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简单描述一下母系社会的概念)
母系社会又称女系社会、母系氏族制社会。氏族社会的早、中期为母系氏族,即建立在母系血缘关系上的社会组织,是按母系计算世系血统和继承财产的氏族制度,是氏族社会的第一阶段。在母系氏族制前期,人类体质上的原始性基本消失,被称作“新人”,属于考古学上的旧石器时代的晚期。到母系氏族制后期,现代人形成,属于新石器时代的早期。
每一个受过基础教育的人的脑海中,都有一系列因教科书灌输,由神话构成的历史观念,而“母系社会”即是神话中的神话。
基于意识形态而编写的官方历史教科书,曾在几代人中造成了对历史的大规模错误认知,比如许多人相信,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普遍以奴隶制为社会经济基础的时代,甚而认为奴隶制是社会制度演变的必经阶段,许多人也相信,在开始近代化之前的两千多年里,中国始终是个封建社会。
这些认识,由于和已知历史事实背谬的实在太远,在学界已没多少影响,如今虽还在流传,但也只是作为一种标签,用来展示其知识来源被局限于官方教科书而已;然而还有一个谬误,即便在学界,在知识来源没那么狭隘的人群中,仍有相当影响,那就是“母系阶段论”,即认为早期人类社会普遍采用从妇居(matrilocal residence)模式,按母系组成血缘群体。
事实上民族志调查显示,多数(3/4以上)传统社会采用父系制(即实行从夫居(patrilocal residence),并按父系组成血缘群体),而且并不存在社会结构越简单原始,越可能采用母系制的倾向,比如澳洲和新几内亚土著的社会形态相当原始,且与主要文明长期隔绝,但也都采用父系制;没有证据表明,人类早期曾有过一个普遍采用母系制的阶段。
相反,压倒性的证据显示,在直到现代之前的整个人类历史上,父系制始终是主流和常态,母系制只是特殊条件下的例外,父系制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人类与黑猩猩的共同祖先,因为黑猩猩、倭黑猩猩乃至亲缘更远的大猩猩,都是从夫居的;除了民族志材料,对晚期南猿和尼安德特人的化石同位素分析也显示,这两个社会很可能都是从夫居的。
母系社会神话的由来
那么,这个母系神话是怎么来的,为何它比其他神话有着更持久的生命力?答案看来要从政治和意识形态上去找。
最初提出母系阶段论的是瑞士学者约翰·巴霍芬(Johann Bachofen),在1861年出版的一本书中,他根据从希腊神话和古代传说中搜罗出的一些线索,比如亚马逊女战士和普遍存在的女性生殖崇拜,认为早期社会不仅是母系的,还是母权的;他还不甘落伍的配合维多利亚时代流行的社会进步观,提出了一种阶梯式社会进化理论,按女权男权的此消彼长,将社会史划分成了四个阶段。
巴霍芬的著作适时启发了恰好正在研究亲属关系的美国人类学家路易斯·摩根(Lewis Morgan),由于摩根接触过的易洛魁社会恰好是母系制的,所以很快被巴氏的理论所吸引,并与他建立了通信关系;此后在1877年出版的《古代社会》里,摩根很大程度上采纳了巴氏的观点,将他所了解的易洛魁母系制一般化为早期社会普遍经历的“母系氏族阶段”。
和巴霍芬相比,摩根是更严肃的人类学家,他做过一些田野调查(但不是对易洛魁),所用材料也更具实证价值,但他的系统性信息来源主要是语言学材料,从中推断婚姻与亲属制度的可信度并不高,最大的问题是,和那个时代喜欢构造宏大体系的博学家一样,他的阶梯式社会进化理论同样是以想当然的猜测为主。
摩根之所以认为存在一个母系阶段,是基于这样一种轻率推导:早期人类是乱交的,没有固定配偶关系,因而不知其父只知其母,也难以防止近亲交配,所以最初的血缘群体(即氏族或胞族)只能按母系组成,所以早期社会必定基于母系制的。
这里存在两个误解:首先,防止一级近亲(兄妹、父女和母子)交配无须以固定配偶为前提,只须实行外婚制(Exogamy)和从夫(或从妇)居即可,也就是遵循这样三条原则:不和与自己出生于同一群体的异性交配,性成熟后离开出生群体并加入其他群体,不与性伙伴的子女交配;许多动物正是通过这种方式避免近亲交配的。
第二个误解是:组成父系氏族无须以父子关系可辨认为前提,只须实行外婚制和从夫居、并且兄弟关系可辨认即可;比如从若干同母兄弟开始,每一代所有女儿都离开,并接纳来自其他群体的女性,便可确保群体男性成员始终拥有共同的父系祖先;实际上,黑猩猩正是通过这样的安排组成了父系氏族,尽管它们没有固定配偶,也不知有父。
巴霍芬和摩根所犯的另一个错误,是制造了母系制和母权制(matriarchy)的混淆,实际上两者没有他们所认为的固定联系或因果关系,大多数母系社会要么是平等主义的,要么是男权占优的,由男性充当酋长、族长或头人的角色,迄今没有任何社会被人类学家普遍承认是实行母权制的,尽管曾有个别社会被少数人类学家认定为母权社会。
