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
在广西 宜州市屏南乡合寨村诞生
那么大家对村民委员会了解有多少呢
今天,小普就带大家一起了解
“村民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村民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首先, 村民委员会首先是农村基层性的组织。村民委员会建立在村,而一个村就是一个小的社会,与村民的生产、生活、居住有着直接和密切的联系。
其次, 村委会还是一个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不得任命、委派或者指定,被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农村的生产经营,可以直接了解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村民委员会对外代表和维护村民利益,向政府反映村民意。
再次, 村民委员会是实行自治的工作机构。村民委员会对村民会议负责,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对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一律由村民自己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
最后,村民委员会不同于工会、妇联、 共青团等群众性组织,因为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而工会、妇联和共青团是人民群众团体。
你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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