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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的通知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的通知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创业载体: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创业内蒙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创业载体: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创业内蒙古”行动,持续打造“创业赤峰”升级版,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大力营造全社会鼓励支持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通过深入开展就业创业活动促进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在市本级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征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创业载体开展创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3月6日-3月17日

二、征集范围

创业训练营、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创业者沙龙等活动;就业创业服务和管理人员培训、各类群体创业大赛、创业讲师大赛、创业培训师选拔、优秀讲师示范教学等活动。

三、申报条件及资质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合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具备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备丰富的经验,有组织实施创业活动的服务资源和专业力量。

四、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负责创业服务活动整体策划、动员、宣传推广等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活动结束后及时整理汇总相关资料,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完整提交。

(二)所有创业系列活动全程不得向创业者收取任何费用。

(三)赤峰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各项创业服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并对意向承办单位进行评估审核(必要时通知面谈),确定最终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整体运作。

五、申请资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需在3月1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报告、创业活动策划方案(2023年3月-12月)、企业营业执照和信用等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概况和相关案例、经费预算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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