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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招考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招考【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 年上半年江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赣人社字〔2012〕 40 号 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 2012 年上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需要招聘人员的省直事业单位, 请按参考格式(见附件 1) 拟定招聘公告, 经主管部门同意后, 于 2 月 29 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保厅)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 并同时报招聘公告电子版和 《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情况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 因公告受理后要进行备案审核、 整理排版、 网上统一发布等, 因此 2月 29 日后将不再受理。 二、 招聘公告于 3 月 5 日统一在省人保厅门户网() 发布, 各招聘单位可在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网站同时发布。 招聘公告一经发布, 不得修改。 三、各招聘单位在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改报时, 必须同步对报名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人员必须熟悉招聘的岗位条件及有关政策等。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选择“通过”。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选择“不通过”, 并在理由栏中注明原因。 对重要信息不全的, 要求考生补填。 四、 各招聘单位在面试前要按照 《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定》(赣人发〔2009〕 2 号) 制定面试方案, 主要内容为: 面试的时间、 地点、 方式、 内容、 程序、成绩计算办法等。 面试的方式和内容应与岗位的需求相匹配。 面试方案须报省人保厅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原则上在《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五、 各招聘单位在办理拟聘人员备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 三份、 《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 一份; 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如: 毕业证、 学位证、 身份证、 工作经历证明等。 毕业证、 学位证、 身份证等重要证件提供经招聘单位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 附件: 1、 《招聘公告》 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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