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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的结构性特征及其在当代中国的表现

社会转型的结构性特征及其在当代中国的表现一 社会转型及其结构性特征“社会转型(social transformation)”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备受国际学术界关注的议题

社会转型及其结构性特征

“社会转型(social transformation)”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备受国际学术界关注的议题,尤其是随着冷战体系的解体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际上都面临着一系列的社会经济转型问题。因此,国内外有关“社会转型”的研究也逐步成为热潮,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诸多学科纷纷介入,使得社会转型及其理论研究不断深入。

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概念始见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是由社会学界最早提出并加以论证的,社会学者们尝试用这个概念来概括中国内地社会的巨大变化,特别是指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领域所发生的巨大变化。但从词源上来追溯,“社会转型”一词并不是中国学者的发明,它来源于西方的发展社会理论和现代化理论。“转型”是社会学家对生物学概念的借用。在生物学中,transformation为生物演化论,特指一物种变为另一物种,西方社会学家借用此概念来描述社会结构具有进化意义的转变。如在当代颇具影响力的D.哈利生撰写的《现代化与发展社会学》一书中,其在论述现代化和社会发展时,就多次运用“社会转型”一词来予以说明。中国社会学家用“社会转型”这一独特的概念来描述改革开放所带来的深刻宏大的社会变革进程,并使之成为一个内涵日趋丰富的概念,其主要是指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或者说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就是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半封闭的传统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型社会的转型,着重强调的是社会结构的转型,是一种整体性的发展与变迁。因此,笔者认为,“转型”实际上是一个根本性变化的过程,这种变化有别于一般的制度性转变的地方在于,它不仅是根本性变化而且是整体性的转变过程。制度性转变充其量是“体制转轨”,就像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一样,其主要是发展制度和环境的变化。而“转型”强调的是“型”的变化,这种“型”的变化需要从社会整体的结构性层面来理解。因此,社会转型的主体应该是社会结构,其本质是社会整体的一种特殊的结构性变动,而社会结构的主体则是从事现实历史实践活动的人,因而社会转型可以看作是代表着历史发展趋势的实践主体自觉推进社会变革的历史创造性活动。

既然社会转型主要体现为一种结构性的变化,那么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就应该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对此,国内外学术界都有大量研究,不仅形成了所谓转型社会学、转型政治学和转型经济学等诸多专门研究社会转型的新兴分支学科,而且还促成了一种新的研究范式——“转型范式”的诞生,以充分拓展以往的学术研究。这种范式研究在社会学中主要聚焦在社会转型的结构性层面,其表现出来的共同特征主要体现在:

第一,整体性。任何社会结构的转型都是指社会结构的整体性、根本性的变迁,它不是指社会某个方面、某个领域的变化,更不是指社会某项制度的变化,而是指社会生活具体结构形式和发展形态的整体性变迁。其具体内容至少包括制度变迁、机制转轨、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等。而且,这种转型往往不是通过暴力的强制手段或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来实现的,而主要是通过发展生产力和确立新的社会经济秩序来完成的。因此,社会结构的转型不仅仅发生在经济和物质层面,而且还发生在政治、社会和文化,以及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等各个层面,是涉及到整个社会的变革和发展运动。

第二,渐进性。社会结构转型是一种社会结构状态逐步向另一种社会结构状态转变的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一种阶段性的特征。就像是社会现代化一样,社会结构的转型不可能一下子完成,而是社会结构的各个方面逐渐转变的过程。由于各个结构要素的特征和内涵不同,不可能各个要素在同一时间内同时完成所有的转变,实现同步的变化,总有一些结构要素分化或转变的快,有些转变的慢,这就使得社会结构的转型在整体上表现为渐进的、非均衡的过程。此外,社会结构转型的渐进性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结构转型中的稳定性,不至于因为快速的社会转型而导致结构整体的破坏和解体。

