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典籍里的中国·尚书〉“找茬”》(《中华读书报》2021年3月24日第9版)一文中,笔者曾谈到:“伪古文《尚书》不可信,原本便是学界主流意见。清华简的刊布,更是令疑案尘埃落定。”古文《尚书》悬案牵涉复杂,限于篇幅,该文未能详细展开,可能会给读者带来误解。曾有友人让我推荐书籍,希望了解清华简中的《书》类文献及其与古文《尚书》公案的关系,我力荐的便是刘光胜先生的《出土文献与〈古文尚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年版)一书。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清华简)中与《尚书》《逸周书》或者所谓《书》类文献相关的篇目,至少有第一辑所见《尹至》《尹诰》《程寤》《保训》《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皇门》《祭公之顾命》诸篇,第三辑所见《傅说之命》上、中、下三篇,第五辑所见《厚父》《封许之命》,第八辑所见《摄命》,第十辑所见《四告》。自2010年清华简第一辑公布以来,学界已对这些文献开展了深入的研究,成果丰硕。但系统讨论清华简《书》类文献的论著并不多见,《出土文献与〈古文尚书〉研究》以及最近出版的《有为言之:先秦“书”类文献的源与流》(程浩著,中华书局2021年版)便是个中代表。
《尚书》一书“佶屈聱牙”,素以繁难著称。《尚书》学研究的学术史更是千头万绪,治丝益棼。前有刘起釪先生517页的《尚书学史》(中华书局1989年版),后有程元敏先生1641页的《尚书学史》(五南书局2008年版),皆致力于《尚书》学史的梳理。古文《尚书》公案,更是《尚书》学史上的老大难问题。《出土文献与〈古文尚书〉研究》的第一章“《古文尚书》研究综述”便围绕伪古文《尚书》的研究史展开,可帮助读者了解这一公案的来龙去脉。
所谓“古文”,是相对于汉代的“今文”(指隶书)而言的,可泛指先秦的古文字,亦可专指战国时代的东方六国文字。秦火之后,经籍凋零。汉文帝时,故秦博士伏生(伏胜)传授《尚书》28篇(或说29篇),以当时的“今文”亦即隶书记录,故称“今文《尚书》”。后鲁恭王刘余(汉景帝之子)从孔子故宅墙壁中得“孔壁中书”,其中便包括《尚书》。这批《尚书》,较今文《尚书》多出16篇,因其以战国“古文”书写,故称“古文《尚书》”。孔壁所出古文《尚书》未列于学官,后逐渐失传。除孔壁《尚书》之外,尚有多批号称“古文《尚书》”的《尚书》文本面世(如杜林漆书),但均未流传至今。
失传的孔壁《尚书》是真正的“古文《尚书》”,而后来人们通常所说的“古文《尚书》”,则指的是东晋时豫章内史梅赜(梅颐)向朝廷所献58篇《尚书》,即所谓“梅本《尚书》”。这58篇,有33篇与伏生所传28篇今文《尚书》内容相合,但篇章的分合有所不同,其内容可信;另有25篇则不见于今文《尚书》,这便是有争议的“伪古文《尚书》”,或称“晚书”。
梅本《尚书》在东晋被立于学官,置博士。唐代的孔颖达主编《五经正义》,其中的《尚书》便以梅本《尚书》为底本,梅本《尚书》因而流播甚广。作为官方教科书,一般学子对梅本《尚书》自然深信不疑。迨至宋代,始有人怀疑多出的25篇晚书的可靠性。根据《出土文献与〈古文尚书〉研究》第一章的梳理,可知南宋吴棫、朱熹等已发其端,他们都敏锐指出,较之今文《尚书》,晚书的文字反而更为浅易,朱熹还从《尚书》流传的角度质疑晚书;宋代其他学者如王柏、金履祥、晁公武、陈振孙、赵汝谈、熊朋来等续有怀疑;元明时期,吴澄、王充耘、朱升、梅鷟、郑瑗等亦质疑晚书的可靠性,在态度上更为果决,在论证方法上亦有推进,将宋人的怀疑落实到学理层面;清代学者如姚际恒、朱彝尊、阎若璩、程廷祚、惠栋、王鸣盛、戴震、崔述、皮锡瑞等有进一步的辨伪工作,尤其是阎若璩的《尚书古文疏证》,罗列证据128条,力证晚书之伪,同时,毛奇龄、郝懿行、李塨、陈逢衡等人则为晚书辩护。
自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出,“梅本《尚书》伪书”说已成定谳(参见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晚书也被戴上了“伪古文”的帽子,稍有文献学常识的人都不再轻易征引。与此同时,晚书虽饱受质疑,但并未淡出世人的视线,近年还有个别学者试图为晚书翻案。《出土文献与〈古文尚书〉研究》的前言指出:“‘晚书’公案之所以难以解决,关键是文献资料的匮乏。而出土文献的大量面世,使考辨学术史上最大公案纠纷的时机已经成熟。”
作者所说的出土文献,主要便指清华简。张政烺先生生前曾说:“什么时候挖出《尚书》就好了。”清华简《书》类文献以及湖北荆州夏家台楚墓出土的《尚书·吕刑》则实现了张先生的这一期待。夏家台楚简是考古学家“挖出”的,不过其内容尚未公布;清华简则属于购藏简,经非法盗掘“挖出”,辗转回归内地。尽管社会上有些人对清华简的“来路不明”心存疑虑,但在古文字与出土文献研究的学术共同体内部,清华简的书写载体、文字及内容早已经过重重验证,其可靠性毋庸置疑。
清华简是可靠的出土文献,这是一个基本前提。那么清华简如何能进一步证伪晚书呢?
