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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关于申报2019年“金蓝领”培训项目的通知

begin-->关于申报2019年“金蓝领”培训项目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技工(职业)院校: 根据《烟台市“金蓝领”培训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技工(职业)院校:

根据《烟台市“金蓝领”培训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就申报2019年“金蓝领”培训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职业(工种)范围

2019年“金蓝领”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设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行业协会负责实施的职业(工种)。无国家职业标准或目录外的职业(工种),应根据企业生产需要确定。

二、培训层次

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高级工培训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

按照《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技工(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均可申报。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金蓝领”培训基地申报书》1份。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法人证书复印件、培训场地、设施设备明细表、培训教师情况表;

2.《“金蓝领”培训基地申报表》1份(见附件);

3.申报单位与企业签订的培训协议原件1份。协议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层次、职业(工种)名称及人数、培训费用、培训效果及责任等内容。

四、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采取单位补助、财政补贴和个人适当交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2019年“金蓝领”培训项目市级补助标准按《办法》规定执行,高级工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省级计划补助标准按省确定的标准执行。

五、有关要求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技工(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等载体作用,严格审查培训机构资质、条件,不具备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资质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相关工种“金蓝领”项目培训。

申报单位于2019年3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孙建亭 6789556

电子邮箱:ytzynl@163.com

附件:2019年烟台市“金蓝领”培训基地申报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

2019年烟台市“金蓝领”培训基地申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基地名称

2018年培训人数

2019年拟培训情况

培训层次

计划数

培训数

鉴定数

培训层次

职业(工种)

培训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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