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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志铭里的女性世界

墓志铭里的女性世界墓志铭里的女性世界

对于古代女性生活的关注,近二三十年来,随着生活史、女性史、家庭婚姻史的研究异军突起,渐渐颇成气候。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西方女性主义历史研究的方兴未艾,使不少研究者开始把眼光投向在历史书写中缺席的一个群体——女性。由于深受西方女学研究的熏陶和影响,美国加州州立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姚平创作了《唐代妇女的生命历程》一书。正如她自己在后记中表明的,她做此书的正是大大受到其博士生导师伊佩霞的《闺房——中国宋时期妇女的婚姻与生活》一本书的鼓舞,才下定决心要写一本有关唐朝妇女的内容相似的书。

该书共分为十个章节,分别是《笄年》、《媒妁之言》、《婚姻状态》、《夫妇关系》、《夫妇关系以外的两性契约关系》、《冥间夫妻》、《婚姻之外的女性》、《母亲的形象与地位》、《生育》和《子女》。每个章节下面又会分出不同的小节,来讨论具体问题。

仅从章节题目来看,该书对于女性生活方面的考查十分广泛,其中不乏一些常被国内史学,或者说女性史学研究所忽略和遗忘的,但对女性来说又恰恰十分重要的生活侧面。比如关于“笄年”的讨论,一般研究上往往笼统地把这个概念作为女性达到适婚年龄的代称,但是姚氏通过仔细比对,认为此概念除了指年龄的生理意义外,更重要地是表示了一种女性家庭角色变化的社会意义。又如,对于“母亲”的研究,历来女性研究都把注意力集中在“为人妇”到“为人母”的角色变迁所导致的地位升降等问题,鲜有对母亲形象是如何被建构出来的讨论,对“继母”形象的建构问题就更是闻所未闻了。

另外,该书采用的最主要的史料来源是唐代墓志。姚氏的导师伊佩霞对于宋朝女性生活的论著大量使用墓志铭作为史料,这更使姚氏肯定了墓志铭的对于历史研究的价值所在,并决心写一本以墓志铭为核心史料的论著。墓志铭可以说是一种民间的史书,它能够比较直接而且全面地反映出时代特征,而且往往能补官方史书中之不足或遗漏。采用墓志铭为主要史料的女性研究,笔者只见到过一些针对某些具体问题的论文,而能够把墓志内容很系统地进行统计学分析,并深入地挖掘出铭文中很多不为人注意的细节,并且完成一部相对完整地关于女性生活的论著,姚氏的书确为首部。

上面基本上是《唐》一书值得肯定的两个地方。但是,该书也存在一些问题,使读者在阅读中不得不质疑,下面笔者就几个比较明显的问题简要地谈谈。

首先,章节的编排与书籍题目关系似乎不够紧密,甚至个别章节的内容有些游离于所要探讨的题目之外。姚氏的书名作《唐代妇女的生命历程》,那么读者有理由认为作者的思路是要对女性生活作纵向的剖析,即由生之死的生命活动,而不是对女性群体作横向的比较展示,比如探讨不同阶层和职业的女性生活风貌。应该说,这两点,该书都未能很好地完成。

第一,与其说作者是把女性作为一个讨论的中心来看,还不如说是把婚姻当成核心。作者在序言中自称十章内容可以划分为三个和妇女生活最密切的三个方面:婚姻组合、夫妇关系和为人之母。全书开篇第一章即为“笄年”,完全把女性从幼年到成年至少十五年的生活历程排除在外,尽管最后一章冠名为“子女”,但是通篇都是把子女作为“母亲”的一个延伸话题来讨论的,缺乏对女性作为“子女”阶段的论述。当然,这很可能是由于墓志当中鲜有对幼女和少女的提及,因此作者就未加理会,但是从结构完整性来看,作者这样做无疑使女性生命历程的“为人女”这个重要阶段完全失落了,这后面暗示的恐怕是作者把婚姻作为女性生命历程的开始和核心内容的假设,而这无疑是一种男权潜意识的渗透。

第二,生命历程是一个历时概念,应该侧重对女性生活中那些共有的侧面进行细致的探讨。姚氏却似乎从墓志当中梳理出了很多内容,很希望都和大家分享,并且丰富书籍的内容。比如,书中出现了为“冥婚”单独辟出一章讨论,尽管单独看来是结构紧密,论述完整的一章,但是其恐怕不能作为女性生命历程的一环来看,而只是婚姻关系的变体而已。又如,第七章为“婚姻之外的女性”,分别介绍女妓、女尼和女道士,这又恢复到了以往对女性分类作介绍的旧路上去了,而且除了对女性为尼为道的具体原因作了一些推断外,其他论述也并无新意。还有,第五章第一节“有家无妻的男性”,把男子未婚但有子嗣的现象作为中心来讨论,得出这种现象为社会普遍所接受但却并不鼓励的结论,这段内容很难说与女性生命历程有任何关联,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婚姻情况。