我们知道,伏生所传今文《尚书》向无疑义。清华简第一辑中题为“周武王有疾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的竹书,相当于今文《尚书》的《金縢》。两相比对,除了一些用字习惯不同以及个别文句的出入,清华简本与今文《尚书》本的内容基本相合。因此,清华简可以说进一步证明了今文《尚书》之可靠。
至于晚书,经清儒考证,可知晚书的编者利用了先秦典籍中保存的《尚书》篇目以及征引《尚书》的文字,敷衍而成。换言之,除了篇目和见于先秦典籍的佚文,多出的25篇晚书并无可靠的材料来源。这一论断是否可以得到清华简的验证呢?
答案是肯定的。经学者研究,在篇目上,清华简《尹诰》(竹书原无篇题)对应晚书的《咸有一德》,清华简《傅说之命》(“傅说之命”系竹书固有篇题)三篇对应晚书的《说命》三篇,清华简《摄命》(竹书原无篇题)对应晚书的《冏命》。除了保存在先秦典籍中的《尚书》佚文共见于晚书本与清华简本,晚书本与清华简本的内容完全不同,晚书《咸有一德》甚至连时代背景都张冠李戴。如果以清华简本为参照,那么清儒的观点无疑可得进一步佐证。因此,自清华简面世之后,一些对晚书的态度游移不定的学者,也转而坚信晚书是伪书。
《出土文献与〈古文尚书〉研究》的第二章讨论了先秦《书》类文献的源流,并比较了清华简本与先秦《尚书》佚文的异同。根据作者的研究,清华简本与先秦佚文相比,文字大抵相近,但存在文字繁简之别、古音通假、同义互换、抄写讹误、句序调整、句式调整等现象。可见清华简本虽可能与儒家《尚书》属于不同的流传体系,但内容基本相合,而有少许出入。
那么晚书与先秦《尚书》佚文相合的部分,是另有可靠来源,还是如清儒所言,只是抄撮古书呢?冯胜君先生的研究便提供了解決问题的重要思路。冯先生在多次学术报告中指出:传世古书所引《尚书》异文的错讹类型多样,产生的时间层次也应该有早有晚,从文本流传的角度来看,这些错讹或破读再次发生在另一个文本中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晚书《说命》《太甲上》的相应文句与《礼记·缁衣》引文几乎完全相同,再一次证明了晚书完全是利用先秦引文抄袭补苴、敷衍成文,并没有完整、可靠的先秦文本为依据。
举例而言,《礼记·缁衣》所引《尹吉(告)》“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根据郭店简本和上博简本《缁衣》,“躬”实为讹字。晚书《咸有一德》作“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实际上是照搬了今本《缁衣》的讹误。再如《礼记·缁衣》所引《尹吉(告)》“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又见于晚书《太甲上》,这实际上是晚书的编者不清楚“尹吉”的涵义,进而误以为该句源于前一条出自《太甲》的引文。我们再看清华简《尹诰》的首句:“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尹念天之败西邑夏。”在今本《缁衣》引文中,“躬”系“念”之假借,“见”是“败”之讹,脱一“之”字,多一“于”字,正是冯胜君先生所称不大可能再度发生的讹误与破读,却被晚书袭用。此外,晚书《咸有一德》围绕伊尹对太甲的训诫展开的,既很难说是“诰”(伊尹是臣),也谈不上“告”,文体上存在偏差;晚书称“伊尹既复政厥辟”“今嗣王新服厥命”,将本该是商汤的时代错置于太甲的时代(参见拙文《清华简与〈尚书〉文体的再认识——兼论晚书辨伪》,《江西社会科学》2021年第5期)。综合内容和文句,晚书《咸有一德》确当是晚出之作。
清华简还可为晚书的编撰年代提供重要线索。根据清华简《尹诰》,可知“天”无误,郑玄注则认为“天,当为先字之误”,晚书所引文句除了“天”作“先”外,其他与今本《缁衣》所引全同,晚书的编者很可能吸收了郑玄的意见,这或许正可说明晚书的编辑在东汉郑玄之后。《出土文献与〈古文尚书〉研究》的第四章便指出,对于郑玄之正误,作伪者皆不能识别,说明其手头并无真古文《尚书》;作伪者照搬郑玄错误的说法有四处之多,故推断晚书的最终完成时间当在郑玄之后,具体在公元200年至310年之间。对此,笔者的博士后出站报告亦有相关讨论。
总的来看,《出土文献与〈古文尚书〉研究》一书对古文《尚书》公案有细致的梳理与总结,对清华简与先秦《书》类文献不同流传体系的关系有所考辨,对晚书的成书时代和编撰背景有合理的推测,对明清学者辨伪成果与方法亦有反思,附录的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引《书》表可为读者提供详尽的参考资料,无疑可推进古文《尚书》公案研究的进一步深化。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