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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劳动用工情况书面材料审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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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劳动用工情况书面材料审查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椐国务院、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19年度劳动用工情况书面材料审查的通知》总安排,现将我区开展2019年度劳动用工情况书面材料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

二、审查对象: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即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有劳动用工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类驻蓉办事机构。

三、审查内容:2019年度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

四、受理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工作点,即所在的街道(镇)劳动保障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能够网上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用人单位均可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首页“‘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中的“单位服务”办理“劳动监察企业年检”业务(具体流程见该网站单位使用帮助模板)。

用人单位未参加劳动用工情况书面材料审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做出处理。

特此通知。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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