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青岛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阳区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以及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年度的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工作。
二、建立路径。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注册登录并开通专业技术职称权限后,页面左上角“点击展开菜单”,在“职称评审-单位路径申请”中查看,已正确建立路径的无需重新申请,没有有效路径的点“新增路径”与上级主管部门建立申报路径,主管部门或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向“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职称等级选择“副高级职称”,职称系列选择“经济专业”,未按要求申请的不予审核。路径生效后,请各主管部门/单位在截止时间内在“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数据上报”中,将网上申报信息上报至“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号,逾期不再受理。
三、区人社局网上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2份,A3纸型双面打印,对折后翻书方向查看)和评审费(360元)的时间,原则为市经济高评委办事机构网上审核受理(个人账号“当前状态”栏目显示“申报结束”,或单位账号查看评委会审核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
报送地点:正阳路211号5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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