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解读 人民网成都 12 月 19 日电 12 月 1 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16〕52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了便于各地、各部门的学习贯彻落实,四川省综治办就《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如下: 《实施办法》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杀人、爆炸、抢劫等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事件持续下降。2015 年,全国涉枪、涉爆犯罪案件分别下降 43%、9.9%,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下降 12.5%,命案现案破案率达 98.3%,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从各地实践看,凡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位的地方,一定是刑事案件少、零刑事案件社区多的地方,一定是治安案件少、人民群众满意度高的地方,一定是矛盾纠纷少、社会和谐稳定的地方。相反,凡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往往都是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群众不满意的地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2016 年 1 月 11 日,中央深改组第 20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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