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界对其在社会学界、管理学界、历史学界、文化研究等领域的贡献评价很高。 美国社会学家科瑟对韦伯的学术渊源和成就赞誉说:“韦伯的头脑容量大得惊人,影响他思想的因素多种多样。他不是哲学家,但在大学读书时就熟悉大多数古典哲学体系。他不是神学家,但他的著作表明他广泛阅读过神学书籍。作为经济史学家,他几乎读遍了这个领域以及经济理论的一切著作。他具有第一流的法律头脑,对法律的历史和原理了如指掌。他对古代史、近代史以及东方社会的历史具有百科全书式的知识。当然,他专心研读过当时所有重要的社会学论著,就连那时还鲜为人知的弗洛伊德的著作也为他所熟悉。韦伯是最后一批博学者中的一个……”。 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用一句话赞扬韦伯:“历来登上学术舞台的角色中最有影响的一个。” 英国传记作家D·G麦克雷说:“我相信,韦伯对我们来说的确就是一座迷宫。” 英国社会学家、哲学家弗兰克·帕金的评价:“韦伯就像几乎和他同时代的迪尔凯姆一样,在任何一套论及重要社会学家的丛书中,都应占有一席之地。不论在哪里讲授社会学,他的名字总是跟迪尔凯姆和马克思结合在一起,被奉为社会学的三位现世神明”。 美国社会学家根瑟·罗思认为,“韦伯是惟一能同卡 尔·马克思相提并论的思想家”。
美国学者莱因哈特·本迪克斯认为,韦伯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即把判断与比较历史的方法对其确定性进行核对的能力。 德国著名哲学家卡尔·雅斯贝尔斯认为,马克斯·韦伯是一个集政治家、科学家、哲学家于一身的人物。“尽管由于命运和环境的作弄,他没有在政治方面享有显赫的地位,但却毫不减损他杰出政治家的本色,他的伟大就像一个没有手的拉斐尔,没有功绩但却有无限的潜力。” 德国著名的韦伯研究学者莫姆森(Wolfgang J.Mommsen)强调了韦伯对官僚组织之外的民选领袖的认识,指出:韦伯“将伟大政治领袖的产生作为议会民主的最重要的功能,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其合法性的最重要的源泉。” 英国学者戴维·比瑟姆则突出韦伯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特色,指出:韦伯在政治上的民族(国家)主义价值立场,正是以对民族文化价值的优越性的坚定信念为核心的。 哈佛大学的历史学教授休斯曾经指出,韦伯的脑袋是一个能够容纳多种矛盾思想的神经系统。总的看来,韦伯既是一个激进的民族主义者,又是一个学术上的民主主义者;既是一个不受传统宗教观念束缚的自由学者,又是一个对宗教传统抱有浓厚兴趣的社会学家;既是一个批判社会主义的理论家,又是一个十分敬重马克思及其学说的思想家。
英国学者麦克雷认为:“从某个观点来说,韦伯是个历史主义者,韦伯开始的着眼点是把社会学视为史学,对他而言,所有人类的实相都可以在时间的向度里及史家的方法论中被理解”。 当代西方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法兰克福学派的哈贝马斯指出:“在韦伯的合理化理论中,法律发展既具有突出的地位,也具有双重意义的地位。法律合理化的双重意义在于,法律合理化同时表现为目的合理经济行动和行政管理行动的机制化,以及目的合理行动的下属体系可以——或者似乎可以摆脱它们道德实践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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