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1,社会保险登记证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登记是指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条、第3条、第29条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发行社会保障卡,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填写完备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二)社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三)符合全国统一规范要求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包括本地扩充的应用领域和指标);(四)按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五)本地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社会保险登记证是什么
法律分析:社保登记证是由市劳动保障行政机关部门统一印制的证件。社会保险登记是社保费征收的前提以及基础,是整个社会保险制度的基础。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批准发放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每两年检查一次。如果未经验证,证书将自动失效。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3,社会保险登记证是什么意思
社会保险登记证是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许可凭证。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3、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4、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 一代码证书;6、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缴费单位必须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有关政策同时办理几项社会保险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