地域之说,提出:“东汉学术之重心在京师之太学,学术与政治之关锁则为经学,盖以通经义、励名行为仕宦之途径,而致身通显也。自东汉末年中原丧乱以后,学术重心自京师之太学移转于地方之豪族,学术本身虽亦有变迁,然其与政治之关锁仍循其东汉以来通经义、励名行以致从政之一贯轨辙。此点在河北即所谓山东地域尤为显著。” 他认为家族、地域因素使山东士族的文化品格与唐代兴起的科举制度格格不入:在家世门风上,李党偏重于门第,牛党则重进士科;在出身上,牛党是“新兴庶族”集团,李党是“山东士族”集团,因此家族与地域因素是两党分野的根源。
二、立足种族,于胡化汉化中分析政治问题
《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开篇,陈寅恪便指出“种族及文化二问题”是“李唐一代史事关键之所在” 。同时,他认为“全部北朝史中凡关于胡汉之问题,实一胡化汉化之问题,而非胡种汉种之问题,当时之所谓胡人汉人,大抵以胡化汉化而不以胡种汉种为分别,即文化之关系较重而种族之关系较轻,所谓有教无类者是也。” 即文化和种族是影响唐代政治的关键,且文化较种族的作用更重,此处的文化影响主要指胡汉两族之间的“汉化”与“胡化”。陈先生进一步指出“汉人与胡人之分别,在北朝时代文化较血统尤为重要。凡汉化之人即目为汉人,胡化之人即目为胡人,其血统如何,在所不论。”
政权之交替、变迁势必带来文化的交流传播与融合。“自鲜卑拓拔部落侵入中国统治北部之后,即开始施行汉化政策,如解散部落同于编户之类,其尤显著之例也。” 北魏最为著名的汉化改革当属孝文帝改革,为了实行汉化,向南开拓,他重用汉族名士,力排众议迁都洛阳,并采取了一系列汉化政策。然而“洛阳之汉化愈深,而腐化乃愈甚” ,“同时边塞六镇之鲜卑及胡化之汉族,则仍保留其本来之胡化,而不为洛都汉化之所浸染。故中央政权所在之洛阳其汉化愈深,则边塞六镇胡化民族对于汉化之反动亦愈甚” ,最终酿成魏末六镇之判乱,间接促成尔朱荣河阴之大屠杀。之后北齐、北周以六镇流民创业,北朝政治社会大变,政策逆转为胡化。这些都是胡族及胡化民族反对汉化政策的公开表示。
北魏之后,北周宇文泰凭借西迁之胡人及胡化汉族割据关陇地区,但与“财富兵强之山东高氏”、“神州正朔所在之江左萧氏”相比,北周的物质、精神非常落后,因此陈寅恪指出,宇文泰为巩固统治,“必别觅一途径,融合其所割据关陇区域内之鲜卑六镇民族,及其它胡汉土著之人为一不可分离之集团,匪独物质上应处同一利害之环境,即精神上亦必具同出一渊源之信仰,同受一文化之熏习,始能内安反侧,外御强邻。而精神文化方面尤为融合复杂民族之要道。” 为此,北周号称汉化发源之地,在境内依托古制,不再以山东江左为汉化中心,并分两阶段改易当地氏族:第一阶段在西魏恭帝元年(554)之前,“改易西迁关陇汉人中之山东郡望为关内郡望,以断绝其乡土之思,并附会其家世与六镇有关,即李熙留家武川之例,以巩固其六镇团体之情感。” 第二阶段为西魏恭帝元年之后,下诏命令“诸将之有功者继承鲜卑三十六大部落及九十九小部落之后,凡改胡姓诸将所统之兵卒亦从其主将之胡姓,径取鲜卑部落之制以治军” ,恢复了北魏孝文帝所改之胡姓,赐有功的汉族将领胡姓。胡汉种族矛盾促进了一朝文化政策的转变,北周采取的政治文化政策正反映了陈寅恪所重视的“种族”与“文化”这两大因素的影响力。
在分析隋唐制度文化渊源时,陈寅恪亦关注到种族、文化的影响,发现隋炀帝时期制定的九部乐包括“清乐”,而清乐“其始即清商三调是也……高祖听之,善其节奏,曰:‘此华夏正声也。’其乐器有钟、磬、琴、瑟、击琴、琵琶、箜篌、筑、筝、节鼓、笙、笛、箫、篪、坟等十五种为一部,工二十五人。” 清乐的乐器既有胡乐,也有中乐,不能说是纯粹的“华夏正声”,但因“胡乐之混杂输入较先者,往往使人不能觉知其为输入品耳。” 同时,他指出西域文化如音乐在北齐非常兴盛,且北齐宫廷的胡化程度最为深刻,主要因为“北魏洛阳既有万余家之归化西域胡人居住,其后东魏迁邺,此类胡人当亦随之移徙” 。
在探讨唐末政治变迁时,陈寅恪也指出:“唐代安史乱后之世局,凡河朔及其它藩镇与中央政府之问题,其核心实属种族文化之关系也。” 安史之乱后,为继续维持政权,唐朝形成了“奉长安文化为中心、仰东南财赋以存立之政治集团”,此集团内主要包含两种人:“一为受高深文化之汉族,且多为武则天专政以后所提拔之新兴阶级,所谓外廷之士大夫,大抵以文词科举进身者也;一为受汉化不深之蛮夷,或蛮夷化之汉人,故其人多出自边荒区域。” 可见,支撑唐朝政权的集团组成人物除新兴阶级之汉族外,还包括汉化不深之蛮夷、蛮夷化之汉人。陈寅恪还翻查《新唐书》的《藩镇传》,发现其中人物或“氏族本是胡类,而非汉族”,或“氏族虽为汉族,而久居河朔,渐染胡化,与胡人不异”。藩镇是唐后期地方割据、政治革命的主要力量,无论是汉化的胡族还是胡化的汉族,都深受文化之影响,因此陈寅恪将安史之乱后藩镇与中央政府的问题归于文化、种族问题。
