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工作10年,工伤3年了,最近又需要住院治疗,我如何申请旧伤复发治疗?
答复: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填写《烟台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就医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旧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咨询: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有哪些?
答复:自2023年起,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省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8个档次。
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有条件的居民也可以选择市级暂保留执行的13000元最高缴费档次,但不作为补缴标准。
答复:企业在行政审批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后,“山东开办企业一窗通办系统”自动将企业信息推送到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系统自动在企业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完成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自动核定企业缴费险种和缴费费率,自动为企业开通“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端,自动向新注册登记企业发送社会保险登记成功短信提示。新开办企业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端,可办理单位缴费人员增减、缴费基数申报、社会保险费缴纳查询、基础信息修改等社保经办业务。
对未完成自动开户的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需持《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补充信息登记表》,到归属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持单位有效证照副本原件、《非企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信息登记表》,到归属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核定各险种费率,同步开通“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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