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加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作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张“名片”,六十余载栉风沐雨,“枫桥经验”穿越时空焕发新活力,创造性地解决不同时期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把治理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要以服务人民为宗旨,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以社区居民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基础,以治理创新为动力,以社会和谐为目标,以心系民生为情怀,以无私奉献为责任,通过多元化社会主体参与,实现基层治理的现代化,以“基层之治”夯实“中国之治”,为中国式现代化打造坚实基础。
“枫桥经验”的历史演进
“枫桥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数十年来,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枫桥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写进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枫桥经验”被赋予了新的时代使命。各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实际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好形式、好方法。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枫桥经验”展现出持久生命力和旺盛活力。
“枫桥经验”的重要启示
“枫桥经验”因党建引领而方向正确,因多元主体协同而行之有效,因植根人民而永葆生机,因不断发展而历久弥新。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必须坚守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必须树立关口前移这一根本理念,必须夯实基层基础这一根本支撑。
强化党建引领,建强基层治理的战斗堡垒。基层是我们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基层强大,党执政的力量支撑就会雄厚和坚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强、把基层政权巩固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基才能稳固。”“枫桥经验”之所以是一套行之有效的基层治理方法,就是因为这套方法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主心骨”作用,党员干部想在前、冲在前、干在前,党员干部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不论社会如何变迁,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是“枫桥经验”的不变灵魂、根本保证。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强调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以党建引领、促进基层治理,实现了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的有机衔接、良性互动。
促进“三治”融合,筑牢基层善治的基础。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源于基层实践,是“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通过激活自治动能,鼓励基层创新,涵养基层治理多元互动的源头活水。自治的关键在于让基层群众真正成为了社会治理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通过坚持法治思维,推动基层群众的观念更新,让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成为新风尚。通过融入德治力量,弘扬正气新风,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自治法治德治相融,确保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安定有序。在推进“三治”融合过程中,实现了自律和他律、刚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的有机统一。
多元主体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基层社会治理从单一主体转向多元协同,充足、专业的治理力量,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模式,显著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秉承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工作理念,强化前置防线、前瞻研判、前端处置,下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先手棋”。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统筹公安、法院、司法等职能部门,一体推进区级、镇(街道)和村(社区)“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三级平台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全口径受理、全方位调解、全周期服务。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人民群众的责任意识,教育引导越来越多的基层群众通过加入基层群团、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群策群力,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枫桥经验”的青海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公共安全应急响应体系,及时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居乐业。”这为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更高水平推进平安青海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青海各地按照省委关于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抓实抓好平安青海建设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在此过程中,涌现出西宁市城西区文汇路街道文亭巷社区“和睦文亭”、黄南藏族自治州“五治联动”、玉树藏族自治州“村寺并联”治理等创新做法,积极推进“枫桥经验”本地化,为青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注入新动能。
(一)通过民主法治护航,擦亮城市社区治理的幸福底色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近年来,文亭巷社区坚持弘扬法治精神,为基层社会治理融入民主法治元素,为群众美好生活保驾护航。其一,坚持党建引领,夯实民主法治建设坚实基础。丰富“五融五筑·和睦家”党建品牌,完善“成员轮值+”机制,打造“15分钟党建服务圈”等,建强社区治理的战斗堡垒。其二,推进资源整合,构建民主法治建设格局。提升“四方联动”“周六议事会”“楼长联合会”治理成效,建立社区智慧平台,引进志愿者、学校师资等资源,成立“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其三,加强宣传,讲好民主法治建设故事。以“石榴籽家园”为载体,开展“文亭流动大舞台”“文亭故事”等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民主法治好风尚。其四,凝聚共识,形成民主法治建设合力。将法治理念融入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各方面、全过程,运用法律武器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培养群众的民主法治精神。
(二)巩固“一核三治”品牌,拓展“五治联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稳定有序。”黄南州探索形成了以党建引领为核心,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一核三治”社会治理典型样板。近年来,在巩固“一核三治”品牌的基础上,拓展“五治联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建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战斗堡垒,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自治”强基,激发共建合力。尊重群众的主体性,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提高群众自治能力。以“法治”固根本,构筑善治格局。颁布实施《黄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通过立良法,推进善治目标的实现。以“德治”聚民心,弘扬新风正气。融精神文明建设于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促进形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以“群治”聚合力,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多措并举,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以“智治”赋能,释放基层治理新活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模式,开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业务,努力实现“一站式”办结。
(三)深化村寺同步治理,让“枫桥经验”在玉树落地生根
在新时代,青海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立足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着眼点和着力点,紧扣改善民生、凝聚人心,推动我省涉藏地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玉树立足自身实际,打造“党建引领、强村带寺、公众参与、常态长效”治理模式,开创科学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民生改善、生态良好、党建强劲、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玉树充分运用“抓支部、用支部、活支部、强支部”机制,以解决当前基层治理中的突出矛盾问题为突破口,完善党建统领基层社会治理构架,深入实施“村寺并联治理”社会治理新模式,通过“治理整顿并联、宣传教育并联、班子建设并联、民生普惠并联、社会治安并联、解决问题并联、责任义务并联、考核奖励并联”八大并联机制,逐渐形成“属地管理、配合协同、群众参与、民生改善、法治保障”村寺并治工作格局。“村寺并联”治理让“枫桥经验”在玉树落地生根,为巩固和发展宗教和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生态美好、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打下了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既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人民群众感知公共服务效能和温度的“神经末梢”。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进一步强基固本,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枫桥经验”从一地“盆景”到处处“枫景”,从“一地之计”上升为“一国之策”,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我们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以省委关于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工作要求为引领,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青海新实践,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抓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抓牢矛盾纠纷法治治理,抓优矛盾纠纷实体平台,抓强矛盾纠纷基层基础,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为建设现代化新青海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李文晓 侯子婵,作者单位分别为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青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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