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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裴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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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裴注研究

东汉后期,对著作的注释渐渐多了起来。延笃着有《史记音义》,服虔着有《汉书音训》,应劭着有《汉书集解音义》。他们对史书的注释如同对经书的注释一样,都是重在名物训诂。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种方法一直延续着。直到南朝才发生了变化,出现了裴松之对《三国志》的新式注释方法。对此,不论南北,都有人响应。不过,从总的方面看,旧式的、着重于名物训诂的方法在裴注以后仍然占据着主流的地位。以往对裴注的研究硕果累累,但研究者多局限于优劣评价或静态描述,很少从变化的角度讨论问题。本文所关注的是:在史学史上为什么会有裴注出现?裴注为什么难以为继?

一、汉末魏晋时期对《汉书》的注释

汉末魏晋时期不少人对史书加以注释。当时注最感兴趣的是《汉书》。颜师古在《汉书叙例》中开列的属于这一时期的注释家有二十二人:

1、荀悦字仲豫,颍川人,后汉监。撰《汉纪》三十卷,其事皆出《汉书》。

2、服虔字子慎,荥阳人,后汉尚书侍郎,高平令,九江太守。初名重,改名祇,后定名虔。

3、应劭字仲瑗,一字仲援,一字仲远。汝南南顿人,后汉萧令,御史营令,泰山太守。

4、伏俨字景宏,琅邪人。

5、刘德,北海人。

6、郑氏,晋灼《音义》序云不知其名,而臣瓒《集解》辄云郑德。既无所据,今依晋灼但称郑氏耳。

7、李斐,不详所出郡县。

8、李奇,南阳人。

9、邓展,南阳人,魏建安中为奋威将军,封高乐乡侯。

10、文颖字叔良,南阳人,后汉末荆州从事,魏建安中为甘陵府丞。

11、张揖字稚让,清河人,一云河间人。魏太和中为博士。止解《司马相如传》一卷。

12、苏林字孝友,陈留外黄人,魏给事中领秘书监,散骑常侍,永安卫尉,太中大夫,黄初中迁博士,封安成亭侯。

13、张晏字子博,中山人。

14、如淳,冯翊人,魏陈郡丞。

15、孟康字公休,安平广宗人,魏散骑常侍,弘农太守,领典农校尉,勃海太守,给事中,散骑侍郎,中书令,后转为监,封广陵亭侯。

16、项昭,不详何郡县人。

17、韦昭字弘嗣,吴郡云阳人,吴朝尚书郎,太史令,中书郎,博士祭酒,中书仆射,封高陵亭侯。

18、晋灼,河南人,晋尚书郎。

19、刘宝字道真,高平人,晋中书郎,河内太守,御史中丞,太子中庶子,吏部郎,安北将军。侍皇太子讲《汉书》,别有《驳议》。

20、臣瓒,不详姓氏及郡县。

21、郭璞字景纯,河东人,晋赠弘农太守。止注《相如传序》及游猎诗赋。

22、蔡谟字道明,陈留考城人,东晋侍中五兵尚书,太常领秘书监,都督徐、兖、青三州诸军事,领徐州刺史,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领扬州牧,侍中司徒不拜,赠侍中司空,谥文穆公。

颜师古以上所列名单及说明有不妥之处。首先,荀悦似不应列入。荀悦曾依《左传》体改编《汉书》为《汉纪》,但并未注释《汉书》。姚振宗《后汉艺文志》所载《汉书》注释家不收荀悦,应该说是合理的。其次,颜师古排列名单是以注释家生活时代为顺序的。按此,荀悦应在服虔、应劭之后,而不能居于首位。最后,邓展、文颖后所谓“魏建安中”云云是错误的。顾炎武就此批评道:“建安乃汉献帝年号,虽政出曹氏,不得遽名以魏。”[1]

拋开这些不论,可以看到以下几点:第一、以上注释家,自汉末应劭以下至东晋郭璞之间,多数人往往事迹无闻,正如颜师古在《序例》中说:“诸家注释,虽见名氏,至于爵里,颇或难知。”这与东汉有很大不同。东汉的注释家如延笃、服虔、应劭等均见诸史传,属当时一流的学者。建安以后众多注释家事迹无闻,学术地位不高。这似乎说明对史书的注释已非学术主流。第二,按时代而论,注释家以汉魏时期为主。荀悦以下至韦昭17人均属这一时期。西晋只有晋灼、刘宝、臣瓒三家,东晋只有郭璞、蔡谟两家。郭璞“止注《相如传序》及游猎诗赋,”而蔡谟只是“全取臣瓒一部散入《汉书》”,贡献无多。按《叙例》所说,晋代注释家的工作是以集解为主:

