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因点名批评了当下舆论热议的“瘦肉精”、“染色馒头”事件,温家宝总理这句话被媒体广为转载。
事实上,在一针见血指出当今社会脆弱的道德生态之外,总理另一段与之相关的言辞似乎更值得舆论关注。他说,“要把依法治国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使有道德的企业和个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尊重,使违法乱纪、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唾弃。”
这番讲话并非是专门针对食品安全问题而发,它剑之所指,是转型社会的道德文化重建,是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社会信用关系的重构,而这些重建与重构,需要法治来保驾护航。
“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是的,问题是,如何才能让那些无良企业讲良心?让缺位的监管机构讲责任?让唯利是图的商家讲诚信?仅仅对他们进行道德教育是行不通的。
在法治不完善的环境下来谈道德的提升是奢侈的。人是利己的动物,在行动中,总是趋利避害,尽可能地保护自我的利益,避免被惩罚。只要没有刚性的约束,人们总是容易被自己的欲望所牵引,摒弃道德,挑战法律。相信那些无良企业、不法商人、失职渎职官员并没有少接受为人要诚信的道德教育,在公开场合,他们满嘴也是仁义道德,但是,一旦发现法律“打瞌睡”,或者可以通过权钱交易绕过法律惩戒,私欲便很容易漫过内心的道德堤坝,呼啸而至。
法治的缺失极大地损害了社会道德文化,令社会失去方向,民众失去信心。我们一方面要求公民讲诚信,乐于奉献,勇担责任,另一方面,有些地方对那些违法乱纪者,尤其是失职、渎职官员网开一面,用轻描淡写的行政处分,代替严肃的司法问责。如此道德教育如何能深入人心?在一次次社会现实的矛盾冲撞中,道德输得一塌糊涂。
当然,法治应该包括良法与对良法的遵从两个方面,良好的法律来自良好道德文化的指引。而这,需要从我们绵延数千年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从世界优秀的文明成果中取长补短,从60年新中国道路的探索中获得脚踏实地的精神,从30年改革开放的激情与荣耀中寻求创新的勇气。
总理说,相较于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建设特别是道德文化建设仍然是一条短腿。如何让社会道德文化赶上GDP,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唯利是图、坑蒙拐骗、贪赃枉法等丑恶和腐败行为的土壤,维护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请从完善法治开始。
央视[新闻1+1]:治馒头,用“拳头”!
从单纯新闻的角度上海染色馒头已经属于上周的新闻了,但是您可能发现这一个染色馒头依然是在发酵当中。今天在温州也发现了染色馒头而且是销往了学校,所以我们不惜篇幅第三次追踪染色馒头。
“染色馒头”事发后,上海相关部门从全市面点加工厂大检查,到相关负责人向市民道歉,再到反复表示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一方面相关负责人表决心、说问题,另一方面,涉及染色馒头销售的上海联华超市17日首次向公众道歉,表示将投资1500万元建设一个食品安全检测中心,还要提高食品供应商的准入门槛。
与此同时,厦门也发现了染色馒头,而南宁出现了馒头过期再售的问题。染色馒头事件依旧在发酵,引发的食品信任冲击一点都不寻常。
上海相关部门曾表示“染色馒头”只是“个案”,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馒头问题较为普遍。对此,特约评论员王锡锌表示,“世界上不是缺少‘丑’,而是缺少发现‘丑’的眼睛”。从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到染色馒头,下个“个案”又将会是什么?如果天天都有“个案”出现,老百姓怎样去相信?
同时,到底是缺少发现“丑”的眼睛,还是“视而不见”?我们发现,关于食品安全的问题,基本上都是通过爆料、媒体曝光等方式呈现在大众面前,然后相关部门开始大检查、道歉,问题食品会销声匿迹一段时间,再过一段时间就会卷土重来,形成一个“执法怪圈”。
食品安全的症结究竟是监管的缺失还是道德的沦丧?症结之一就是监管的标准及措施太过“温柔”,而执行又打了“折扣”。
法律法规、惩罚措施和企业所获得的巨额非法利益相比,每次的惩罚都像是“轻轻掸了掸土”。
企业和执法人员心照不宣地“走过场”,规则形同虚设,甚至变成了寻租的工具。行业内部的潜规则,真的都是行业内部的吗?不一定。如果没有行业内外的联盟,潜规则很难运行,成本也会很高。
如果要真正引起警惕、让老百姓真正相信,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的“个案”不仅需要发现,更需要在发现后用惩罚性赔偿这个“拳头”去惩处。监管部门不仅要对企业出重拳,还要对监管不力的人员“出拳”。
新华视点:食品安全乱象生“被动执法”何时休?
“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食品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然而恶性事件却频频出现。食品安全屏障为何屡屡被突破?监管到底缺失在哪儿?把好“入口”安全关该有哪些突破?
监管“马后炮”:曝出来就查,曝不出来就算
来自权威部门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552万户次,查处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万余家。食品安全的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为何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现?
