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者介绍
裴松之,字世期,河东闻喜人。裴松之士族出身,祖父裴昧官居光禄大夫,父裴圭曾任正员外郎。裴松之从小喜爱读书,8岁时已熟知《论语》《诗经》诸书。后博览典籍,学识日进。
晋孝武帝太元十六年,裴松之任殿中将军,时年20岁。晋安帝隆安二年,其舅父豫州刺史庾楷联合兖青二州刺史王恭等攻打建康。兵败,庾楷投奔夏口的桓玄。庾楷推荐裴松之担任新野太守。裴松之考虑风险过大,迟迟不肯动身。不久,军阀火拼,庾楷死于桓玄之手。裴松之免去了一场杀身之祸。
义熙初,裴松之先后担任员外散骑侍郎,吴兴故鄣县县令等职,后升调回朝廷,改任尚书祠部郎。
义熙十二年,太尉刘裕率军北伐。裴松之时任司州主簿随军北行。刘裕十分赏识裴松之,赞他有庙廊之才,将他转任治中从事史。晋军占洛阳后,刘裕委任之为封国世子洗马。裴松之成为刘裕集团中的重要成员。
注本介绍
东晋时历仕零陵内史、国子博士等。入宋后任中书侍郎。宋文帝以陈寿所著《三国志》记事过简,命他为之作补注。他在《上三国志注表》中说,臣前被诏,使采三国异同以注陈寿《三国志》。寿书铨叙可观,事多审正。诚游览之苑囿,近世之嘉史。然失在于略,时有所脱漏。臣奉旨寻详,务在周悉。上搜旧闻,傍摭遗逸。按三国虽历年不远,而事关汉、晋。首尾所涉,出入百载。注记纷错,每多舛互。其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内以备异闻。若乃纰缪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妄。其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颇以愚意有所论辩。所以裴注不仅解释地理名物等,更主要的在于补充原书记载的遗漏和纠正错误。同一事几家记述不同的,他都收录进来,以备参考。对于史事和人物,裴注有所评论;对于陈寿议论的不当,裴注也加以批评。裴注搜罗广博,引书首尾完整,不加剪裁割裂。为了注释《三国志》,他收集了三国时期的原始材料达一百五十多种,,博引各家著作的原文,注文字数约超过原文的三倍。据沈家本统计,注中引书经部廿二家,史部一百四十二家,子部廿三家,集部廿三家,凡二百十家。由此许多《三国志》中失载的历史事实得以保存。裴注中也有运用传统注释方法的地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其初意似亦欲如应劭之注《汉书》,考究训诂,引证故实。……盖欲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删弃,故或详或略,或有或无,亦颇为例不纯。侯康说:至于笺注名物,训释文义,裴注间而有之而不详,,盖非其宗旨所存。 杨翼骧先生在《裴松之》一文中将这部分裴注归纳为字音、文义、校勘、名物、地理、典故若干类。他认为:作注的目的主要是增广事实,而这一类的批注不过是附带的工作。他注《三国志》的重点是补阙和纠谬。正如他在《上三国志注表》中所说: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纳,以备异闻;若乃纰缪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忘;其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颇以愚意有所论辩。裴注的最大特点,就是广采博引,极大地丰富了原书的内容。特别是他所引用的原始材料今天大部分已经亡佚,幸而保留在裴注中,因而史料价值就非常珍贵。读《三国志》时,一定要把裴松之的注文当作正文来读。 裴注为史书注释开辟了新的广阔道路。