第三,异质性。在社会结构的转型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传统因素与现代因素杂然并存的现象,各种传统的因素在逐步地被消解,但现代性因素的成长却又有一定的时间,不可能一下取代所有的传统因素。因此,在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必然会有一段时间出现大量传统因素与现代因素并存的局面,各种具有差异的角色、行为、观念、规范、制度也同时存在,社会异质性增强,从而可能导致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增多。

第四,重叠性。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的渐进性和异质性在某种程度上也决定了转型社会是结构分化与不分化、功能的专门化与普遍化相互重叠的社会。新旧结构要素并存,新身份与旧角色同时并存,从而使得大量的社会结构要素重叠、交叉在一起,社会结构也由此变得更为复杂、多变。

第五,形式性。在社会结构的转型过程中,新的结构要素总是按照既定的目标和路径在不断地生成和发展,而旧的结构要素又一时难以消解,并在一段时间内继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于是便会导致应然与实然的不相吻合。在新的制度没有完全确立之前,原有的一些规则、制度、法令、条文还会存在一段时间,但其实际控制功能却在慢慢地丧失,从而使得这些规章制度在转型过程中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形式化的东西,即从表现形式来看,规章制度是大量存在的,但其实际功能却是难以发挥的,组织运行的效率也相对低下。

二 当代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基本历程

当代中国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不仅使我们确立了社会结构转型的改革思路,调整了原来一些不合理的社会结构状况,而且逐步迈向了社会结构的优化发展阶段,将几代中国人矢志追求的现代化梦想和民族复兴进程不断向前推进,创造了世界发展史上的奇迹。如果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看,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基本历程,我们大致可以将当代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过程划分为以下三个不同阶段:

1.社会结构转型的起步与探索阶段(1978—1991年)。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以改革实现开放,以开放促进改革,改革与开放形成了当代中国发展中的“双轮驱动”,成为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也标志着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揭开序幕。1979年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又进一步确定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新八字方针,把改革开放放在重要位置上,从而开创了改革开放和结构转型的伟大探索。这个过程大约从1978年至1991年共13年时间,“大体经历了从农村改革到城市改革,从经济体制改革到各方面体制改革,从对内搞活到对外开放的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如果我们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一时期改革开放的重要任务和内容就是调整经济结构和改革经济体制,其中又可以划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阶段(1978—1984年)。这一阶段的改革与探索首先是在农村突破的,并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农村社会结构由原来集体化经济时代所表现出来的结构整体逐步走向了“终结”,农村社会结构的个体化趋势开始加强。与此同时,整个社会结构中的政治色彩开始淡化,政治结构的主导地位有所松动,经济结构在社会结构整体中的地位逐步上升,经济改革成为这一阶段的中心任务,1979年,国家开始试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经济特区,并逐步扩大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与此相适应,社会评价标准也开始发生变化,原来那种以家庭出生和阶级成分作为重要衡量标准的结构体系开始松动,许多在“文革”中处于社会结构底层的人得以平反并落实了政策,正逐步改变了其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伴随着阶级身份系列在城乡社会中的变化,阶级阶层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第二阶段主要是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阶段(1984—1989年)。从1984年起,中国社会经济改革的重心开始由农村转向了城市。1984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样把社会主义经济界定为商品经济,而不是计划经济,这无疑是社会主义认识论上的一次质的飞跃。在这一阶段,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完成使得社会结构要素中最活跃的“人”——农民,获得了生产与分配的自主权,从而使城乡流动成为可能,为日后中国城乡结构的巨大变化奠定了基础。同时,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确立和乡镇企业的发展改变了原来那种国家对社会资源的绝对配置格局,社会结构要素的流动性和多样性开始增加,农村社会结构松动中释放出来的大量劳动力,随着城市结构体系的改革而有机会进入到城市社会中并获得生存与发展空间,由此也使得大批进城农民有了改变自己身份和阶级阶层地位的机会。

