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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社会学

知识社会学研究知识或思想产生、发展与社会文化之间联系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又称思想社会学。1924年,德国社会学家M.舍勒在《知识社会学的尝试》一书中首先使用“知识社会学”的名称。

这是知识社会学在中国的一步重要进展。第二步进展也是张东荪完成的,就是从知识社会学过渡到独立知识论,同时承认人类知识所受的三种限制:知识社会学所发现的“社会学的限制”;康德所发现的“生物学的限制”;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所发现的“心理学的限制”。承认三种限制而非一种限制,表明张东荪已经从知识社会学的观点中走出来,踏上了独立知识论的道路。随着《知识与文化》、《思想与社会》、《理性与民主》三书的出版,张东荪以建立“独立知识论”为主要目标的哲学体系最后完成,至此“知识社会学”被融入到“独立知识论”中。第三步进展表现在应用方面,就是以“知识社会学”为立足点解释哲学以及哲学家的使命。这一步也是张东荪完成的。他认为,从社会学的观点看,有了文化的需要,就会有理论、哲学;理论的产生是基于文化、社会的要求,时代、要求一变,真理也就跟着变了,以前的真理便不再是现在的真理;哲学既是文化的产物,则文化到了不能不变的时候,哲学家就应该站出来做思想领导,“产生新的哲学家”(张东荪《哲学是什么?哲学家应该做什么?》,《时与文》(周刊)第5期,1947年4月11日出版)。1949年以后,知识社会学在中国,在介绍方面有一些进展,但在自创方面进展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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