针对当时史书疏略寡要、时有脱漏的问题,裴氏将补阙列为第一项,主要补记重要事件与人物。如曹操推行屯田一事,陈寿仅在《武帝纪》和《任峻传》中用50几个字略作记载,仅仅说明了军国之饶,起于枣祗而成于峻。而曹操在这一重大决策上有何认识与领导,推行中有何艰辛,推行后有何成效,陈寿则未作评叙。裴注以180字的篇幅阐明了以上问题,将屯田一事作为曹魏定国的重大国策看待,在掌握史事要领这一层面上,裴氏显然高一筹。又如诸葛亮七擒孟获一事,,反映了蜀汉以攻心为上的和戎政策,又是进行北伐前安定后方的重要措施,陈寿一笔带过,而裴氏补充200多字,其识见亦在陈寿之上。王弼开魏晋玄学之先声,陈寿仅以23字记之。裴氏引何邵《王弼传》补其生平与学说,引孙盛《魏氏春秋》反映时人的评断,引《博物志》介绍家世,为我国思想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史料依据。马钧其人其事,在《方技传》中了无涉及。裴氏以1200多字补充其生平与重大发明创造,有关指南车、翻车、连弩、,发石车以及织绫机的记载,反映了当时的科技生产水平,填补了科技史研究的空白。与重大事件与人物有关的重要文献亦是补阙的内容,如曹操的《明志令》、《举贤无拘品行令》、曹丕的《与吴质书》,李密的《陈情表》等,亦由裴注得以传世。
所谓备异与惩妄,是针对同说一事,而各书记载却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之情况而言的。并皆抄内、以备异闻为备异,依本志或引证它书做随违矫正工作,为惩妄。二者往往难以截然分开。如刘备三顾茅庐一事,《诸葛亮传》所记情节已人所共知,但魏人鱼豢《魏略》和西晋司马彪《九州春秋》所记则不同,认为是诸葛亮先拜访刘备。裴氏将两书记载均抄录于注中,可为备异;又对其说加以辨析,引《出师表》所说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一段,说明非亮先诣备这一结论,可谓惩妄。这种备异,惩妄,往往以寿书作为对比对象,再扩及到对其他史书的品评和总结。如在《魏书·文昭甄皇后传注》中,录有王沉《魏书》褒美甄后的记载,与寿书截然不同。裴氏依据《春秋》之义,认定《魏书》崇饰虚文,并说推此而言,其称卞、甄诸后言行之善,皆难以实论,从而断定陈氏删落,良有以也。
对陈寿失误而他书正确处,亦作明确判断。如《吴书·楼玄传注》引虞博《江表传》所载楼玄自杀事,裴氏径直判断为《江表传》所言,于理为长。《吴书·诸葛恪传注》引胡冲《吴历》所载,裴氏判断为《吴历》为长。这种评断,在论辨一条中有更多体现。论辨包括评史事与评史书两个方面,评史事者随处可见,是史家主体认识的直接表达,因与本论题关系不大,故略而不论,评论史书,则有总结同期史着优劣的史学批评的意义,是本文讨论的内容之一。,裴氏对《三国志》一书的评论,既有在上表中的全面评价,又有散见于各注中的肯定或批评,是较为全面的;对同期其他史书,则多取零金碎玉式的评点,概括来看,这些评论大致可分为体例安排、叙事描写两个方面。
中国史书体例自《春秋》《史记》后,编年体、纪传体两体渐趋成熟,尽管仍存在二体优劣的争论,但其体式已较固定。裴氏较关注的是对现有体例,尤其是做为正史的纪传体的规范化问题。纪传体以人物传记为主,专传、合传较好掌握,而类传如何划分,则颇不一致。裴氏主张取事类相从的原则,他说:臣松之以为列传之体,以事类相从。张子房青云之士,诚非陈平之伦。然汉之谋臣,良、平而已。若不共列,则余无所附,故前史合之,盖其宜也。,肯定了司马迁所谓事类相从的合理性,然后批评陈寿将非为一类的人放在一传中,有失体例。如贾诩之俦,实属算无遗略、经权达变的奇士,应放在善作筹划的程昱、郭嘉等人的类传中,但却放在了德智两全有王佐之风的二荀之列,裴氏以之失其类,其犹夜光之与蒸烛乎?其照虽均,质则异焉,本质的异同,应是区分类传的第一要义。其次,行事相类亦为重要原则。如鱼豢《魏略·勇侠传》不计人物生年而按人物行事将汉末孙宾硕四人编入魏,是依据其人接魏,,事义相类的原则处理的。对此,如果说鱼豢还仅处于一种自发状态的话,那么,裴氏提出事义相类的原则,便已成为一种自觉的认识了。由实践升华为理论,再指实践,正是裴注史学意义在编纂学上的体现。
在叙事描写上,强调通顺合理,反对语之不通。注意容貌状写,如对荀彧之外貌,以陈寿不称述为遗憾,特引《典略》、《平原祢稀传》补充之,既反映了魏晋着文讲究人物容止风藻的时代特色,又符合了中国史学讲究形象描写的特色,还体现了裴氏对历史文学的审美要求,即生动形象的描写可使史着更具魅力。
