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上线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保单位申报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工资推行“不见面”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保单位应以申报当月在册职工为对象,以职工本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2年度的缴费工资。无2021年月平均工资的,以2022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2年度的缴费工资。无2022年月平均工资的,以申报当月工资作为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工资。
二、申报资料
(一)《申报承诺书》一份(附件1);
(二)《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一份(附件2)。
三、申报时限
申报时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四、申报流程
参保单位通过“不见面”方式办理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需先注册法人用户),通过首页“特色服务”中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社保网上申报界面。
2.进入社保网上申报后,目录选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输入申报人、手机号码,勾选阅读须知,点击“下一步”,操作模式可选择“单个添加”或“批量添加”。
3.选择“单个添加”的,确认申报年度“2022”,下方出现当前可申报人员信息,在下方列表中据实输入每个职工的“上年月均工资”和“手机号码”,勾选职工信息前面的小方框后,再点击“添加校验”。(注:(1)如每个职工的上年月均工资一样,可在上方“上年月均工资”中输入,再点击“批量设置工资”;(2)手机号码必须填写职工本人的手机号码,申报完成后将以短信方式告知职工本人申报情况)
4.选择“批量添加”的,点击“模板下载”,打开模板《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后,输入申报年度2022,按照第一行填写示例,从下一行开始填写,据实填写后保存,点击“选择报盘”,上传报盘文件,再点击“上传校验”。
5.系统自动进行校验,校验不通过的,根据失败原因重新填报提交;校验通过的,点击保存。
6.认真阅读申报承诺书,核对申报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办结,打印《申报承诺书》和《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2022年度)》(以下简称《申报表》),经单位法人、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留存备查。(注:在启用新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之前,参保单位可多次重新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
7.参保单位申报完成后,可在“我的办件记录”中查询业务办理结果。
附件1:《申报承诺书》
附件2:《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
附件3:《工作提示》
武汉市社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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