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人力社保部关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规定,我市2017年第二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名单公布如下:
龙泉市盛祥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龙泉市盛祥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营业执照:331181000021038,地址:浙江龙泉市剑池街道大沙东岭村17号;法定代表人:陈名明。
(二)主要违法事实
龙泉市盛祥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至9月期间拖欠李笑娟、潘克定、梅亮、曾长妹等14名工人工资共计98178.81元,法定代表人陈名明欠薪逃匿,拒不执行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5年11月5日作出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的指令。
(三)处理情况
2015年12月3日,龙泉市人力社保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依法移送至龙泉市公安局。2015年12月18日,所有工人工资支付完毕。 2017年2月27日龙泉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陈名明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仟元,上缴国库。
浙江茂发机床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浙江茂发机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1122000016727,地址:浙江省缙云县壶镇镇贤母西路328号;法定代表人:胡茂法。
(二)主要违法事实
浙江茂发机床有限公司拖欠蔡小春等17名员工2014年1至2016年10月劳动报酬合计230298.25元,法定代表人胡茂法欠薪逃匿,拒不执行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6年10月08日作出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的指令。
(三)处理情况
2016年10月27日,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胡茂法于2016年12月2日被缙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缙云县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5月25日向缙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案件审理期间,胡茂法付清15名员工工资及与2名员工达成协议并得到各员工谅解。2017年8月15日,缙云县人民法院依法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胡茂法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云和县裕田木制玩具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云和县裕田木制玩具厂,营业执照注册号:331125000004863,地址:云和县城南西路74号;法定代表人:何裕田。
(二)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明,云和县裕田木制玩具厂拖欠林象林、凌顺发等14名工人2014年1月到9月期间工资,总额为104815元。2014年9月16日,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拒不执行。
(三)处理情况
2014年9月19日,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11月17日,何裕田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12月23日经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2017年4月21日,云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何裕田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何裕田不服,上诉至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6月6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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