晁公武首先涉及裴注的字数:博采群说,分入书中,其多过本书数倍。在清代武英殿刻本《三国志》中,李龙官等在校刊识语中更为具体地指出裴松之注更三倍于正文。20世纪70年代初,黄大受据台北艺文印书馆影印的殿本统计,陈寿本书为350,833字,裴注为322,643字。王廷洽根据中华书局陈乃乾校点本统计出《三国志》为366,657字,裴注为320,799字。吴金华据百衲本统计,陈寿本书为368,039字,裴注为 322,,171字。崔曙庭根据金陵活字本统计,《三国志》为367,327宇,裴注为 320,805字。如果以上述统计最少的《三国志》与统计最多的裴注字数比较,《三国志》也比裴注多38,014字,即便裴注中尚有佚文或混入正文,也不可能达到数倍于本书的文字。张子侠则认为:《三国志》的版本和流传的经过极为复杂,既有文字脱漏问题,也有注文混入正文的现象,因而正文与注文孰多孰少不能轻下结论。。
明以前人若王通、刘知几都讥其繁芜,叶适至认为注之所载,皆寿书之弃余。清代学者虽然推崇裴注,但也有人指责他有的应注而不注,有的不应注而注,引书有改字等等。其实这些都是小缺点,并不能因此掩没它的长处。裴注引用的魏、晋人著作多至二百十种,著录在隋书经籍志中的已经不到四分之三,唐、宋以后就十不存一了。而且裴注所引的材料,都首尾完整,尽管说它繁芜,说它寿之弃余,单就保存古代资料这一点说,也是值得重视的。
由于裴注引书具有较高的文献学价值,因此裴注引书数量和书目的考证成了裴注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分歧最大的问题。钱大昕统计裴注引书凡百四十余种,其与史学无涉者不在数内,所列书名144种。赵翼统计裴注引书凡五十余种,所列书名151种,亦为史部类数目。赵绍祖统计裴注引书凡一百八十余种,另外,引诸经及诸子字书又四十余种。钱大昭以时代,地理,人物,官制,类书,文章,别集,家传,别传为类,统计裴注引书160余种。,沈家本将裴注引书依《隋书经籍志》之例分为四部:计经部廿家,史部一百四十二家,子部廿三家,集部廿三家,凡二百十家。王钟翰统计裴氏注记所引诸书名,凡二百四五十种,并按钱大昭的分类列书名256种。王祖彝除诸家评论与裴氏自注,傅子,袁子,孙盛,习凿齿等论注以及引古书为诠释者不计外,统计裴注征引之书凡百五十六种。马念祖统计裴注引书二百零三种。杨翼骧统计以裴氏所引书目全部而言,为二百一十余种;若除去关于诠释文字及评论方面的,,则为一百五十余种。高秀英,杨济安统计裴注引书203种。陈垣统计裴注所引书在二百三十种以上。王树民对赵翼的裴松之三国志注条裴注引书进行了部分考证。周国林统计裴注引用书目为224种,其中用于笺释名物训诂音义的先秦至东汉中期著作及其为之作注的和文字训诂方面的著作共四十余种,用于补阙备异惩妄论辩方面的汉末迄晋著作共一百八十余种》,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高振铎统计裴松之注《三国志》共引书二百三十六种。,虞万里统计裴注引书二百三十五种。伍野春统计裴注引书凡229种,另有十则未注明出处。张子侠统计裴氏共引书二百二十七种。高敏曾与人合作《〈三国志〉裴注引书考》一文,统计引书达二百四五十种。
裴注评价
作《后汉书》的范晔和裴松之同时,以年龄论,裴比范长二十岁,范死在宋文帝元嘉二二年,裴死更比范后六年。两人虽然生在同一时期,同样搜集史料,但他们运用史料的方法不同,范晔组织所得的史料编或后汉书,裴松之则用来注陈寿的三国志。试取陈寿、范晔两书中篇目相同的十六篇列传比较,范书比陈书篇幅增多约一倍,那些多出来的材料,大多是和裴注相同的。