第三阶段主要是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阶段(1989—1991年)。1989年春天的“政治风波”之后,在计划与市场关系这个问题上曾出现了一些反复。这一阶段虽然存在一些争论,但总的来说,改革开放的步伐并没有停止,市场经济开始启动并有所发展,经济结构的调整有所成效。改革的重点已由农村转到了城市,改革在微观、宏观结构领域全面展开。这期间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实行承包制,小型企业实行租赁制。乡镇企业迅速崛起,私营企业开始发展,个体企业和“三资”企业也迅速发展,以国营经济为主导的国家经济结构得到了极大的改观,尤其是所有制结构变化很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进入到新的经济结构中,由此也带来了社会结构的全面变化,阶级阶层结构变得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利益结构、观念结构等也开始分化。

对于改革开放,邓小平同志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指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而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就必须破除各种束缚生产力的结构性障碍,首先就是要通过改革打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相对单一的结构状态。改革并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制度,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社会结构的优化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不同于以往那种以推翻某种社会制度或某个政权为目的的革命。但改革是要通过打破旧的体制结构、建立新的体制结构,以实现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其对整个社会结构的深远影响,就像一次新的革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我国的科技、教育、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改革也随之开始启动,并经过多年的实践,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开放格局,使社会结构进入到了全面的调整期和适应期。

2.社会结构转型的确立与调整阶段(1992—2001年)。1992年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结构转型最具有纪念意义的一年。这年初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和十月份党的“十四大”的决议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经济结构开始由计划经济为主转向了市场经济为主,社会结构由此也开始发生快速的变化。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992年10月12日江泽民在中共十四大的政治报告中也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做到“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加快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相结合的范围、程度和形式,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和不同地区可以有所不同”。

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十四届三中全会,大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基本上勾勒出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蓝图和基本框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设计,我国社会结构进入了全面调整和深化阶段,并在各个领域各种层次上展开了全方位的改革与开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化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积极引导和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区域发展、城乡发展、阶级阶层之间、所有制之间的关系调整开始受到关注,政治结构、文化结构、社会结构的同步改革开始被提到议事日程上;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推进改革开放与结构优化的局面初步形成。

总的来说,在这一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具有重大意义。它经历了漫长的理论变革和实践发展过程,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成果在中国的具体体现,不仅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结构的全面调整指明了方向,而且对我国迎接各种挑战,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各种结构性问题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3.社会结构转型的深入与优化阶段(2002年以来)。200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和2003年10月召开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标志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与开放由“建立”进入了以“完善”为主题的新的发展时期。在本次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即重点进行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与国外等“五个方面”的结构统筹。这一目标和任务的提出,显然更加注重了改革开放的全面性、结构性和系统性问题,标志着改革开放已经真正进入到了结构调整和全面完善的新阶段。在这一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有了进一步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有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入世”以后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一步推动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总的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正在趋于完善。

从上述对改革开放的历程分析中可以看到,改革开放由试点探索到目标模式和基本框架的确定,再到结构调整和逐步完善的新阶段,应该说,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改革都有了很大的变化,社会结构有了较大的优化,市场也已开始对资源配置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回顾改革开放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改革首先是一种政府主导的强制性改革,在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框架内,社会制度的进化过程要比资本主义需要更多的理性,需要更多的组织和控制,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党和政府的政策与法令在很大程度上主导着改革的方向和路径,使中国的改革具有明显的政府主导型或者供给主导型的特点。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和社会结构的调整带有政府强制性和主导性特征,那么,在改革开放深化阶段,社会结构的自我完善与优化就越来越显得必要了。因此,中国改革的特征和成功之处,并不在于单纯的强制性,而在于强制性与诱致性的结合。充分发挥自发性改革的作用和基层单位的主动精神,这是中国渐进式改革的一个重要经验,因为政府在制定宏观政策时不仅要考虑社会稳定的需要,而且要考虑总量、结构和体制等问题的相关互联。因此,改革进入完善阶段之后,仍然存在着很多结构性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有待于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去解决。因为社会结构的优化不能单纯地依靠外在的力量来一劳永逸地解决,还必须激发社会自身内在的力量,将内在因素与外在因素结合起来,共同促进社会结构的完善与优化,而这个任务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任务。

