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余氏所谓古书,汉魏以上之书也。
将欲辨此歧途,归于真谛,其必稽之正例变例,以识其微;参之本证旁证,以求其合……揆之于本书而协,验之于群籍而通。案著录第一诸史经籍志皆有不著录之书凡欲读古书,当知古之学术分为若干家,某家之书,今存者几种,某书为某人所撰凡若干篇、若干卷,而后可以按图索骥,分类以求。
欲知家书,必考之目录,目录之最要者,莫过于史志,然亦有不载之书。
诸史为志者凡六家,书有未收者如下。
汉书·艺文志
于未收之书,其故有三:
民间所有,秘府未收国家法制,不入校雠前汉末年人著作不收隋书·经籍志
《隋志》本为梁、陈、齐、周、隋《五代史》而作,俗呼为《五代史志》
六朝以前目录书皆亡,仅此书见其概貌,故读古书者必取资焉
新旧《唐志》所载隋以前书,多《隋志》所不录或注为亡佚者
旧唐书·经籍志
全从毋煚《古今书录》中录出,但删其小序,存其书名耳。天宝以后书不录,古书无所增益。
新唐书·艺文志
开元以前之书目,又以《开元四库书目》为蓝本,可稍补《旧志》,然仍多不著录之书。
开元以后,只以唐人著作充数,古书不见收。
宋史·艺文志
宋代官修目录颇多,元人修《宋志》,即合此数者,去重编次。然史官无识,或一书数见,或竟失收。历代史志,惟此最不足据。
又中兴以后,无书目史志,修志者竟不能复补,故南宋著作多不能著录。
明史·艺文志
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倪灿《明史艺文志稿》,皆《明志》之底稿,其后重修诸臣,独录其有明一代著作,以此为志。
历代著录之例,自是一变,论者皆以为恨。
其于明人书亦多不著录,尤以晚季为甚。
古书不著撰人
欲读古书,当考作者之姓名,知人论世也。
古书不著撰人,“盖古世质朴,人惟情动于中,始发为诗歌,以自明其意。”
周秦古书,皆不题撰人。俗本有题者,盖后人所妄増。
诸经传注,最初只加姓氏于书名之上,并不别题撰人。
书名称子,传注称氏,皆明其为一家之学也,推本其学之所出。
古人既未自题姓名,则其书不必出于自著矣。
古书书名研究
惟官书及不知其学所出者,乃别为之名,其他多以人名书。
官书命名之义例
春秋以前诸书,不作于一时一家一人,不可题之以姓氏,故举著书之意以为之名。
如《归藏》,万物莫不归而藏于其中。
以篇名为书名
古书多摘首句二字以题篇,书只一篇者,即以篇名为书名。如《中庸》
诸子之书,若一意相承,自具首尾,文成之后,或取篇中旨意,标为题目。如《韩非子·说难》
以人名其书
古书多无大题,后世乃以人名其书。
古人著书,多单篇别行;及其编次成书,类出于门弟子或后学之手,因推本其学之所自出,以人名其书。出于门人弟子所编,则题为某子;出于后人所编,则书其姓名。古之诸子即后世之文集也。
汉武以后,传记(经书的注释)不立博士,专家之学衰,故书名无称子者。东汉以后人著书,皆手自编定,其称某子,乃其人自子之耳。
不知作者之书,乃别为之名
《汉志》于不知作者之书,乃别为之名。如儒家《内业》
自撰书名之所自始
盖自撰书名,萌芽于《吕氏春秋》,而成于武帝之世。
适当罢黜百家之后,文儒著书,无人可传,不能不自行编次。
专门之学衰而后著述之界严,于此可以知体例变迁之故矣。
要之,古书有以旨意、篇名、人名名其书,有自撰书名,有后人别为之名。
《汉志》著录之书名异同及别本单行书名异同
《汉志》著录之书,其名往往与今本不同,因一书有数名,《汉志》只著其一也。
《七略》之书名,为班固所改题。如《子夏易传》,即《韩氏易传》是也。《别录》之有数名者,《汉志》只著其一。如《淮南道训》是也。刘、班与一人所著,同为一家之学者,则为之定著同一指书名。如《淮南》内、外是也。今所传古书之名,有为汉以后人所改题,故与《汉志》参差不合。如老子《道德经》是也。别本单行
古人著书,本无专集,往往随作数篇,即以行世。传其学者各以所得,为题书名。
及刘向校定编入全书,题以其人之姓名,而其原书不复分著。
如《鬼谷子》编入《苏子》,《新语》编入《陆贾书》,《六韬》编入《太公书》。
明体例第二秦汉诸子即后世之文集
秦汉诸子,因事作书论说,语百变而不离其宗。承其学者,聚而编次,又益之其所见闻。及后师讲习,有所发明,亦附入其中,以成一家之学。故西汉以前无文集,而诸子即其文集也。(余氏取子书中诸文体,略依《文选》分类序次,胪举于书。)
古人之文,所以皆在六艺诸子之中,而不别为文集者,无他焉,彼以道术为体,而以文章为用,文章特其道术之所寄而已。