裴注出现后,引来了许多评议,其中有褒有贬。刘知几说:少期集注《三国志》,以广承祚所遗,而喜聚异同,不加刊定,恣其击难,坐长繁芜。观其书成表献,自比蜜蜂兼采,但甘苦不分,难以味同萍实者矣。与刘知几不同,赞誉裴松之者多从保存史料方面对裴注给予肯定。崔浩说:陈寿《三国志》有古良史之风,其所著述,文义典正,皆扬于王廷之言,微而显,婉而成章,班史以来无及寿者。侯康说:陈承祚《三国志》世称良史,裴注尤博赡可观。,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对裴松之注《三国志》的评价:宋元嘉中,裴松之受诏为注,所注杂引诸书,亦时下己意。综其大致约有六端:一曰引诸家之论,以辨是非;一曰参诸书之说,以核讹异;一曰传所有之事,详其委曲;一曰传所无之事,补其阙佚;一曰传所有之人,详其生平;一曰传所无之人,附以同类。其中往往嗜奇爱博,颇伤芜杂。然网罗繁富,凡六朝旧籍今所不传者,尚一一见其厓略。又多首尾完具,不似郦道元《水经注》、李善《文选注》皆翦裁割裂之文。,故考证之家,取材不竭,转相引据者,反多于陈寿本书焉。这个归纳是准确的。但又说:其初意似亦欲如应劭之注汉书,考究训诂,引证故实。……欲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删弃,故或详或略,或有或无。这话毫无证据,只能认为撰提要者的臆测之辞罢了。关于以往史家对裴注的评价,杨翼骧先生在前引《裴松之》一文中有详细介绍,可以参看。
以上对于裴注的评价反映了传统史学批评的特点。评论者大多不能摆脱是与非、优与劣的思维框架。从史学史的角度来看待裴注,更应关注的是,历来对史书的注释都是从名物训诂的角度着眼的,为什么裴松之却要发明出一种新的注释方式?刘知几说裴松之才短力微,不能自达,章学诚也说:裴松之依光于陈寿,非缘附骥,其力不足自存也。刘知几、章学诚虽然都是传统史学批评的大家,但这些分析却有失水准,带有很强的好恶色彩。所谓不能自达、,不足自存,都是要从注释家才智缺乏一端求得解释。
不带偏见阐释裴注出现原因的当首推陈寅恪先生。陈氏认为,裴注是受到佛教典籍合本子注的影响所致。他在《支愍度学说考》一文中说:中土佛典译出既多,往往同本而异译,于是有编纂‘合本'以资对比者焉。《比丘大戒二百六十事》云:说戒者乃曰:僧和集会,未受大戒者出!僧何等作为?众僧和聚会,悉受无戒!于僧有何事?答:说戒。僧答言:布萨。不来者嘱授清净说!诸人者,当说当来之净!答言:说净。陈氏解释说:据此,可知本子即母子。,上列《比丘大戒二百六十事》中,其大字正文,母也。其夹注小字,子也。盖取别本之义同文异者,列入小注中。与大字正文互相配拟。即所谓‘以子从母',‘事类相对'者也。 在《读〈洛阳伽蓝记〉书后》一文中,他又进一步发挥说:裴松之《三国志注》人所习读,但皆不知其为合本子注之体。周一良先生对陈说持怀疑态度。他在《魏晋南北朝史学著作的几个问题》一文中说:裴松之、刘孝标、郦道元的注,多为补遗订误,而非字句出入,往往连篇累牍,,达千百言。这与同本异译简单明了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恐怕未必与佛家合本子注传统有何渊源吧?。陈寅恪先生的解释是从史书编撰的的技术性角度入手的,既怎样编撰更便于读者阅读。对此,周一良先生的质疑是有力的。补遗订误才是裴注的本质所在,这与合本子注似乎没有什么关系。
对陈氏观点也不乏赞成者。逯耀东先生就接受了合本子注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又试图通过经学与史学的区别来解释裴注的产生。他的基本思想是,传统注释方法与裴注的不同在于一是经注、一是史注。这主要是受到了钱大昭的启发。钱大昭说:注史与注经不同,注经以明理为宗。理寓于训诂,训诂明而理自见。注史以达事为主,事不明,训诂虽精无益也。 逯耀东就此说道:因此,明理与达事是经注与史注的基本区分。‘达事'是更进一步叙述历史的真相。, 他又说:由经注的义理阐释,转向历史事实的探讨,是经史分途过程中重要转变的关键。众所周知,魏晋以后,史学逐渐脱离经学而独立。以此为背景来解释经注演变为史注是不错的,本文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但是,仅至于此的泛泛之论还是不够的,因为裴注以后占据主流地位的史注还是经学式的。我们当然不能因此说史学与经学又合流了。
围绕《三国志》及其裴注,实际上可以提出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三国志》写得如此简略?第二,为什么裴松之要不避繁琐征引那样多的史籍?
