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2011-2013 年度优质服务窗口的决定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2011年以来,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窗口单位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窗口” 创建活动, 牢固树立“民生为本、 服务至上” 的工作理念, 严格依法履职, 狠抓作风建设, 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涌现出一大批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为表彰先进, 树立典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 授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处等 389个单位为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2011- 2013年度优质服务窗口。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 珍惜荣誉, 戒骄戒躁, 再接再厉, 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窗口单位要以受表彰的优质服务窗口为榜样, 学习他们理想信念坚定、 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政治品质; 学习他们奋发有为、 锐意开拓、 探索创新的进取精神; 学习他们爱岗敬业、 依法尽责、 争创一流业绩的职业操守; 学习他们求真务实、 艰苦奋斗、 清正廉明的优良作风; 学习他们以人为本、 真心对群众负责、 热心
关于表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关于表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关于表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011-013年度优质服务窗口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2011年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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