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及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威市及所辖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30号)和《中共凉州区委办公室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二)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及就业援助制度,指导全区劳务输转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职业技能鉴定、民办职业学校和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工作,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三)负责建立健全覆盖全区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四)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六)负责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及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负责拟订全区人才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和选拔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八)负责拟订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
(九)负责拟订企业工资的宏观政策、措施、标准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制订全区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以及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劳动标准,管理企业特殊工时,开展劳动能力鉴定;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全区用人单位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及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查处;监督实施全区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和仲裁院的实体化建设工作;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十一)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第四条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督查室)。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和后勤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禁毒、特殊群体管理、考核奖惩和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双拥、卫生健康等工作;承担项目管理和综合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局系统及机关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对区委、区政府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批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跟踪督办;负责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推进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做好所包乡镇扶贫及帮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联系物业公司做好办公场所管理工作。
(二)基金监督与财务股。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全区就业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监督落实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和运营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负责本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各单位财务审计及项目建设工作。
(三)就业培训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失业调控、失业监测、失业预警及应急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协调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贯彻执行全区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落实职业资格证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推行劳动预备制度;拟订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竞赛规则;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负责主办区级人力资源招聘会;承担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社会保险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监督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伤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工伤保险费用待遇调整工作;组织开展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工作;协助市人社局做好全区用人单位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五)事业人员管理股。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开发、人才引进等政策;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提请区政府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任免;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制度规定,负责按管理权限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调配、干部统计、档案管理、考核备案、退休辞退、离岗创业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清理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吃空饷”工作;负责落实人才规划相关工作部署,编制审核并组织实施全区人才引进计划和工作方案;负责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并监督落实其各项优惠政策待遇;拟订并督促实施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人事考试、招聘、遴选等工作,承担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
(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股。拟订并督促实施全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使用政策;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资格考试制度、执业资格制度;制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负责全区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和评审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推荐和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非公有经济组织和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承担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事业人员工资福利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福利和津贴补贴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综合计划管理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统筹做好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调整工作;负责落实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相关待遇;负责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八)劳动权益保障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全区用人单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监督实施全区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指导企业的收入分配,拟订企业工资的宏观政策、措施,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拟订全区劳动标准。承办国有企业员工的流动备案事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仲裁院的实体化建设工作。
(九)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依法受理、办理按照规定集中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实施行政审批,统一协调、安排相关内设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的需要进行检验、检测、评估、论证等工作。负责建立局机关权责清单,做好甘肃政务服务网调整维护工作。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深化简政放权,推进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订、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服务事项的审核工作,负责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第五条 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含军转干部编制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保留后勤事业编制2名。
第六条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6日起施行。
负责人:张万栋 邮政编码 733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单位地址:武威市凉州区新城区天丰街32号人社大厦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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