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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4年度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现将《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月2月23日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充分履行人社部门职能,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根据自治区和我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抽查时间及对象

(一)抽查时间:2024年1月至12月

(二)抽查对象:市人社局监管范围内登记注册且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事业单位。

二、抽查内容

按照我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表》(附件1),对计划表中的事项进行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检查。

参照我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清单中的事项进行部门内双随机抽查检查。

三、抽查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涉及部门联合抽查的牵头单位(科室)实施抽查计划前,应制定检查通知或实施方案,充分征求配合单位意见,根据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信用等级不同的监管对象合理确定抽查范围、比例、频次等内容,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完成时限等事项,由具有相应执法资格的部门、单位执行检查任务。实施方案或通知的正式文件应报送局政策法规科备案。

(二)抽查检查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开展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取检查人员。

要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针对同一检查对象,尽可能整合资源,优化检查内容,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最大限度提高执法效率。在此基础上,采用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多种方式,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

(三)检查结果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执法人员须做好检查结果记录,检查工作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及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布。检查抽查做到过程严格规范,结果公开公正,反馈准确及时。

对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做出的7个工作日内,将处罚信息录入双随机监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 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表

2. 2024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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