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和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委、市政府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自治区“贷你创业”助力行动,丰富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开展的范围、形式,促进各项创业服务举措相互贯通,更好激发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等群体创业就业活力和内生动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现在我市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征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创业载体开展创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5月7日-5月25日
二、征集活动范围
(一)围绕“赤诚劳务”品牌建设和发展,开展劳务品牌项目征集路演和成果展示推荐等活动。
(二)为提升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开展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建立个性化服务体系、强化资源整合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和调研活动。
(三)促新兴产业发展,提高创业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宽销售市场、解决融资需求,开展创业导师辅导、就业创业政策解读、创业项目推荐选拔展示活动、融资对接服务、创业培训和实训、行业交流咨询活动、创业讲座、创业沙龙、实地考察等创业服务活动。
(四)围绕在各类创业大赛中涌现的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企业,开展宣传培树、经验分享、创业导师一对一帮扶指导、企业经营管理培训、直播电商推广和培训、创业项目融资路演、企业人才培养等个性化创业服务活动。
(五)为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和影响,提升创业培训讲师授课能力,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讲师能力提升活动。
三、申报条件及资质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合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具备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备丰富的经验,有组织实施就业创业活动的服务资源和专业力量。
四、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负责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整体策划、动员、宣传推广等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活动结束后及时整理汇总相关资料,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完整提交。
(二)所有就业创业系列活动全程不得向创业者收取任何费用。
(三)赤峰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各项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并对意向承办单位进行评估审核(必要时通知面谈),确定最终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整体运作。
五、提交资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需在5月25日前提交:申请报告、活动策划方案(2024年5月-11月)、企业营业执照和信用等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概况和相关案例、经费预算等资料。
六、联系人
联 系 人:范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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