随着上海盛禄食品公司非法使用色素生产“染色”馒头的曝光,相关部门迅速进行了查处。然而,疑问却并未随着调查结果公布而消除。一个馒头从生产到销售再到最终上到百姓餐桌,需要过企业内控、质监、工商等诸多关口,但遗憾的是,除了经营者“黑心”外,安全监管防线“集体失守”。
记者梳理发现,从近期曝光的“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瘦肉精”猪肉、“牛肉膏”事件,到以前披露的“三聚氰胺”奶粉、“大头娃娃”奶粉、“假葡萄酒”事件,其中暴露出的“马后炮”监管,并不少见。
2008年发生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从当年3月起三鹿集团、有关部门就陆续接到消费者反映,在前期长达四五个月时间内,各级检测机构先后多次对三鹿奶粉进行检验,“均未发现问题”。直到9月被媒体曝光后,地方政府和企业才开始“彻查”。
2010年底的河北“昌黎葡萄酒造假事件”中,当地的假葡萄酒业存在多年,形成了“造假一条龙”,甚至带火了当地的酒精、食品添加剂及制作假冒名牌葡萄酒标签厂家,而当地的监管部门竟“浑然不觉”。直到被曝光,才开始“迅即”介入……
在疑云未散的“瘦肉精”事件中,有关部门排查后对外界称,确认的“瘦肉精”阳性生猪主要集中在河南济源周边四县市。而“巧合”的是,媒体所曝光的,也是这四县市。“搞调查的媒体掌握得这么准?没被曝光的就全都让人放心吗?”采访中,一些百姓仍心存疑虑。
从现实来看,目前我国共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40多万个,人手相对较少,快速和常规检测能力不够完善。“监管难度大,但这并不能成为监管缺位的‘挡箭牌’!”山东大学社会问题研究专家马广海教授认为,作为百姓食品安全“把关人”,少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得过且过,曝出来就查,曝不出来就算,这样食品安全事件焉能不发生?
以利定取舍:“执法为民”还是“执法为利”
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看,一些监管部门“在办公室看样品”成为“监管习惯”;“瘦肉精”事件中,曝出“让养猪户自己取样送检”的尴尬,更有甚者,少数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将能不能创收作为管与不管的取舍标准,甚至存在执法腐败,监管职责被抛之脑后。
毋庸讳言,虽然近几年财政支持力度加大,但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经费需求还有很大缺口。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现行体制下,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要依靠上级返还的收费罚款来“解决”,这多少造成了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执法为利”。
山东某县质监局一位食品审查员曾多次向记者反映基层监管问题:“现在的财政供养机制不是很顺,收费罚款省局、市局都扣一部分,剩下大约80%是‘自己’的,所有人的工资福利就从收费、罚款中出,这样的监管能没漏洞吗?如果说之前曝出的上海出租车运营是‘钓鱼执法’,我们现在就变成了‘养鱼执法’,每天的工作目标就是想着如何完成‘创收’任务。”
罚款的目的本来是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然而,调查发现,在一些基层监管人员那里,罚款竟然“生财有道”。
这位食品审查员举例说,执法中即使发现造假也不能罚死,罚太狠了,下年找谁收钱去?本来罚10万元的现在罚1万,企业交了“保护费”,焉有不放之理?这样的怪象下,监管人员快与违规企业成为‘利益共同体’了。
据了解,这样的现象并非个例,浙江一名基层监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有的年份几个月可以不干活,因为“前期努力”,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创收”任务。
记者在“质量技术监督人士的网络家园”——“中国质量热讯”网上看到,有些帖子说“我们的工资来源于企业的违法所得”,“只要给了钱,立马变成甜瓜脸。能否吃上饭比有没有面子重要些”。
此外,来自一些地方政府的压力,也削弱了监管力度。一位地方质监部门负责人向记者抱怨说,政府头等大事是发展经济,监管部门如果只是管管小企业、打打苍蝇还无所谓,要是对于地方“有重要贡献”的食品企业、行业“铁面无私”,领导就会找你“谈话”。
问责需到位:严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一些专家指出,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虽然部分人员确实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但法律法规对于如何判定监管部门是否履职到位,缺乏明确界定。每次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监管部门“理直气壮”地把矛头指向肇事者,但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失职却易被忽视。“这种现象一定要杜绝,监管部门也不能免责。”马广海说。
“在信息化高度发达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高度关注的今天,食品安全监管一旦不及时,极易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所以强化监管是重要的突破口。”舆情问题专家、天津社科院研究员陈月生等专家认为,应从问责“查处比曝光慢半拍”现象入手,铁腕查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执法腐败、部门牟利等行为。
近年来食品安全工作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食品安全水平还有不小的差距,仍需从体制机制上不断健全完善,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实现全程无缝监管。食品行业产业链条长、环节多,监管力量分散,必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我们常说食品安全问题是‘九龙治水’,为什么?这在经济学上存在着‘搭便车’的尴尬。”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锫说,食品的监管部门众多,每个监管环节都会认为,我这里没管住,自然会有别人来管;反过来,如果我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去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反让其他部门“搭便车”,破除这种职权交叉的体制势在必行。
强化信息收集,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专家建议,按照查获情况重奖举报者,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让不良分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无藏身之地,从而净化食品市场。
加强基层监管部门人力、设备和经费保障力度,让罚款与部门利益脱钩,严禁罚款返还、变相“坐收坐支”。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绝大多数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在基层,也解决在基层,黄锫建议将地方政府是否建立了工作责任制、经费保障落实情况作为检查和问责的重点。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