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养老保险缴费有高中低三个档次,但具体档次是多少呢?如何划分的?这里边有关缘由还是十分复杂的。
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
最初,在2005年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国家明确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不过,由于社平工资数额较高,一些地方在执行的时候选择了一些较低的档次。过去的时候,像青岛市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划分为三个档次,60%、80%和100% ,分别称之为低、中、高三档。缴费基数1万元,怎么也算高档次以上标准了。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社部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明确从2019年5月开始,各地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为基础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照60%~300%核定。
社会平均工资有很多口径。一般分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或者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或者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四种。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实际上是将城镇就业人员进行按人数加权平均以后得出的数值,比过去各地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城镇非私营单位社会平均工资低了百分之三四十。
各地最初使用城镇非私营单位的社平工资,也是因为90年代数据不完善使然。毕竟最初我国并没有私营经济也没有相应的统计数据,只能用城镇非私营单位的社平工资。
比如说山东省2020年的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为6243元,60%的缴费基数下限为3746元,300%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8726元。
按照国家规定,实际上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从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中,任意选择一个基数作为自己的社保缴费基数。以满足一些高收入灵活就业群体期望按高基数缴费的要求。
企业职工不可以企业职工不可以任意选择缴费基数。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核定是有严格规定的,应该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均值来核定。职工工资是包含了年终奖、加班费等所有待遇在内的应发工资。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国家法定的义务。
现在灵活就业人员是自己承担全部的社会保险费,一般缴费比例是20%。企业职工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职工本人承担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承担16%,广东、浙江等个别地区是14%。
养老金如何计算呢?
缴纳养老保险计算退休人员养老金,实际上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别在实施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参保的职工会有过渡性养老金,不过相应的人员会越来越少。
缴费基数,既能够影响基础养老金也能够影响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与缴费基数相关的数值是平均缴费指数。缴费指数,简单点说是某一缴费年度所有月份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比如说我们按照1万元基数缴费,假设当年缴纳了12个月,合计缴费基数是12万元。当年的社平缴费基数是9万元,这样当年的缴费指数就是1.3333。如果说我们缴费基数是9500元呢?个人的缴费基数之和就变成了11.4万元,缴费指数就变成了1.2667。平均缴费指数,就是缴费指数的平均值。
个人账户养老金体现的更为明显。每月缴费以后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进入个人账户,比如说缴费基数1万元每月进入个人账户800元。缴费基数9999元,每月进入个人账户是799.2元。
所以,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肯定会越高。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讲,可能还需要考虑负担的问题。对于企业职工来说,由于记入个人账户的钱数全部进入个人账户,肯定是不会亏本的,因此缴费基数越高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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