唐代中央政治革命亦与文化、种族有关。陈寅恪指出因长期形成的民族社会文化背景,唐代藩镇问题解决起来很困难,“而牛李党之政治社会文化背景尤长久于河朔藩镇,且此两党所连结之宫禁阉寺,其社会文化背景之外更有种族问题故文宗欲去士大夫之党诚甚难,而欲去内廷阉寺之党则尤难” ,最终酿成甘露之变。
以上诸例都是陈寅恪通过分析种族与文化研究隋唐政治制度、政治文化的典型,印证了“种族及文化二问题”是“李唐一代史事关键之所在” ,亦是《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和《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二书的重要线索。
三、拓展史料,于常见材料中发现新知
陈寅恪非常重视史料的选取和分析。如其治学风格,他对中古史的研究也建立在严密考证史料的基础之上。通过史学考证准确把握历史事实,他才得以从宏观角度总体分析历史发展趋势,建立扎实的中古史理论体系。统观《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和《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两书,陈寅恪在史料的取用上非常严谨,多以传世之常见史料《魏书》、《北齐书》、《南齐书》、《陈书》、《隋书》、《旧唐书》、《新唐书》、《资治通鉴》、《通典》、《唐六典》、《太平御览》等为主,并辅以《欧阳文忠公集》、《落帆楼文集》、《邺侯家传》等文集家传。同时,陈寅恪也采用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兼顾碑志、敦煌文书等新出土史料,做到新旧结合,尽可能地丰富论述依据。
因陈寅恪以考实为治史方法前提,学术界通常认为他是史学队伍中考实一派,即“史料学派”,然盛邦和认为尽管陈寅恪与史料学派的方法类似,但其昌言民族本位,并非简单“实证”史学,可谓走出了史料学派 。笔者同意这一观点,并认为陈寅恪虽与傅斯年、胡适治史精神有所出入,但其对史料的态度和使用较“史料学派”有过之而无不及。陈寅恪的独特之处在于他能够超越传统的史学解释,充分丰富和发挥史料的价值,做到了见他人之未见,思他人之未思。
唐代的官制与《周官》本无关涉,“然世仍有惑于《六典》之形式,不明了其成书之原委,而生误会” ,认为唐之官制是源于《周官》。于是,陈寅恪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略举史实,证明“唐代官制近承杨隋,远祖(北)魏、(北)齐而祧北周” 。尽管他所使用的材料“不出四库馆臣所引之范围”,但与以往学者所讨论的《六典》施行与否问题不同,他另辟蹊径,从相同的材料中发现新问题、新观点,以之考辨唐代官制渊源系统。
关于李唐王朝的世系,传世史书中已有专节论述,“如《册府元龟》及《两唐书》等唐皇室先世渊源之记载固出自李唐皇室自撰之谱牒,即唐太宗御撰之《晋书》亦唐皇室自述其氏族渊源之要籍”,因此少有学者质疑。但陈寅恪恰恰“依据此类唐室自叙其家世之著述,复取其它史料互相参证” ,于常见史料中见新知。他发现“《隋志》之文自‘其中国士人’至‘又以关内诸州为其本望’止一节,实专指汉人而言。然则李唐之称西凉嫡裔,即所谓‘并令为其宗长,仍撰谱牒,纪其所承’,其改赵郡郡望为陇西郡望,即所谓‘又以关内诸州为其本望’” ,提出“李唐先世若非赵郡李氏之‘破落户’,即是赵郡李氏之‘假冒牌’” 的新结论,可谓眼光独到,笔锋犀利。
陈寅恪曾表示:“通论吾国史料,大抵私家撰述易流于诬罔妄,而官修之书,其病又在多所讳饰,考史事之本末者,苟能于官书及私著等量齐观,详辨而慎取之,则无诬讳之失矣。” 无论是私家撰述还是官修之书都各有利弊,学者必须详辨史料,谨慎取用。在论述府兵之兵农分合问题时,陈寅恪通过比对《北史》和《邺侯家传》中的记载,发现“《邺侯家传》所谓‘郡守农隙教试阅’者,绝非西魏当日府兵制之真相,盖农隙必不能限于每隔十五日之定期,且当日兵士之数至少,而战守之役甚繁,欲以一人兼兵农二业,亦极不易也。又《北史》谓军人‘自相督率,不编户贯’,则更与郡守无关。” 且“李延寿生值唐初,所纪史事犹为近真” 。因此,李延寿所作《北史》中的记载更接近府兵制初创时的原貌,但可惜的是《邺侯家传》错误地依据唐代府兵制推断西魏初创府兵时的情况,司马光在描述府兵制初期形态时又沿袭了《邺侯家传》的误记,致使后人多认为府兵制在最初即是“一人兼兵农二业”。