当神话傍上“大款”
尽管有着这样根本性的理论缺陷,也得不到经验证据支持,摩根的理论却在社会科学界获得了极大影响,《古代社会》很长时间内被奉为婚姻和亲属关系领域的经典著作;这一地位的确立要归功于恩格斯,在整理马克思遗物时,恩格斯发现马克思就该书写了许多笔记,顿时如获至宝,迅速将自己的唯物史观揉进其中,于次年出版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马恩之所以亲睐摩根理论,是因为后者很适合为他们的历史唯物主义添加血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注定会从原始状态开始,在阶级斗争推动下,经历一系列特定阶段,最终进入共产主义;摩根理论主要被用于描绘上述过程的第一步。
大意是:血亲关系和阶级关系是组织社会的两种相互排斥的力量,在原始状态,只有血缘而没有阶级,又因父子关系无从识别,所以原始社会必然是母系的,后来,男性为获得支配地位,合谋对女性加以控制,并建立父系家庭和父权,从而破坏了血缘氏族组织,同时家庭的出现导致了私有财产权建立,而为了维护家庭、父权和财产权,又建立了国家机器,最终,原本由血缘关系维持的社会,变成了一些阶级统治其他阶级的社会。
恩格斯的著作后来成了各共产主义国家的社会学红宝书,在西方左翼阵营中也颇有影响,而人类学和社会学界恰好又是左翼思想长期占主导地位的;和其他马列红宝书中的理论和宣传相比,这本书的内容更具实证色彩,看起来更有干货,因而其对观念的影响也更为深远,
但实际上,从恩格斯看到马克思笔记到他的书出版,中间只隔了一年多时间,根本做不了什么像样的研究,其中看似经验性的内容,其实都是凭空臆想。比如他认为父系家庭和男权的建立导致了财产权的诞生,但这两者之间的依赖关系既非逻辑上的必要,也没有经验支持,实际上财产权更多是和定居农业联系在一起,无论北美、非洲、还是东南亚的母系社会,只要过定居生活,都有财产权。
云南泸沽湖边的摩梭人,摩梭人被认为是中国唯一仍然存在的母系氏族社会。
除了马列导师,母系神话还傍上了另一个“大款”——女权运动,许多女权主义者热烈欢迎摩根和恩格斯的理论,特别是1960/70年代的第二波女权浪潮——以著名考古学家马丽加·金芭塔丝(Marija Gimbutas)为代表——复兴了这套原本在学术界已被冷落的理论;女权运动的强大声势和它所取得的政治正确地位,延续着母系神话的寿命。
女权主义者青睐母系阶段论的理由或许是:假如漫长的前文明时代都是母系社会,那么母系制乃至母权制就可以说是更自然的、更符合人类“本性”的;这种以“更接近原始形态”为由对某种制度或行为模式加以合理化的做法——常包裹在自然、纯真、天性等美妙词汇之下——世人早已耳熟能详,从衣食住行到教育医疗,乃至“高贵野蛮人”神话中,都可看到。
但稍稍推敲一下,便不难发现其背后的反文明和反进化逻辑,果若原始的就是好的,何不改回四足行走放弃语言文字回树上生活?
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是否经历过“母权制”,这是一个长期争论并且至今尚无定见的问题。在国外,一些人类学工作者对母权制是否存在持根本否定的态度,认为“母权制”这一概念的提出是“这门学科历史上的一种奇谈怪论”。它“起源于巴霍芬的哲学唯心主义”。完全是被“幻想出来的”。认为母权制氏族也只是一种“猜测和假设”,并且“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假设”。它仅仅是“一种社会科学幻想”、“很像……幻想小说”。完全是被“虚构”出来的“假想社会”。甚至断言“母权制”的理论已经是“奄奄一息”。
有的根据恩格斯在谈及“母权制”这一用语时曾说过“为了简便起见,仍然保留了这一名称;不过它是不大恰当的,因为在社会发展的这一阶段上,还谈不到法律意义上的权利”这样一句话,也对母权制的存在持保留或否定的看法。可见,母权制究竟是一种客观存在过的历史事实,还是一种被人为“虚构”出来的“假想社会”,这的确是原始社会史研究中的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对这一问题实事求是地进行讨论是必要的,它不仅有助于这一问题的澄清,而且,对原始社会史的研究也是有所补益的。
部分内容摘选自网络·部分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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