三 当代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具体表现

中国社会由于其漫长的历史和特有的文化传统,决定了其社会结构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会延续很长一段时间,并对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产生巨大的影响。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结构所表现出来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变”,自然环境、社会制度、社会观念、社会心理、文化等等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改革开放的30多年,是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快速转型的30多年,也是中国真正在现代化道路上求索和奋斗的30多年,其社会结构转型的具体表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社会结构转型的启动机制方面,中国社会结构转型是在世界现代化最新浪潮的冲击和社会内部结构变化这两种情势下启动的,不仅是社会内部压力的结果,而且同外部的强烈刺激是分不开的,其最直接的表现就是1978年启动的改革开放。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启动,中国社会结构的转型也拉开了序幕,并在改革初期表现出了一些不同以往的特点,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带动下,社会结构转型和经济体制转轨两者同时并进、相互交叉,形成相互推动的趋势。但必须指出的是,结构转型与体制转轨包含着两个不完全相同的传统和现代关系的内容,不能把它们完全等同起来。它们至少有三方面的不同:一是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社会结构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型不可能在一个短时期内完成,而是一项贯穿于整个现代化过程的长期任务。二是就当前而言,中国的社会结构确实是从一种传统型结构向现代型结构的转型,而相对于社会结构转型来说,当代中国的体制转轨并非是从一种传统体制向另一种现代体制的过渡,而是从一种缺乏效率的现代体制向更有效率的现代体制转变。三是两个转变同时并进,一方面形成相互推动的趋势,另一方面也相互制约,造成了结构冲突和体制摩擦交织在一起,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改革发展和结构转型的难度。

第二,在社会结构转型的驱动力方面,来自于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的双重驱动为中国社会结构的转型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但社会结构的转型要真正保持持续深入和有序发展,还必须充分促发来自公众和社会组织的力量,使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股力量相互作用,才能共同促进和维持社会结构的有序转型。从社会结构转型的初期来看,其动力主要是沿着自发的、下层的“府外”动力与自觉的、上层的“府内”动力方向展开的。前者指一种相对自由、自治、流动变化较大的社会资源,乡镇企业是主要代表;后者指一种相对集中管理、流动和变化较小的社会资源,亦即国家直接控制的社会资源,例如国有企事业单位。就我国国情来看,单凭这两者任何一方的力量是不能圆满地实现社会转型和现代化的,只有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推进社会结构的转型。当然,社会结构转型过程的直接驱动力也与社会主体的改革实践活动直接相关,要实现社会结构转型就必须依靠改革开放的社会实践。这种改革实践之刃直指旧的、不适应社会发展的以经济关系为核心的社会结构关系。因此,在整个转型时期,社会结构转型作为一种无形的巨大力量,将以它特有的方式规定着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资源配置的方向,这种力量是国家力量和市场调节都是无法概括的,是规范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良性运行的“第三只手”。

第三,在社会结构转型的内容方面,在中国社会结构型态发生转型的同时还要完成经济形态的市场化和经济体制的市场化双重任务,结构转型与体制转轨同步进行,内容涉及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是广义的社会整体的结构变迁,而不是某个方面的转变。可以说,当代中国社会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成为社会结构转型的基本内容,对此,我们可以从不同的维度来认识和概括当代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内容及表现:一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二是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化;三是由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化;四是由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化;五是由分化不明显的社会向高度分化的社会转化;六是由宗教准宗教社会向世俗社会转化;七是由同质单一性社会向异质多样性社会转化;八是由伦理型社会向法理型社会转化;九是由权力社会走向能力社会;十是由人情社会走向理性社会;十一是由依附社会走向自立社会;十二是由身份社会走向自致社会;十三是由人的依赖社会走向物的依赖社会;十四是由静态社会走向流动社会;十五是由国家社会走向市民社会;等等。

