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总能告诉人们一些做事的方法。比方说,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的台湾,在1885年建省之前,曾有过这样的一个名称——福建台湾省。并且,让台湾至今有这样一句民谚流传——福建总督管两省,喻人管事太宽。
现在看来,“宽”或“不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福建台湾省”这一名称成为台湾建省的前奏,清朝政府1885年于将台湾划为单一行省,使台湾省成为中国第20个行省。而“福建台湾省”也成为了清朝政府为应对边疆危机,防御外国入侵而采用的行政区划和行政设置方面的新制。
为什么需要这种“新制”,原因其实非常简单,那就是清朝政府认为:“台湾虽设行省,必须与福建连成一气,如‘甘肃新疆’之制,庶可内外相维。”意思是,必须将台湾和福建连成一体,在便于管理的同时,让两地相互有个照应。而这种“新制”来源于此前的“甘肃新疆省”。
众所周知的是,新疆古称西域,西域一词特指新疆地域范围从古代一直延续至清朝中期乾隆帝统治时期。1878年左宗棠自阿古柏手中收复了新疆之后,1882年沙俄侵略者也被迫归还了伊犁地区。于是,左宗棠力主在天山南北建省。他在给清朝皇帝的奏折中称新疆是“他族逼处,故土新归”。于是以新疆为省名就有了一层新的意义。即:新疆自古是中国固有的领土,但因为是新从阿古柏和沙俄手中收复的失地,故以新疆定为省名,有“故土新归”之意。
1884年新疆建省,正式定名新疆省。在建省之前的1882年8月,新疆第一任巡抚刘锦棠上奏新疆建省方案,其中说:“新疆之与甘肃形同唇齿……若将关内外划为两省,以二十余州县孤悬绝域,其势难以自存。”同时,刘锦棠提出了“甘肃新疆省”的说法,意思是将新疆省“挂靠”在甘肃省名下,“添设甘肃巡抚一员,驻扎乌鲁木齐,管辖哈密以西南、北两路的各道、厅、州、县,加兵部尚书衔,统辖全疆官兵,督办边防,并设布政使一员,随巡抚驻扎。”
需要说明的是,刘锦棠上奏添设的甘肃巡抚,并不管甘肃全省的事务(负责管理甘肃的则是“陕甘总督兼甘肃巡抚”)。因为在新疆建省前,新疆东部地区(哈密地区)属于甘肃管辖,添设的甘肃巡抚在管理新疆东部地区事务的同时,督办新疆事宜。事实也是,1884年11月,清朝政府正式设立新疆省,任命刘锦棠为首任新疆巡抚,并补授他甘肃新疆巡抚。不难看出,“新疆巡抚”与“甘肃新疆巡抚”这种职位上的“重叠”,实为过渡,而且,为了办好过渡期的新疆的事,清朝政府还给了刘锦棠钦差大臣的头衔。
“福建台湾省”的性质与“甘肃新疆省”基本相同。在“管事太宽”民谚里,当时的“福建总督”实为“闽浙总督”,不仅管辖福建、浙江两省,还管辖新建的“福建台湾省”(即过渡期后的台湾省)。就像当时的陕甘总督,不仅管辖陕西、甘肃两省,还管辖新建的“甘肃新疆省”(即过渡期后的新疆省)。新疆省和台湾省在建省后,仍受陕甘总督和闽浙总督的节制,之间是“大区”与省的隶属关系,只为“内外相维”之目的。
关于台湾设省的提议,最早可追溯至1737年5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吴金的奏请。但当时清朝政府认为台湾在官制方面设有总兵、御史已经足够,而且,台湾一地不过一府四县,要改为省,有些不合适,于是吴金的奏请未被采纳。
1874年牡丹社事件(在日本,这次事件被称为“台湾出兵”或是“征台之役”)后,清朝政府更加重视台湾地位,刑部侍郎袁保恒等人主张台湾建省,但却遭到了丁日昌、李鸿章、沈葆桢等人的反对,他们认为建省并非妥策,使朝廷放弃了袁保恒等人的提议,最终决定不建省,扩增台湾行政区划为二府八县四厅。
1884年至1885年中法战争期间,法军进攻台湾,被刘铭传率军重创。战后,钦差大臣左宗棠上奏赞同过去袁保恒建省的提议,表示:“惟有如袁保恒所请,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所有台澎一切应办事宜,概归该抚一手经理,庶事有专责,于台防善后大有裨益。”给法军以重创、时任福建巡抚的刘铭传,决心辞去巡抚一职,专注于台湾建设。
1885年10月12日,慈禧太后据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会同议奏的结果,颁诏决定:“台湾为南洋门户,关系紧要;自应因时变通,以资控制。着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常川驻扎;福建巡抚事,即着闽浙总督兼管。所有一切改设事宜,该督详细筹议,奏明办理。”但刘铭传认为时机尚早,最后到了1887年才定案。
尽管如此,台湾建省之事仍在进行,期间便有了“福建台湾省”以及“福建台湾巡抚管”的说法,清朝政府参考甘肃新疆省之制,将台湾、福建连成一气,刘铭传成为了首任台湾省巡抚。在任内,他铺铁路、开矿山、架电线、造商轮、兴办企业、创设新学堂,把台湾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大大向前推进,使台湾一跃成为全国最先进的省份之一,他本人也因此被誉为“台湾近代化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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