其次,与第一点相关,全书似乎缺少一个贯穿始终的论点,使得一些章节单独来看,大多观点明确,但是整体看来,却显得零散,令读者读罢全书,不明白作者该书的目的何在。这主要表现在三个层次,第一,全书论述没有主线。不同于一般的研究类书籍,姚平没有任何类似“总说”“概论”“总结”之类的篇目,对于个别话题的论点完全散落在各个章节中,而章节之间除了作为妇女生命历程前后时间上的关联外(如上所言,其中有些还并不是如此),缺乏一条逻辑上相联系的线索,可以说每一章都是独立的一个整体。

第二,所有章节被划分成三大方面是没有内部根据的。即使作者在序言中明言这十章内容可以分为三大方面:婚姻组合、夫妇关系和为人之母,但很明显这是成书后强行归纳出来的,很难说在创作时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因为对每一方面根本没有任何小结,其内部几个章节也完全没有必然的联系。比如第三方面“为人之母”,应该是包括书的最后三章“母亲的形象与地位”“生育”和“子女”,这三章除了题目上都与“母亲”有关联,在讨论侧重方面上基本没有相关性。

第三,个别章节内部也缺乏有机联系。比如第二章“媒妁之言”下面分五节,第一节为“《定婚店》的安排”(讨论婚姻为命中前世注定对女性婚恋的影响),第二节为“父母之命”,第三节为“媒妁种种”,第四节为“唐代婚姻集团”,第五节为“婚姻安排前后期之变化”,可以说其中关联甚微,不少讨论并不在一个范畴中,甚至“媒妁种种”一节的内容一直在讲几种不婚的情况以及政治联姻的现象。章节之前和之后也没有小结,难免让人摸不到核心论点。

再次,该书大量引入人类学、社会学的概念,却不能很好有机地融入整体论述,使读者不能准确把握作者要揭示的内容。姚氏早先人类学的研究背景,使她的女性史学研究带有很强的人类学的影子,关注的不少内容都属于人类学家比较感兴趣的话题。比如,她对于“表亲婚”一节的研究,详细地探讨了唐朝表亲婚的情况,并且和中国其他朝代、世界其他社会中的表亲婚现象作了比对,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但是我们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姚氏对表亲婚这种现象本身,远比她对唐朝墓志中所表现出的表亲婚情况更加关注。

又比如,姚氏在序言中提出了自我标识和角色认同的概念,在后文中却鲜有提及,而且自始至终没有具来解释这两个概念,以及应该如何把它们应用到对唐朝女性历史的研究中,论述中基本没有使用这一组概念来讨论某个具体问题。这样,这一组概念的引进就没有起到任何效果,仅仅作为两个比较时髦的术语摆在那里,基本与论述内容脱节。

最后,但也是颇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姚氏把墓志铭作为主要史料来源的问题,这个问题自然要辩证地来看。俗话说“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墓志铭确实是近来逐渐被广泛认可的另一种史学资料来源,这当然与其本身相对真实、全面地反映社会生活的特点不无关系。但是,正如官修正史一样,墓志铭依然无法在绝对意义上展现社会生活的每个方面,因此在个别篇目,墓志铭就显得有些无能为力了,姚氏或者完全没有引用一篇墓志铭,或者只以墓志铭做引,而大量举证于其他史料,这与她希望做一本以墓志铭为核心的论著的愿望是有一点偏离的,不过这似乎也是无可奈何的办法。

同时,姚氏对于墓志铭主观性的考量在个别问题上显得不够成熟。正如官修史书因为是胜利者所写,很难做到客观记录一样,墓志铭是与墓主关系亲密的人亲笔或雇人来写的,其客观性具体有多少就更值得怀疑了。墓志铭当中充满正面称赞歌颂的辞句是合理不过的现象,如果把这草率地当作历史真实就很可能失误了。对于妻妾关系问题,姚氏清晰地认识到一般史书和笔记小说记载了一批妒妇,但是墓志铭中却是另一种风格,对于妻之善妒和妾之专宠缄口不提。这里很难说墓志铭的记载是否打了折扣。

还有,姚氏在书中动辄作数据分析,而且精确到年代和年龄,比如夫妇之间的年龄差和婚龄,但是大多数数据都并不是墓志中记载的,而是她根据一般情况推算出来,再一起进行比对分析的;或者总体样本还不足百例,作者也严格地用来算比率,这样做的实际意义和科学依据到底有多少,还是一个令人怀疑的问题。

总体看来,姚平《唐代妇女的生命历程》一书为妇女生活史的研究内容扩大了范围,也试图开辟出一条以墓志铭为史料来源的新路。但是由于太过拘泥于墓志铭的内容,使得研究论述呈现出一种分散凌乱的局面,无法用一条线索贯穿始终,而且因为把墓志铭毫不怀疑地当作最客观的史料来处理,导致其一些论断看似合理,但是很难说经得住进一步推敲,此外,把其他学科知识引入到历史研究中,美好的初衷并没有在实际操作中发挥预先期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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