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人社函〔2019〕256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
复函
民盟綦江区委:
首先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您牵头提出的《关于在新时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议》(第14号)收悉。经与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綦江区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多措并举构筑和谐劳动关系,取得了一定成绩,正逐步迈入劳动关系和谐,社会稳定的良性循环。
一、高规格构筑和谐劳动关系管理体系
我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得到领导高度重视,从制度上高规格制定和谐劳动关系管理体系。一是以区政府高度,成立了綦江区劳动关系协调三方委员会,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委员会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人力社保局局长为副主任,区总工会、区人力社保局、区工商联合会分管领导和区企业家协会会长为成员,确保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以区委、区政府高度,制发了《重庆市綦江区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分工方案》,对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安全、休息休假、争议调解等26个引响劳动关系的因素进行了任务分解,逐一落实到11个牵头单位和34个参加单位,形成38个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区人力社保局对48个用工单位开展劳动关系入户大调查,同时对企业及工人进行劳动保障法规宣传讲解,并发放调查问卷960份,基本掌握我区影响劳动关系的因素和劳动关系需求,为我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坚实基础。四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区总工会以扎实开展基层工会建设“系统化”为抓手,积极探索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的长效机制。截至2018年12月,在全区18个系统(行业),20个街镇、两个园区分别建立了工会联合会和总工会,负责和领导辖区内工会工作,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会组织体系。工会联合会主席由系统(行业)、街镇班子成员兼任。对于工业园区内入住的企业,且正常投产运行的,分别建立了工会组织,接受区总工会和园区总工会的领导。基层工会2617个,其中独立基层工会2480个,联合基层工会137个,涵盖单位3291个,职工148615人,工会会员141947人;2018年在非公企业新建工会48家,新增会员3200余人。五是加强劳动保障两网化建设,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指挥中心,把全区分成21个网格,实行网格网络化管理,并为每个镇街配备网格监察协管员、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过程记录。六是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在各街镇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各类企业和各类行业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目前已建立调解中心20家,园区、行业协会调解组织3个,大中型国有企业调解组织数量92个,逐步把劳动争议化解至基层。六是全面创建劳动保障监察创新执法优化服务的试验区。力争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在人员编制上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将人力社保局的所有执法职能均由监察统一实行综合执法,成立综合执法支队,人员编制从原来的7人增加到17人。
二、高强度抓好治欠保资长效监管机制
全面落实“两金三制”。一是在工程建设领推行实名制,在工程建设领域对农民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实时考勤,进出场等全记录。二是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制,由劳务公司委托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实行银行代发,直接发放到劳动者本人。三是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制,总承包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时便需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建设单位按不低于25%的标准向专用帐户打入工程款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目前为止全区农民工实名制、银行代发制、专用帐户制均达了100%。四是建立应急周急金,区财政建立应急周转金500万元。五是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目前全区在建项目均按要求缴纳了工资保障金。六是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惩戒制度,对“三制”落实不到位或搞敷衍的企业,给予诚信体系评价扣分处理,其新开工项目不得享受农民工保障金缴纳优惠政策,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履约担保、资质审核、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三、高频率规范人力社保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协调机制,对拒支付劳动报酬罪、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今年就依法移送了一起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案件。二是加强日常检查,加强事前、事中监管。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日常检查,遏制用工不规范、不支付劳动报酬、不参加社会保险、不按要求进行劳动保护、侵犯妇女和未成年人其他劳动权益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将违法行为处理在蒙芽状态。三是加强沟通,达成共识。首先加强公检法的沟通,对案件办理,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其次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全力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特别是与建委加强沟通协调,促成建委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发放工程施工许可的前置审批条件。四是大力推进劳动合同管理,全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其中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民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外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其他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达到了99%、87%、73%。五是及时召开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4次,通报劳动关系协调成果,总结经验,加大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力度。六是与总工会能力协作,全力推进集体合同签定工作,把签订集体合同作为劳动维权的第一工作。规范全区集体合同的签定工作,开通集体合同审查绿色通道,确保当天完成集体合同审查手续。截至2018年底,我区共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348份,覆盖企业3030家、职工136839人,签订覆盖率达90%以上,其中单独签订2205份、覆盖职工131672人;区域性、行业性143份,覆盖企业708家、职工5167人。七是认真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评定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29家、AA级5家、AAA级3家。五是重点在永新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点建设,永新镇22户(本地运行)企业,18户完成创建活动,完成率81.8%。已全面通过市里验收,2019年,我区已在2018年成功创建示范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在工业园区进行第二批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点建设,今后还将逐步向全区推广。八是做好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工作,2018年1-12月依法申报68家,已审批68户企业753个岗位10601人次实行特殊工时制度。七是强化非全日制用工备案与管理,2018年1-12月申报698家,同意备案691家,涉及职工4682人。
四、高精准规范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处置
一是积极指导去产能煤矿关闭工作和破产改制关闭企业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积极参与各类企业破产、关闭工作,把好政策关;对已破产关闭企业的遗留信访问题,我科指定政策性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具体负责对该类信访问题的处理。1-12月共指导6家,分别为綦齿轮铸造公司、四钢厂(大集体、五七厂、服务公司)汇程铝业、綦江齿轮厂。二是强化法律服务。区人社局、区工商、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法学会合力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成立了“非公经济市场主体法律事务三方联动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维权等服务。与永登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邀请律师团队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先后到4个基层商会举办法制培训,参训人员达200人次,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加强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力度,凸显仲裁的准司法制度优势。坚持“基层为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调解作用,解决基层调解能力不足的突出问题;整合资源力量,强化调解、仲裁、司法衔接,集中统一化解劳动争议;健全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坚持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信息资源共享,裁审共识统一。
五、高幅度推广人力社保法律规章政策
目前对互联网企业、物流企业、运输企业劳动关系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如快递行业、餐饮外卖等的用工,其形式是订单式管理,用工灵活,其从事相应职业的人员与互联网公司、快递公司、生产企业都有一部份关联,但又不能按照劳动关系三要素来确认劳动关系,物流运输企业的挂靠经营,车辆驾驶员的劳动关系也不能按照劳动关系三要素来确认劳动关系,我局正在进行积极的调研,向上级机关提交调研报告,希望通过新的立法来保护新兴产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一是我区特别加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培训工作,印发各类政策咨询材料10万份,印发宣传单3万份。同时开展培训137期次,受训人员6408人。积极推荐企业劳资人员到市里参加人力资源师培训,并对参加培训获得人力资源师的学员向市里申请学费减免补助。企业劳资人员管理水平得到大幅提高。二是强化信念教育。积极开展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的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增强法治意识,防范法律风险。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增强民营企业依法用工意识,自觉关爱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三是强化用工服务。近年来,区工商联联合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等部门,通过举办綦江区“春风行动”之 “政策宣传暨招聘活动”、“民营企业招聘周专场招聘会”等活动,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用工问题。累计提供用工岗位800余个,开展就业咨询服务900余人次。同时,也积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在自身经营遇到困难的情况下,顾大局、讲奉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此复函已经郑仕全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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