此外,陈寅恪在新史料的探寻与使用上也颇为着力。他在《王静安先生遗书》的序言中将王国维的治学方法总结为三点:其一是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书互相释证;其二是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故籍互相补证;其三是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并指出:“吾国他日文史考据之学,范围纵广,途径纵多,恐亦无以远出三类之外” 。陈寅恪的治学方法与王国维有共通之处,他还提出:“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材料以研究问题,则为此时代学术之新潮流。治学之士,得预于此潮流者,谓之预流(借用佛教初果之名)。其未得预者,谓之未入流。此古今学术史之通义,非彼闭门造车之徒所能同喻者也。” 因此,陈先生在研究中古史时,常常引用新出土的碑志墓刻、敦煌文书、西域简牍等。如在反驳唐代皇室之祖留居武川时,他细读《唐光业寺碑》的碑文,指出李氏累代所葬之地即其家世居住之地 ;在还原玄武门之变的历史面貌时,他使用巴黎图书馆藏敦煌写本P.2640李义府为常何撰写的墓志铭,认为李世民与李建成、元吉两方都为势均力敌的勇将 。
但需注意的是,拓展史料只是治史的重要途径,而非目的,片面地强调使用新史料或解读常见史料,会造成学术研究的片面性。陈寅恪指出做学术“必须对旧材料很熟悉,才能利用新材料。因为新材料是零星发现的,是片段的。旧材料熟,才能把新材料安置于适宜的地位。正像一幅已残破的古画,必须知道这幅画的大概轮廓,才能将其一山一树置于适当地位,以复旧观。在今日能利用新材料,上古史部分必对经(经史子集的经,也即上古史的旧材料)书很熟,中古以下必须史熟。” 可见,在陈先生看来,对常见史料的解读能力比收集史料的能力更重要,援引新材料的同时,不应以“新”废“旧”。
本文所述陈寅恪研究中古史的三个特点仅是陈先生治史特点中的一小部分,文中所举之例亦仅是《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和《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两书中一小部分,却已足见先生的学术功底与治学能力。可见,近年来流行的“陈寅恪热”非一时之炒作,实有先生真才实学为后辈所敬仰之原因,但需注意的是,超过学者本身学术价值的过分热捧并非良好的学术现象。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是陈寅恪为王国维撰写的墓志铭,亦是他的精神义谛,无论是治学、为人还是生活,他都秉持着这一原则。近年来关于陈寅恪的研究著作、论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总览这些研究成果,有相当一部分是受“独立精神、自由思想”之影响。这一精神实值歌泣,但不能否认,有些人将陈寅恪研究、“独立精神、自由思想”视为臧否主流意识形态的工具,过分放大陈寅恪本人的一些人生选择,实乃陈寅恪思想研究之不幸。
每个人都是时代的产物,其思想、生活源于时代。陈寅恪在他的时代是清华国学研究院四大导师之一,是轰动京城乃至全国、懂二十几种语言和文字的国学大师,是我国敦煌学的创始人,是中古史研究的开路先锋。今之研究陈寅恪,需以“了解之同情”全面了解、认识陈寅恪,亦需从后学的角度辩证地看待陈寅恪之学术成果,勿将陈寅恪神化,否则亦成陈寅恪思想研究之不幸。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世界,是今人之大幸。吾之后辈在仰先生之学的同时,应继先生之业,思先生之说,成今人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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