有一种意见认为,陈寿所见到的材料有限,所以《三国志》写得简略。这种意见有一定道理,因为裴注中所征引的许多书在陈寿写《三国志》时确实还没有问世。但这样解释也有问题,因为毕竟还有些书是陈寿有可能见到的。陈寿撰写《三国志》在西晋太康元年平吴之后。据杨翼骧先生《中国史学史资料编年》所列,在此之前,专记三国历史的史书如王沈《魏书》、韦昭《吴书》,鱼豢《魏略》、《典略》已经问世。此外,如赵岐的《三辅决录》、谢承的《后汉书》、,王粲的《汉末英雄记》、司马彪的《九州春秋》等也早已完成。《三国志》的成书年代,史无明文,杨翼骧先生书编于太康六年下。案语说明道:考《三国志》卷48《孙皓传》云‘皓举家西迁,以太康元年三月集于京邑。五年,皓死于洛阳。'此为《三国志》中记事最晚之一条,则陈寿着成全书必在太康五年孙皓死后,故编于本年。据同书,著有《帝王世纪》、《高士传》的皇甫谧卒于太康三年。陈寿写《三国志》时见到皇甫谧书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以上这些书裴注中都征引了。据《三国志人名索引》附录《三国志裴注引书索引》,裴注引用《魏书》一百九十条、《魏略》一百七十九条、《典略》四十九条、《吴书》一百一十九条、《三辅决录》九条、《后汉书》十二条、《英雄记》六十九条、 《九州春秋》二十六条、《帝王世纪》一条、《高士传》六条。这些材料陈寿应能见到,但他并没有以此来充实《三国志》,倒是南朝的裴松之完成了这个工作。《三国志》卷21《王粲传附吴质传》载文帝与吴质书,,近二百字,而裴注详引《魏略》所载此书,竟多达八百余字。裴松之就此解释说:臣松之以本传虽略载太子此书,美辞多被删落,今故悉取《魏略》所述以备其文。关于曹魏屯田,据杨翼骧先生统计,《武帝纪》中仅用了是岁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十三个字来叙述。在《任峻传》中又用了是时岁饥旱,军食不足,羽林监颍川枣祗建置屯田,太祖以峻为典农中郎将。数年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四十一字。而裴松之在《武帝纪》中引用王沈《魏书》的记载,,补充了一百四十七字。由此看来,对《三国志》的简略不能只从陈寿所见材料的多寡这个角度来加以解释,还必须另想办法。
裴松之嫌《三国志》写得简略,而这样的意见在他以前是未曾见过的。《三国志》刚问世时,获得了一片赞誉声。《晋书》卷82《陈寿传》称:时人称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夏侯湛时着《魏书》,见寿所作,便坏己书而罢。张华深善之,谓寿曰:‘当以《晋书》相付耳。'其为时所重如此。本传又称:元康七年,病卒,时年六十五。梁州大中正、尚书郎范頵等上表曰:‘……故治书侍御史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戒,明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东晋时,习凿齿从正统论的角度对陈寿书以魏为正统的写法提出异议,在其所著《汉晋春秋》中坚持以以蜀汉为正统。正统问题是政治问题,从学术的角度仍然不见对《三国志》的批评。看来,简略在晋人眼里是不成问题的,只是到南朝裴松之才将其视之为缺点。这就提示我们应当从时代学术风气变化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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