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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乡土看中国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从乡土看中国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从乡土看中国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这本书是以四十年代后期的课稿写成,语言质朴通俗易读,但有点比较松散。但好的书本就是这样历久弥新,书中的内容放到70多年后的今天读起来依然十分受用。

几十年来中国社会经历了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急速变迁,但乡土性始终根植于现代社会生活中,仍然在影响和支配着现代生活的各个方面,于是大小城市、城市与乡村之间越来越割裂,多元价值体系冲突令人迷失。了解过去是为了更好地认识现在,预知未来。理解中国社会的乡土性,也是在理解急速变迁中的中国、理解传统与现代价值体系的激剧冲突,帮助我们去发现值得传承的优良传统,反思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乡土社会的三大弊病”。

土。

中国社会的基层是由乡下人构成的。乡下人的土气是因为离不开泥土,“土”是他们的命根。靠着种地谋生,身体是黏在土里的,就是这种不流动导致了“土气”。乡下人世代以农为生,向着土里讨生活,由此形成了依赖和崇拜土地的传统,即使是离开家,也保留着对土地的供奉。世代定居、安土重迁是中国的常态,中国乡下最常见的社区单位是村落,村落大大小小不尽相同,特点是村间孤立隔膜,村内熟悉。人的相对固定和不流动,接触的都是熟悉的人与环境,靠礼俗约束,因此法律和抽象的普遍原则在这无从发生的。在乡土社会中养成的生活方式无法适应陌生人组成的现代社会,于是“土”就成了乡村流弊的总括。

愚。

城里人说乡下人“愚”,是因乡下人不识字。但识不识字不应该是智力评定的标准。文字是沟通交流受到时间空间阻隔才发生的。从空间上看,乡村是一个面对面的社群,不需要通过文字来沟通交流。从时间上看,乡村世代不移,反复生活在同一生活定式中,口口相传就可以把经验一代代传下去,也就没有文字的必要。

私。

私并不是乡下人独有的毛病,城里人也一样有。这得从社会格局来考虑。西洋社会是团体格局,家庭之间界限分明,讲求人人平等、团体不能抹杀个人。中国社会是差序格局,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伸缩自如,外延模糊不清。

差序格局产生的原因在于,中国几千年发展史中历来是一种模糊不清的“天下”的概念,每个人也都有一个自我为中心的网络。儒家所说的人伦,“伦”就是一种差等的次序,孔孟所说“推己及人”,也表明了中国一直有着以自我为中心的传统,所有价值是以“已”出发的相对价值。

道德:团体格局中的道德观念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团体是高于个人的;道德体系受宗教影响;讲究人人平等,神是无私的存在;团体的意志由一个无私的代理者(政府)执行,代理者要保障个人权力。差序格局中的道德体系出发点是自己,道德依附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道德没有一个普遍的标准,受亲疏远近的变化。

家族:团体格局中家的界限明确;功能是生育;父母是主轴;临时的,随着孩子长大就离开;两性关系是最重要的关系。差序格局中的家没有明确界限,可以根据需要向外沿着父系扩大;功能是事业;父子、婆媳是主轴;延绵不绝的,不随生死变化;夫妻关系淡漠,排斥私情。

感情:两性关系的结合是基于异,并且恋爱源于激情,都不利于社会关系的稳定。中国传统社会通过“男女有别”,在生活中对男女加以隔离,这种隔离既是“男女授受不亲”的物理隔离,也是“各有分工、不必求同”的精神隔离。

“社会治理”

法治与礼治: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治和西方法治的不同在于维持秩序所用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不同,礼与法从本质来说都是一种行为规范。法律是通过国家权力维持,道德通过舆论维持,礼则是通过教化,把外在的规则内化为内在的良心,使每个人都主动服膺于既定规范。乡土社会变迁慢,世世代代只需要遵循上辈延传下来的经验传统,但同时这也导致乡土社会重经验偏保守,“不必讲学理”,浅薄的实用主义大行其道,缺乏探究精神,这也是现代科技体系未能产生于华夏文明的一个原因。

乡土社会讲传统,通过教化维系礼治秩序,理想状态是“无讼”;现代社会讲个人权利,法律意在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安全,英美以判例为基础的法律制度下,诉讼也为获得以后规则。

中国正在由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社会极剧变迁,导致礼治秩序无法维系,必须推行法治。然而乡土社会差序格局下的旧伦理观念还没有转变过来,这与法治社会“人人平等”“统一规则”相违背,这就导致了司法制度无法在中国有效建立。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法治秩序的建立靠的是法律、法庭,以及人们如何去应用,这就要求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先有一番改革。现行司法制度破坏了原有的礼治制度,又没能建立起新的法治制度,所以才产生许多法律判例与人们朴素道德观的冲突,引起无数弊病。

“权力结构”

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权力按照偏重社会冲突还是社会合作,可以分为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这两种权力总是同时存在的,这取决于社会分化程度,当社会分化程度高到阶级消失,可能横暴权力也就消失了。古代中国一直是专制独裁的权力结构,但实际受于经济制约,皇权在横暴权力与同意权力间循环反复。当皇权偏向横暴权力,开疆辟土筑城修河耗费大量储蓄,对内压力增大,天下大乱人民揭竿而起。后续的皇权只能让渡权力,无为而治休养生息以养民。养民到累积一定力量,皇权又开始偏向横暴权力。在天高皇帝远的乡土社会,除了朝代末端,人民实际生活在同意权力的结构中,又因为乡土社会是小农经济、自给自足,权力范围实际小到家庭程度。

教化权力与时势权力:文化的基础是同意,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是一种教化过程。在几乎没有变化的社会,文化是稳定的,年龄意味着经验,每一个年长的人都握有强制年幼的人的教化权力。儒家所称的“长幼有序”“孝道”都是承认教化权力。社会结构激烈变迁时,旧文化逐渐不适应新的社会结构,就会出现新文化的引领者,这些人支配从众的权力就是时势权力。时势权力与教化权力是此消彼长的。社会结构始终在变迁,变迁速度慢到可以被社会继替吸收时,此时社会是安定、不需要变革的,教化权力占上风。

“社会转变”

血缘到地缘的转变:血缘是由生育而来的亲子关系,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地缘与血缘边界是模糊的。乡土社会是一种血缘社会,要融入乡村或者在村子有土地,或者通过婚姻。血缘社会靠人情维系,交易一般发生在远离乡村的集市。从陌生人的商业里发展出来的是地缘社会。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史的一大转变。

名实分离:在乡土社会为了维系教化权力,通过“注释”为旧的文化加入新的内容,使之符合新的社会结构。如从汉朝以后各朝代都蹭对儒家经典加以注释解读。通过这种“名实分离”实现表面无违、事实歪曲。名实之间的距离随着社会变迁而增加。

欲望到需要的分离:欲望是一种文化事实,是人造下来教人这样想。乡土社会欲望经历文化和自然的选择,保留下来的都满足于生活需要,欲望是他们足以依赖的生活指导。但当社会变化快,原有文化无法带来生活满足,欲望无法成为人们行为的指导,就产生了需要,有了计划。因此早期社会可以将一切交给“看不见的手”,后期社会发展却必须依靠计划。从欲望到需要,也是社会结构的一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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