第四,在社会结构转型的过程方面,它既遵循了社会结构转型的一般规律又兼顾了中国的基本国情,是社会结构转型一般规律在中国具体国情和环境下的具体运作结果。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社会结构转型将是一个艰难而长期的过程,它要通过区域结构、产业结构、城乡结构、阶层结构等一系列的结构转型来逐步实现,在这一转型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中国社会文化和制度环境的独特性。比如,改革前的中国社会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身份社会”,“身份制”成为划分社会阶层、制约社会流动的一个最主要的次级制度化结构。但随着市场机制的导入,原有的资源配置方式发生变化以及新的资源分配方式逐渐扩展,原来结构弹性极低的身份制度结构开始松动,身份类别划分标准也随即发生重大变化,一种新的、具有自治性和可变性、以职业身份为标志的身份系列将逐步取代以往的城乡各种身份系列,成为新的社会身份标记。由于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在这样一个庞大经济社会体系中实现社会结构转型是一个崭新的历史课题,既没有现成的历史经验、也没有其他国家的成功实践可供借鉴,完全是一个独自探索的课题。这样,一方面,传统农业社会的影响根深蒂固,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转换;另一方面,当今中国的社会转型又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新课题,需要较长的时间去探索,这两方面的因素决定了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研究当代中国的社会结构转型,一定要把多变的国际环境考虑进来,认识到由此带来的影响。当代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艰巨性还表现在它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推进的。世界各国和地区经济的相互影响与制约从未如此强烈,各个国家、民族的政治文化也相互影响,任何国家和民族都不可能孤立地求得生存和发展。这种情况对后发展国家的制约作用更加明显,这也直接形成了当代中国社会结构转型中的机遇与挑战。

第五,在社会结构转型的影响方面,当代中国社会结构转型是非均衡、多领域推进的,但最终会对各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中国社会结构的转型是整体性的,其影响也是全局性和持久性的。但同时,作为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它正进入一个更多触及深层次矛盾和更多面对外部复杂因素的关键阶段,其中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社会进步与社会代价共存、社会优化与社会弊病并生、社会协调与社会失衡同在、充满希望与饱含痛苦相伴。中国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如城乡面貌、利益格局、社会关系、次级制度、社会控制机制、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文化模式、社会承受能力等等领域,都毫无例外地表现了这一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两重性和极端复杂性。

第六,在社会结构转型的整体形态方面,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的转型实际上也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发展过程,所不同的是,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是速度大大加快、广度空前未有、深度史无前例、难度前所未遇、向度十分明确。尤其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国逐步进入了一个高速转型期,在这期间,我国的政治结构、经济结构、文化结构以及社会结构都发生了飞速的变化,社会结构的整体形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完全不同于改革开放的初期,社会结构转型的整体性要求也越来越高。但从不同区域的转型表现来看,各区域之间仍然存在着不平衡性和差异性,东部地区基本上是转型强势地区,中部是转型中势地区,而西部则是转型弱势地区。这一切不仅充分说明了社会结构转型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而且也说明了社会结构转型必然是整体性和平衡性的共同推进。

总之,当前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从单一的“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入到了“以社会结构调整为核心”的社会建设新阶段,没有社会结构的调整和改革就难以真正实现现代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也就无从谈起。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定,以及中共十七大提出的“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任务,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要进一步强化以“调整社会结构为核心”的社会建设战略任务的重要性。2011年启动的国家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其内含的“调结构、转方式”的发展主线则正是这种战略任务落实的具体体现。可以说,认真把握社会转型的结构性特征与转型发展的新取向,对于我们观察和理解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本质、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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