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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明武宗是昏君,但他却一夜之间把太监刘瑾铲除,更割三千多刀

都说明武宗是昏君,但他却一夜之间把太监刘瑾铲除,更割三千多刀都说明武宗是昏君,但他却一夜之间把太监刘瑾铲除,更割三千多刀,作为满清十大酷刑之一,“凌迟”可谓是名副其实。 “凌迟”本为“陵迟”,意为延缓的斜坡

作为满清十大酷刑之一,"凌迟"可谓是名副其实。

"凌迟"本为"陵迟",意为延缓的斜坡,《荀子·宥坐》中提到的 "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中的"陵迟"便是此意。后来,《世说新语》又为"凌迟"二字增加了引申意义:时间的拖延。根据这种说法,"凌迟"刑便可解释为慢慢割掉囚犯身上的肉,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千刀万剐"。

据史籍记载,凌迟这一极刑最早始于北齐皇帝高洋。虽然,历代封建王朝都沿用了这一酷刑,但直至元代,这种残忍的刑法才被统治者正式写入律法。公元一九零五年,受西学东渐的影响,慈禧太后在大臣提议下废除了"凌迟"刑。至此,这一在中国封建史上存续一千多年的残忍酷刑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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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凌迟"残忍至极,但是,史上被执行"凌迟"刑的囚犯却不少。

这期间,除了被崇祯皇帝扣上"通敌叛国"罪名的袁崇焕,以及天王洪秀全之子洪天贵福外,还有一个阉人也被处以了"凌迟"刑,他就是人称"千岁"的明朝大太监--刘瑾

据史书记载,刘瑾本姓谈,于成化年间入宫。因小时候被刘姓太监收养,便改为了刘姓。弘治年间,刘瑾在短暂执掌茂陵司香后,便被调到了东宫。因擅长做戏,太子对其十分宠爱。弘治十八年,明孝宗驾崩,太子朱厚照即位,史称"明武宗"。

至此,最得皇帝宠爱的太监刘瑾正式走上了政治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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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值得一提的是,明武宗与其父明孝宗不同,他整日沉迷酒色,荒淫无道,根本无暇处理政事。而太监刘瑾又是一个投机钻营之人,只要皇帝想要淫乐,他便会适时献上鹰犬歌伎供其享受。此外,皇帝作乐正酣之际,刘瑾会故意呈上大臣们请求批复的奏折。每当这个时候,武宗便会不耐烦地将奏折交给刘瑾代为批示。

于是,权柄在手的刘瑾,没几年就积攒了巨额财富。与此同时,他还唆使手下在京城附近强抢民田,扩建了三百多所府邸。此外,贪婪的刘瑾还要求各地镇守太监上献白银万两,贪污数额之巨令人咂舌。正德五年,刘瑾再次派出爪牙前往宁夏屯田聚财。这次,嚣张的刘瑾不仅擅自修改了亩制,还增加了税收,使得宁夏百姓怨声载道。

正德五年,安化王以讨伐刘瑾为名在宁夏发动了叛乱,明武宗命杨一清和太监张永前去平叛。当时,杨一清和张永不仅对刘瑾的罪行掌握得一清二楚,更是非常不满刘瑾的行径。于是,两人回京后,便将此事上报给了皇帝,称刘瑾有谋逆之举。之后,武宗大怒,当夜便派人抓捕了刘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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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皇帝亲自带人查抄了刘瑾的府邸。

相传,当时一行人共抄出了一亿九千多两白银和九百万两黄金。正是因为那次抄家,刘瑾被《亚洲华尔街日报》评为一千多年来"全球最富有的五十人之一"。除此之外,禁军还在刘瑾的家中搜出了玉玺、弓弩和铠甲等违禁品。更令人咋舌的是,刘瑾居然在随身携带的折扇中,藏了两把锋利的匕首。

这一发现,使得武宗皇帝十分惊恐,随即下令凌迟处死刘瑾。在相关野史的记述中,刘瑾在被执行凌迟之刑后,尸身骨肉亦被朝廷一文钱一两贱卖了出去。因为,刘瑾作恶多端,其肉片亦被坊间抢购一空。可见,民间百姓对他的痛恨。

《骨董续记》中提到的"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三百五十七刀",便是指太监刘瑾被执行凌迟一事。通常来说,罪行越大,凌迟的刀数越多。试想,刘瑾敛财无数且图谋不轨,自然是被处以最高等级的凌迟刑--三百五十七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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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参与行刑的河南主事官员张文鳞,完整地记录了刘瑾被执行凌迟刑的具体过程。

在张文鳞的记述中,刘瑾被执行凌迟之刑的第一天,共被割了三百五十七刀。当时,凌迟的刑具除了利刃外,还有一个铁钩。在行刑初期,刽子手先从刘瑾的胸膛上割了十刀,为了防止他昏死过去,刽子手每割十刀就会对其吆喝几声,如此循环往复。

因为,刘瑾身份较为特殊,他的凌迟刑是在牢狱中秘密执行的。可是,即便如此,刘瑾还是因为疼痛大喊大叫,无意中抖落了许多皇帝和朝臣的机密丑事。要知道,刽子手在执行凌迟刑的过程中,需要确保囚犯被割足刀数而不死。

当时,刘瑾被判处三千多刀的凌迟之刑,并要分三天割完。所以,行刑官员只能惶恐的听着刘瑾胡言乱语,却不能提前让他闭嘴。第一天行刑结束时已近黄昏,可耐人寻味的是,刘瑾被押回牢后,居然还喝了两大碗粥,不得不感叹人的求生欲望。

行刑第二天,刽子手在刘瑾嘴里塞了个大核桃防止他胡言乱语,行刑过程依旧是十刀一吆喝。可当天只割了数十刀,刘瑾便熬不住气绝身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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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明律例,囚犯死亡依旧需要割够规定刀数。于是,负责执行刘瑾一案的官员,便命刽子手继续脔割刘瑾的尸身,直到割满三千三百五十七刀为止。在刀数执行完毕后,刽子手还必须依次割掉刘瑾的生殖器、心脏、肝脏和脑袋,并将所有割下来的肉捣烂,骨头捣碎,如此才算彻底结束。

其实,刘瑾未割够规定刀数而亡还算幸运的,毕竟,免掉了剩下的难忍疼痛。若是罪行较轻,并遇到了技艺精湛的刽子手,囚犯反而会更遭罪。因为,这些人被割足刀数后往往没死,不仅眼睛能看见东西,耳朵还能听到说话声,简直就是生不如死。

参考资料:

【《明史纪事本末》、《明史·本纪第十六·武宗》、《明史·卷三百十四·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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