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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刑法志》法律思想研究

《汉书·刑法志》法律思想研究摘要:本文对《汉书·刑法志》法律思想进行了研究。《汉书》作为我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在历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刑法志》作为《汉书》中的重要篇章,在法律史研究中有着相当大的价值。

摘要:

本文对《汉书·刑法志》法律思想进行了研究。《汉书》作为我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在历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刑法志》作为《汉书》中的重要篇章,在法律史研究中有着相当大的价值。研究其中的法律思想,首先,我们可以了解到汉代主流史学家对于法律起源与法律公布的观点;其次,通过对作者司法观念的解读,探究其对于儒家法律观的态度;再次,通过作者对肉刑这一古老刑罚制度的评价,探究其对当时社会环境,刑罚结构的客观认识;最后,通过作者对道德与法律相互关系的详尽论述,了解到汉时"德主刑辅,礼法并用"思想对法律的巨大影响。通过对作者以上法律观念的研究,我们能更加全面地了解上古时期至西汉末年的法律思想流变,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能对中国古代历史有更加深入的认识。对于《汉书·刑法志》法律思想的研究,可从其法律起源论,法律公布论,司法观,肉刑观以及德法观五大部分进行。同时,因《汉书》的撰写经多人之手,故有必要对《刑法志》篇的作者进行考证。分析各类史料中的相关记载,我们可知《汉书·刑法志》的作者为班固本人无疑,因而,研究《汉书·刑法志》中的法律思想实质上就是研究班固的法律思想。 《汉书·刑法志》通过罗列汉前史实,记录君臣对话,引用古代经典等方式表达了作者的法律思想,主要的观点包括:法律起源于战争和道德,并与文中所述"争心"这种私有制观念密切相关;支持法律的公布,认为法律的公布能增强法律确定性;赞同儒家思想在司法中的影响,对儒家"矜恤","慎罚"等观念充分肯定;反对汉文帝废除肉刑的做法,坚持恢复肉刑的主张;注重道德与法律的相互关系,强调"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的德法观。

这些观点中都包含了深刻的儒家思想,究其原因,首先因为在其生活的年代,法律儒家化已经发展到一定阶段,儒家思想早已成为国家的官方思想,因而作者在刑法志中流露出儒家观念是受当时政治背景的影响;其次,从家庭环境来看,作者班固自幼生活在儒官家庭,其祖辈五代都对儒学研究至深,故其必然也深受儒家思想熏陶;再次,从其自身的价值选择来看,在《汉书》中的其他篇目以及作者的其他著作中,我们都能看到他个人对于儒学的无比推崇和高度赞扬。因此,我们得出《汉书·刑法志》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结论。《汉书·刑法志》全篇都传达出儒家有关"慎刑","仁政"等基本原则,从开篇对于法律起源的探究到末尾对"立功立事"政见的呼吁,都体现了浓厚的儒家思想倾向。而这样的法律思想对现今重视民生问题的法治社会影响至深,因此,研究《汉书·刑法志》法律思想也有相当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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