《汉书》旧无批注,唯服虔、应劭等各为音义,自别施行。至典午中朝,爰有晋灼,集为一部,凡十四卷,又颇以意增益,时辩前人当否,号曰《汉书集注》。属永嘉丧乱,金行播迁,此书虽存,不至江左。是以爰自东晋迄于梁陈,南方学者皆弗之见。有臣瓒者,莫知氏族,考其时代,亦在晋初,又总集诸家音义,稍以己之所见,续厕其末,举驳前说,喜引《竹书》,自谓甄明,非无差爽,凡二十四卷,分为两帙。今之《集解音义》则是其书,而后人见者不知臣瓒所作,乃谓之应劭等《集解》。王氏《七志》、阮氏《七录》,并题云然,斯不审耳。

这段说明颇为重要。按《隋书·经籍志》载,应劭着有《汉书集解音义》二十四卷。《后汉书》卷48《应奉传附应劭传》亦称劭“集解《汉书》”。可是若按《叙例》说,应劭并未集解《汉书》,作集解的是西晋的“臣瓒”,应劭的注释应称为《汉书音义》。姚振宗不同意颜师古的说法。他在《后汉艺文志》中说:“按颜氏言《七志》、《七录》已然,则自宋及梁由来已久,亦何至一误再误?至唐初修志犹未刊正,而五代人、宋人修唐书又复递相沿误?揆诸事理,或不尽然。疑应书、瓒书卷数相同,颜监但见瓒书,不见应书,故有是言耳。”姚氏的怀疑虽有道理,但终无证据,颜氏之说不可轻易否定。《叙例》为应劭书特作说明,应该是有根据的。此外,应劭之前可以确认为《汉书》作注的只有服虔一家,应劭似不具备作集解的条件。如果这样解释可以成立,则集解《汉书》是西晋才出现的。王鸣盛推测:“大约晋灼于服、应外,添入伏俨、刘德、郑氏、李斐、李奇、邓展、文?、张揖、苏林、张晏、如淳、孟康、项昭、韦昭十四家。臣瓒于晋所采外添入刘宝一家。”[2]晋代的的集解可以视之为对汉魏时期众多的注释所做的。注释减少了,总结性的集解一再出现,这些都是学术将变的征兆。

二、裴松之《三国志》注

南朝刘宋时,裴松之的《三国志注》在史学史上是非常引人注目的。裴注与汉末以来注释家着重于名物训诂的注释有明显的不同。据沉家本,注中引书“经部廿二家,史部一百四十二家,子部廿三家,集部廿三家,凡二百十家。”[3]由此许多《三国志》中失载的历史事实得以保存。裴注中也有运用传统注释方法的地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其初意似亦欲如应劭之注《汉书》,考究训诂,引证故实。……盖欲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删弃,故或详或略,或有或无,亦颇为例不纯。”侯康说:“至于笺注名物,训释文义,裴注间而有之而不详,盖非其宗旨所存。”[4] 杨翼骧先生在《裴松之》一文中将这部分裴注归纳为字音、文义、校勘、名物、、典故若干类。他认为:“作注的目的主要是增广事实,而这一类的批注不过是附带的工作”。[5] 这些意见都是正确的。裴松之在《上三国志注表》说:

臣前被诏,使采三国异同以注陈寿《国志》。寿书铨叙可观,事多审正。诚游览之苑囿,近世之嘉史。然失在于略,时有所脱漏。臣奉旨寻详,务在周悉。上搜旧闻,傍摭遗逸。按三国虽历年不远,而事关汉、晋。首尾所涉,出入百载。注记纷错,每多舛互。其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内以备异闻。若乃纰缪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妄。其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颇以愚意有所论辩。

“务在周悉”、“补其阙”、“惩其妄”是裴松之注《三国志》的主要目的。就“补其阙”而言,裴注是达到自己的目的了。《三国志》在许多关键处多语焉不详。如关于九品中正制的创立,《陈群传》中只有一句:“制九品官人法,群所建也。”此外,如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重大事件,又如建安、正始玄风等思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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