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语史上将来时标记的词汇来源,可以看出将来时都是含有情态意义的。表示将来时“必”、“当”、“要”来源于道义情态的义务义;表示即刻发生的“将”又都发展出了表示推测的认识情态义。汉语中的将来时是一个显性的表达,可以由将来时的时间副词表达,还可以用情态助动词表达等。
将来时首先是一个时间范畴,但是它的特殊性在于,将来才发生的事件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将来时或多或少涉及情态范畴意义。我们之所以仍然把这类标记叫做将来时标记,仅由于它是关于将来的预测;而不确定性总是不可避免地在将来的这个时间概念中被暗示出来。将来时是与虚拟语气联系最紧密的时态,我们在做出预测时,往往会涉及主观的推断、意愿和打算等等。
将来时:情态范畴还是时间范畴
一些将来时标记只有从情态的视角去研究才能清楚地显现出本质特点。过去时和现在时的区分是在时间范畴上的,而将来时同过去、现在的区分是在情态范畴上的。西方语言学家在研究英语的情态表达时专门讨论情态与将来时的关系,认为英语的将来时的标记will和be going to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一个情态的将来时——由will表达的将来时是说话者在情态上的判断;而be going to则是对事件将来的发展趋势所作的客观的描述。
近年来,汉语的将来时研究崭露头角,也不乏把将来时作为时间范畴的一个子类来研究的著作。但是从情态的视角下研究将来时却比较少见,大多数学者都忽略了这个关键点。普通语言学常常将情态分为:动力情态、道义情态和认识情态。“动力情态”指的是主语参与者有能力或潜能去完成谓语动词所表达的动作。“道义情态”在传统上一般包括了“允许义”和“义务义”的概念,涉及的既可以是社会准则也可以是个人的伦理标准,而这取决于个人对道义的不同认识和评估。“认识情态”指的是说话者对于言语表达的命题真实性的判断。从动力情态或道义情态虚化成认识情态,主观性不断增强。
很多语言中都不止有一个将来时标记,大多都是若干个将来时标记共同发展,形成新旧交错的层次。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将来时的词汇来源,来判断其是否含有情态意义。将来时含有对未然事件的预测意义,但因为说话人对所预测事件的确定程度不一样,或者说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程度不一样,对可能性的表达也呈现逐渐变化的语义。如英语可以大致分为certainty, probability, possibility三种,其确定性依次减弱。那么汉语的将来时是可能性的预测还是确定性的预测,抑或是两者都有呢?根据说话人对未然事件预测的确定性的不同程度,可将汉语史中出现的将来时标记分为必然性将来时和或然性将来时两种类型,对应的将来时标记分别是“必”、“要”和“当”、“将”。我们可据它们的发展来分析汉语将来时标记在词汇来源和发展上与情态的密切联系。
古汉语中的将来时范畴
表必然性将来时标记——“必”和“要”。上古汉语中的“必”有一种常见的用法,就是表示义务义,即事理上的必要性,这是一种道义情态的用法:“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必”还有一种常见用法,就是说话人对未然事件的发生作出强确定性的判断,多发生在虚拟语气的主句中,前面往往跟一个虚拟的条件,表示如果这样的话会发生哪种情况。例如:“以王之强而怒周,周恐,必以国合于所与粟之国。”(《战国策·东周策》)而且,“必”还可以用作表示假设的连词,例如:“相如曰:王必无人,臣愿奉璧往使。”(《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大王必欲发兵应吴,臣愿为将。”(《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这些“必”用于假设复句中的假设条件句中,是一种非现实性的语境,这与情态的非现实性特征不谋而合。“必”仍然含有确定义,表示“如果真的……,那么……”,而这是由其情态用法表示一种强义务义发展而来的。
表示必然要发生的将来时标记还有“要”。“要”也有义务义的情态用法,比如:“卿试掷地,要做金石声。”(《世说新语·文学》)跟“必”一样,“要”也有表示总归、终究之意,例如:“黄泉下兮幽深,人生要死,何为苦心?”(《汉书·武五子传》)“管、蔡虽怀忠抱诚,要为罪诛。”(《嵇康集·管蔡论》)这里的“要为罪诛”,表示的是“终究还是被诛杀了”。“要”的这个用法表明事件发生的肯定性。“要”表示将来会发生的事件,是一种必然性的预测,再如:“婴齐尚乐擅杀生自恣,惧入见要用汉法,比内诸侯,固称病,遂不入见。”(《史记·南越列传》)
表或然性的将来时标记——“当”和“将”。“当”在上古时期可以用于道义情态的义务义,表示“应当”,这种用法比较常见,不多赘述。“当”在上古还表示一种对未然事件的推测,属于认识情态的意义,但这种用法不多见。这个意思比“当”的义务义出现得晚,如:“若言离法而行远功,则绳外民也,二君又何礼之?礼之当亡。”(《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当”表示预测的意义到了汉代有所发展,在《史记》和《后汉书》中均有丰富的用例。表示认识情态的“当”含有说话人的主观预测,表达的是可能在将来要发生的事件。例如:“知王莽当篡,乃变名姓,抱经书隐蔽林薮。”(《后汉书·卓茂传》)这里“当”的肯定性比较高,但仍然表示或然性而不是必然性。
“当”和“必”有一个相近的用法,就是出现在假设关系复句中的假设条件句中的时候,“当”就表示“如果”之义了。例如:“先祖当贤,后子孙必显。”(《荀子·君子》)“子当承象母之行若母,乃为孝子。”(《太平经合校十》)这些也都是与情态范畴有关的用法。
另外,“将”也是汉语常见的将来时标记,表示未然事件即刻要发生。“将”完全作为将来时标记的时候,表示对动作行为的未然结果或客观发展趋势所作出的比较肯定的推断,表明事件可能发生。例如:“君子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韩非子·喻老》)“是鸟虽无飞,飞将冲天;虽无鸣,鸣将骇人。”(《吕氏春秋·重言》)“将”的肯定性比“必”和“要”都要弱很多,只是一种推测的将来时。而且,“将”在中古时期还可以表示说话人的主观推测,也是一种认识情态的用法。例如:“季孟尝折愧子阳而不受其爵,今更宫陆陆,欲往附之,将难为颜乎?”(《后汉书·马援传》)“卿太重,将非鬼也?”(《搜神记·宋定伯捉鬼》)
汉语将来时标记有情态意义
“必”、“要”、“当”三个情态副词共同的语义特征均具有情态义务义,“将”则发展出了认识情态的用法。根据跨语言的调查研究,道义情态的义务义可以发展出将来时标记。而且,强义务义比弱义务义更容易发展成为将来时标记。在语言学家拜比(Bybee)1955年所列举的Inuit,Basque,Buli,Danish,Slave,Hava六种语言中,都存在将来时标记来源于义务义的演变,可见我们关于古汉语的上述结论也有跨语言证据来支持。
综上所述,从汉语史上将来时标记的词汇来源,可以看出将来时都是含有情态意义的。表示将来时“必”、“当”、“要”来源于道义情态的义务义;表示即刻发生的“将”又都发展出了表示推测的认识情态义。汉语中的将来时是一个显性的表达,可以由将来时的时间副词表达,还可以用情态助动词表达等。过去时和现在时的区分是在时间范畴上的,而将来时同过去、现在的区分是在情态范畴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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