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城江区财政局紧盯困难群众基本保障这根弦,在困难群众补助、残疾人补贴和临时救助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拨付,全力兜牢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底线。
一、动态管理,落实困难群众保障
积极落实自治区稳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资金向困难群众救助领域倾斜,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聚焦困难群众,1—8月,金城江区已救助城乡低保对象11.07万人次,发放低保资金3098万元。二是聚焦特困人员,足额落实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累计救助城乡特困对象9636人次,支出特困供养841万元。三是聚焦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执行自治区统一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109万元,惠及1080人次。
二、横向联动,增进残疾人生活福祉
为做好扶残助残工作,区残联、民政、财政等部门横向联动,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和照护困难问题。残联部门在发放新残疾人证时,一次性告知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民政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建立补贴监测预警机制。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截至8月底,金城江区已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35万元,惠及54376人次,切实减轻残疾人生活负担。
三、托底保障,落实临时救助政策
按照自治区临时救助政策要求,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帮助困难群众摆脱临时困境。截至8月底,全区共发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71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63人次。
四、规范管理,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安全
规范发放渠道,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确保每一笔资金真正落到困难群众手中。加强绩效评估评价,切实落实资金保障责任。健全社会救助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审计监督与财政监督,定期开展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督查、审计等,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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