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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办公用品及物资设备的采购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年鉴、后勤等工作负责党委行政决策事项的日常督促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办公用品及物资设备的采购;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年鉴、后勤等工作;负责党委行政决策事项的日常督促,统筹党委行政安排的工作;承担本系统政务督办、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矿南声王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康卫生、机关节能、机关安全等工作;负责承接市区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和考核工作;负责对内对外信息宣传及网章千足集促布络安全工作;统筹人大代表建采远厂烟代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激获言九质实真;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组织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所属事燃娘坏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落实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关心下一代、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非公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群团工作;承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负责委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财务科(綦江区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公室)

负责统筹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规范财啊务收支;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对内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风险控制点进行监控和评教所审;负责编制部门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的预算和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行审由督和绩效评价;负责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的预算控制、支出审核和票据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缴纳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负责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及资产管理;负责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维修资金等有关监管资金的收支核算;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和解缴工作。

设计与绿色建筑发展科

贯彻执行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政策;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振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亚职广图审查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和师步端克药系义还城市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指导城市历史建筑、传统风貌的修复建设;承担绿色建筑、绿色鲜走翻波误李套景唱福住宅生态小区和绿色建材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批怎汽盐讨转员话数识管理;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承担牵头协调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建筑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沙管宽银米仍军告抓草器贯彻执行建筑业发展政策,负责编制全区建筑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贯彻执行地方建设工程定额和计价规则,监督建设工程造价活动;承担牵头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统筹负责住房城乡建委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监督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应急调度职责;监督管理工程监理、工程保险、工程担保工作;指导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应用管理;指导房屋使用安全、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住房和城建档案工作;推动实施智能建造;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广装配式建筑;指导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负责全区建筑行业统计工作。

房地产开发管理科

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建设政策、房地产调控政策、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政策;负责培育和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承担房地产开发建设方案备案、项目资本金监管、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规定等制度的监督执行职责;指导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及联合建设备案管理;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监督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租赁企业市场行为,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承担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合同登记备案管理;承担商品房销售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和预售资金监管;承担房屋面积管理相关工作;审核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配置情况或收取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费;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行业统计工作。

住房管理科

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发展政策、标准和住房改革政策;协调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指导全区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筹集、分配使用和后期管理;指导全区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承担全区房改售房资金监管职责;指导和监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城市棚户区改造,贯彻执行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拟订年度改造计划;承担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相关职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政策;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村镇建设管理科

贯彻落实村镇建设政策法规;拟订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实施村镇建设技术标准和图集;开展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村镇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建设管理;牵头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指导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推广农房建设适用技术;负责全区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村镇建筑工匠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城市提升统筹科(基础设施管理科)

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城市提升行动工作、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拟订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附属设施、慢行系统和公共停车场等建设政策、规划,指导协调配合相关单位组织实施;牵头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监督管理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牵头推进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铁、市域铁路融合发展;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负责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工作,建立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各管线行业年度建设计划,安排管线工程建设时序;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建立实施项目储备制度;负责全区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群众工作科

负责调查研究群众思想动态和群众工作的情况,提出改进群众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上访群众日常接待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稳定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合同)诚信评价工作;负责本系统清欠维稳工作,探索研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征收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人防工程科

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规划、计划,拟订、修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承担防空警报、疏散基地等的选址建设和日常管理;承担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监督、管理;依法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指导监督城市建设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参与地下空间建设和开发利用项目的规划工作;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开发利用和平战转换工作;负责做好人防工程的日常安全(防火)监管。

建设工程消防科

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相关政策,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相关工作;执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相关政策,承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工作;统筹消火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排水管理科

贯彻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承担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承担城市排水防涝牵头工作;指导乡镇污水处理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组织协调河长制相关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挂重庆市綦江区城乡建设执法大队牌子)

1.负责城乡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法律服务等工作,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及建议意见。

2.具体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起草建筑施工安全年度工作要点,并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负责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定期通报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或安全生产形势;参与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受理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及报监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4.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及对施工单位资质和项目经理资格提出安全审查意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5.负责制定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全行业"三类"人员考核工作,对建筑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对无证上岗人员进行查处。

6.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使用工作。

7.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阶段核验及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全区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评优评先工作。

9.负责对施工企业安全信誉等级进行审查评价。

10.负责全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及安全文明生产的投诉处理工作。

11.负责对全区建筑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2.负责受理全区建筑工程违反建筑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拟提请查处的建筑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13.参与全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1.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负责制定全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

2.负责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100米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防雷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备案。

4.负责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5.负责全区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建筑工程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6.负责受理和处理建筑工程质量投诉。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挂重庆市綦江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重庆市綦江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牌子)

1、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拟订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对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管理,其具体内容(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包括:对发包方式、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资格预审文件(仅适用于采取资格预审的情况)、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报告、施工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对招标条件和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以及直接发包的施工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对招标公告的发布、资格预审(仅适用于采取资格预审的情况)、现场踏勘、招标答疑、开标、开标记录、评标、评标结果记录、定标、公示中标人、中标通知书的发放等过程和程序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主持(或组织)全区规划地块开发项目的招投标及项目转让管理。

4、负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

5、负责评标专家库管理。

6、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管理。

7、负责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

8、负责受理、调查并处理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投诉,调解并处理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纠纷。

9、组织查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配合建立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10、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工程造价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起草、报批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全区工程造价管理、监督、检查。

12、负责全区工程计价依据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13、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发布和管理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及成品、半成品信息价格、结算价格、价格指数或实例,指导和调控市场定价。

14、负责对全区工程招标活动中的评标定标、标底价、中标价、签订合同价和工程竣工结算价组织检查、监督。

15、对工程造价纠纷负责调解、复查、鉴定和最终认定。

16、负责全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年检及监督检查。

17、负责执业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注册和全区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的培训、继续教育及检查监督。

18、负责工程指标、规则、指数及相关政策法规等各种数据库、资料库和人、材、机及成品、半成品等各种价格库的建立和应用,实行联网管理和信息共享。

19、负责非国有投资建设工程交易管理。

20、负责非国有投资建设工程交易"一站式"办公管理。

21、负责非国有投资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及相关费用收取。

22、完成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档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

2、负责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竣工质量、规划、消防、防雷、环保、绿化等单项验收合格后,接收需长期和永久保存的建设工程档案。

3、负责对接收的建设工程档案、城乡建设业务技术档案等进行管理、编研、开发,及利用城建档案开展服务工作。

4、负责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城建档案的业务指导及专项督查工作。

5、完成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建筑工程检测中心

1、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检测标准、规范。

2、接受社会委托,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件的半成品及成品检测,和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工程结构质量的抽检工作。

3、为建筑工程质量评定、仲裁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等,提供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依据。

4、完成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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