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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钦州市钦北区2022年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钦州市钦北区2022年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转发关于印发钦州市2022年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2年钦州市钦北区春风行动活动工作方案

各有关单位:

根据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转发关于印发钦州市2022年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2年钦州市钦北区春风行动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钦州市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钦州市钦北区民政局 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钦州市钦北区乡村振兴局 钦州市钦北区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 钦州市钦北区妇女联合会

2022年1月24日

钦州市钦北区2022年春风行动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统筹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集中为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帮扶,推动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总工会、共青团钦北区委、区妇联定于春节前后在全区开展2022年“春风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温暖 就业送真情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月21日至3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因疫情滞留就业地的务工人员;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返岗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要产业链、供应链企业。

四、活动目标

(一)留岗有关怀。使因疫情滞留就业业务的务工人员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心,推动实现就地过年有关怀。

(二)就业有帮扶。使有需要的务工人员得到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支持帮助,推动实现就业、有序返岗。

(三)用工有支持。使有需要的用人单位享有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推动经济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

五、主要工作

(一)加强信息收集工作

1.开展企业用工调查。人社部门春节前要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工业园开展1次全面的企业岗位需求调查,收集园区企业招聘信息并统一印制发放《钦州市钦北区2022年工园区企业用工计划手册》。

2.开展农民工返乡返乡调查。各相关部门、镇(街道)要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开展2022年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返岗情况调研,及时了解农民工节前返乡原因、就业地域等内容,节后返岗数量同比变化情况,科学研判就业形势并做好相关预案,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3.统筹安排招聘活动。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通过提前发布或公告相关信息,引导求职者和企业有序求职招聘。

(二)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

1.加强招聘会信息发布。在春节前后利用电视、广播、邮政政讯通平台、就业微信公众号、QQ、手机短信、LED信息屏等多种方式发布2022年春季园区企业用工、春节期间招聘会日程安排及宣传标语等内容,努力营造“务工何必去远乡、大港钦州等你来”的氛围,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2.设立服务点广泛宣传。各镇(街道)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在动车站、汽车站、广场等人员密集地方设立企业招工服务点,组织人员到点发放“钦州市钦北区2022年工园区企业用工计划手册”、“致外出务工人员一封信”、就业创业政策、春节期间招聘会日程安排及企业宣传海报等,大力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

3.利用基层就业平台发布信息。一是充分发挥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就业平台的作用,组织人员开展以返乡农民工为重点的“送岗位”活动,将企业用工信息手册送到有就业愿望尚未就业的城乡劳动者手上。二是将企业用工信息宣传手册、春节期间企业用工招聘会日程安排表等投放到各镇(街道)、村(社区)就业服务窗口发放。

(三)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加强对在异地暂遇困难人员的关心关爱,及时疏解疏导,做好相关服务保障。积极开展“送温暖留工”活动,鼓励引导企业为农民工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组织集体过年,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营造农民工就地过年的浓厚氛围。各级工会组织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工留守子女、留守老人的关心关爱活动,解除未返乡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四)组织专场招聘活动

1.举办现场招聘活动。各镇(街道)视疫情防控形势,灵活组织开展现场招聘活动,分行业、分岗位举办特色专场小型招聘会,满足服务对象多元化求职需求。优先满足本地企业及区内重点企业的用工需求,确保全区就业局势稳定。

2.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各镇(街道)、人社部门要引导企业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不间断地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加大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直播带岗、远程招聘、网上面试等线上服务供给,搭建好企业选人和劳动力求职供需平台,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3.积极组织企业下乡或外出招聘。各镇(街道)、人社部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生产用工情况,春节前后,利用乡镇赶圩日的有利时机,适时组织园区企业到人口务工大镇开展专项招聘活动,积极引导外出务工劳动力返乡就业。同时要结合实际,组织有需求的园区企业赴劳动力资源较丰富的区内市外参加劳务招聘洽谈会等,大力引进外地劳动力到我区企业就业发展。

(五)加强就业创业服务

1.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各镇(街道)、人社部门要围绕农民工需求提供精准就业服务,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开展“131”服务,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推荐至少1个合适的培训项目。

2.实施就业援助。各镇(街道)要根据每一位就业援助对象的需求和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实施“一人一策”的重点帮扶。要为已就业的援助对象提供主动的跟踪服务,及时了解掌握援助对象享受政策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脱贫人口、返贫监测对象,按规定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

3.积极推介创业项目。活动期间,各相关部门要收集和推出一批创业项目,吸引和扶持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群体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创业政策宣传,鼓励和扶持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助力本地经济发展。

(六)做好重点企业用工保障

进一步加强与重点企业的联系服务,及时了解企业空岗信息、缺工情况,多渠道帮助企业发布招聘信息,加强用工指导,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用工方面的困难。推荐培训项目,引导农民工主动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加大“八桂家政”“八桂建工”“八桂米粉师傅”等“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宣传推介力度,积极推荐和引导劳动者参与家政、建工、米粉等行业相关培训项目和务工对接,以劳务品牌带动劳动者就业增收。

(七)抓好劳动保障维权

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等劳动者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加强用工指导,引导企业遵章守法,维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本次行动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加强活动部署,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工作保障,切实抓好活动各环节的组织实施,把活动作为稳就业、送温暖的重要举措。

(二)严防严控,保障安全。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线上线下招聘及服务活动。对举办线下活动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审批,活动现场要设立快速通道,入场人员需规范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同时,活动现场要配备医务人员和设置临时观察室、隔离室。

(三)强化宣传,注重引导。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活动预告,活动期间及时跟踪报道,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进展,扩大活动影响力。及时报送现场图片(附简要文字说明)、影音资料、新闻线索等,及时做好本部门相关统计(详见附件2)和总结工作。请各镇(街道)社保部门于2月8日、3月2日、3月18日前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仅报送统计表),并于3月28日前报送统计表和活动总结至区就业服务中心邮箱(gxqbjy@163.com)。活动准备和实施期间如遇有重大情况请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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