汉魏以后诸子周秦以及西汉初年诸子,或自著,或追记,或自著与追记相杂糅,其体例至不为一。就自著者言之,大抵不外两种:一书疏,一论说也。汉武以后,其著作之文儒,无弟子门徒,身死之后,莫有绍传。故其时诸家著述,有篇目可考者,乃全类后世之文集。然九流之学,尚未尽亡,故犹得自成一子。自是以后,不复能为一家之言。
东汉以后,文章之士,耻其学术不逮古人,莫不笃志著述,欲以自成一家。若魏晋之人,厌薄其文甚矣。然汉人子书,初无门人受业,其书之幸而得传者,端赖文章之奇伟。此所以汉魏以后诸子,无不藻饰其文词也。故虽欲于文章之外别作子书,而卒不免文胜其质,转不如西汉人之即以文章为著作,尚去周秦不远也。
古之诸子号称九流者,东汉以后,惟有儒家耳。其他诸家,大率以别子旁宗入继,非其嫡系。而魏晋以后儒家,名为子书,实则词章。
古书多造作故事
推求其故,约有七端:
托之古人,以自尊其道也。造为古事,以自饰其非也。因愤世嫉俗,乃谬引古事以致其讥也。心有爱憎,意有向背,则多溢美溢恶之言,叙事遂过其实也。诸子著书,词人作赋,义有奥衍,辞有往复,则设为故事以证其义,假为问答以尽其辞,不必实有其人,亦不必真有此问也。古人引书,唯于经史特为谨严,至于诸子用事,正如诗人运典,苟有助于文章,固不问真伪也。方士说鬼,文士好奇,无所不用,聊以快意,乃虚构异闻,造为小说也。
于古书之记载,惟博观而慎取之。
欲辨纪载之伪,当抉其疏漏之端,穷源竟委,抵隙蹈瑕,持兹实据,破彼虚言,必获真赃,乃能诘盗。若意虽以为未安,而事却不可尽考,则姑云未详,以待论定。
论编次第三古书单篇别行之例
以一二篇单行者,其例有三:
本是单篇,后人收入总集,其后又自总集内析出单行也。如《尚书》之《禹贡》、《洪范》等,皆汉人作注时,自全书内析出者也。古书数篇,本自单行,后人收入全书,而其单行之本,尚并存不废也。如《汉志》《孝经》类有《弟子职》一篇,又收在《管子书》中。本是全书,后人与其中抄出一部分,以便诵读也。因其时竹帛繁重,抄写不易,往往因某事欲读某篇,则只抄取此一篇观之。叙刘向之校雠编次
凡经书皆以中古文校今文。其篇数多寡不同,则两本并存,不删除重复。如《尚书》古文、今文并著于录。
凡经书篇数,各本不同,不以之互相校补,著为定本者,因中秘之所藏,与博士之所习,原非一本,势不能以一人之力变易也,非为尊经之故也。
凡诸子传记,皆以各本相校,删除重复,著为定本。
及刘向校书,合中外之本,辨其某家之学,出于某子,某篇之简,应入某书,遂删除重复,别行编次,定著为若干篇。盖因其学以类其书,因其书以传其人,犹之后人为先贤编所著书大全集之类耳。
向所编校,有但定其篇第者,如《管子》《孙卿子》之类是也。有并改其章次者,如《晏子》是也。又有合同类之书数种,离合其篇章,编为一书者,如《战国策》是也。
书有重复残缺,经向别加编次者,皆题之曰《新书》。今诸子所载向之《叙录》,皆无“新书”字,盖为浅人之所删削也。至他书不载向《叙》,则孰为新编,孰为旧本,不可考矣。
今所传古书,往往与《史记》篇数合,与《汉志》不同,盖犹是民间相传之旧,非向所校定之新书。因汉中秘所藏,臣下见之至为不易故也。有因未几而值王莽之乱,秘书并从焚烬。
学者之读古书当先考之《汉书·艺文志》,而后旁通互证,参验以求其是,毋徒取其一字一言,执意必之见,过信过疑,则庶乎可与稽古。然非明于刘向编校之故,则不能读《汉志》。
古书之分内外篇
凡以内外分为二书者,必其同为一家之学,而体例不同者也,题其不同者为外传以为识别。
若一人而有二书,以其学非一家,则分著于录,固不题内外也。
凡一书之内,自分内外者,多出于刘向,其外篇大抵较为肤浅,或并疑为依托者也。
诗文之见于外集者,不皆伪作也。当时失不收拾,佚而复出,亦固有精湛者存,特以多是作者不存之稿,及删去之文,则少年之作,未定之论,往往杂出于其间,故大率较内集为肤浅,然内集不皆手定,又岂可尽信哉。诸子亦犹是也。
辨附益第四古书不皆手著
后人辑诸子言行,推按其事,约有数端:
编书之人记其平生行事附入本书,如后人文集附列传、行状、碑志之类也。凡古书叙其身后之事者,如此而已。并载诸子同时人之辩论,以著其学之兴废,说之行否,亦使读者互相印证,因以考见其生平,即后世文集中附录往还书札赠答诗文之例也。古书中所载之文词对答,或由记者附著其始末,使读者知事之究竟,犹之后人奏议中之录批答,而校书者之附案也说。古书之中有记载古事、古言者,此或其人平日所诵说,弟子熟闻而笔记之,或是读书时之劄记,后人录之以为书也。诸子之中,有门人附记之语,即后世之题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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