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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理论研究 | 艾朗诺:洪迈《夷坚志》中宋代妇女处境之探讨

文艺理论研究 | 艾朗诺:洪迈《夷坚志》中宋代妇女处境之探讨《夷坚志》是宋代文人洪迈编撰的一部笔记小说。书中大多数故事是洪迈根据周围人的讲述记录下来的,因而洪迈认为这些故事具有真实性。今天我们可以借用英国汉学家杜德桥教授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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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于《文艺理论研究》2017年第6期,此系未编排稿,成稿请查阅本刊。

作者简介

艾朗诺,斯坦福大学汉学讲座教授。1993年至2012年为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汉学教授。2012年至今为斯坦福大学汉学讲座教授。研究领域为宋代文学与文化,是《剑桥中国文学史》北宋部分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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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夷坚志》是宋代文人洪迈编撰的一部笔记小说。书中大多数故事是洪迈根据周围人的讲述记录下来的,因而洪迈认为这些故事具有真实性。今天我们可以借用英国汉学家杜德桥教授的看法,把这些资料归入通俗文学的一种现象。《夷坚志》里有很多故事以各式各样的女性为主角,是研究当时妇女生活很有价值的资料。本文提出运用这些故事的四个方面:(一)用以发掘没想到或在其它资料中看不到的女性生活细节;(二)研究它与其他资料有何异同;(三)探讨故事后面的含意,尤其有关妇女情况的含意;(四)思考怎么处理和理解一些晦涩而没有逻辑的故事。并举例对这四个方面进行了说明。

关键词:《夷坚志》; 笔记小说; 宋代妇女; 通俗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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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朗诺

洪迈(1123年—1202年)的《夷坚志》是一部庞大的集子。洪迈编这部大集子花了近六十年的精力,一共有三十二本[1],每一本有几百个故事,四十年中每一两年就有新编本完成,完成后即送到书店印刷。集子原来有六千多个故事,到明代一半失传了,现存的《夷坚志》有将近三千个故事。

《夷坚志》书名出于《列子•汤问》:“《山海经》为大禹行而见之,伯益知而名之,夷坚闻而志之”(杨伯峻 157)。这里的“夷坚”应该是古代记录传闻的文士(这些人真假我们不知道)。洪迈把自己当作后代类似的记录者,说他的“志”(记录)就像古代夷坚的“志”。我们现在应该怎么看待《夷坚志》的内容呢?一般的看法是说这是个宋代“笔记小说”的集子。但这里“小说”究竟是什么意思?相关的问题是洪迈自己怎么看待他收集的故事?他也把它们当小说吗?

首先,我们要明白宋代的“小说”当然不是我们现在的“小说”(fiction)。当时的小说不是作家用想象力虚构出来的故事,而是传说或是杂记或野史中的轶事。《夷坚志》中的故事,大多数在后面附录“某某人说”。这种附录是洪迈自己加上的,标明故事的来源,告诉读者故事是谁说给他听的。这些人包括洪迈的亲戚朋友,其中有许多我们能够从其他南宋文献证实确有其人,并且与洪迈是同时代的。虽然其中也有些人现在没办法在其他文献中找到,但这几百个人名很明显不是假名。从“某某人说”的几个字我们另外会看出这些故事是口传给洪迈听的。《夷坚志》也有引用其他文本的故事,但这种故事占小部分。大多数是洪迈听到后用文言文记下的故事,也就是说这些故事收进《夷坚志》之前,是当时的传说。

洪迈对他记录的故事的真实性有比较复杂的见解。三十二本的集子每一本都有他一篇序文,且都强调故事的真实性,《乙志序》里提到他这本集子与古代记录奇事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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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齐谐之志怪,庄周之谈天,虚无幻茫,不可致诘。逮干宝之搜神,奇章公之玄怪,谷神子之博异,河东之记,宣室之志,稽神之录,皆不能无寓言于其间。若予是书,远不过一甲子,耳目相接,皆表表有据依者。(洪迈 185)

正因为他如此看重他收集的故事“皆表表有据”,所以他每凡注意到前一本有错误,或收集了不可靠的故事,或后来发现同一篇有更完美的说法,便会在后来的本子中提及,并重新记录新的说法。譬如丁志中《茅山道人》(卷六第588页)便是修补丙志中的《秦昌龄》(卷十六第502页),因为原来的故事“不甚详的,今得其始末,复载于此”(洪迈 588)。

洪迈虽然如此注重故事的可信性,他同时也会承认集子中偶尔会有些难以置信的事情,甚至承认也许有些夸张与不该相信的事:

稗官小说家言不必信,固也。信以传信,疑以传疑,自《春秋》三传,则有之矣,又况乎列御寇、惠施、庄周、庚桑楚诸子汪洋寓言者哉!《夷坚》诸志,皆得之传闻,苟以其说至,斯受之而已矣,聱牙畔奂,予盖自知之……凡此诸事,实为可议。予既悉书之,而约略表其说于下,爱奇之过,一至于斯。读者曲而畅之,勿以辞害意可也。(洪迈 967)

洪迈自己是大学者,做过翰林学士,也是史学家,曾任国史馆编修官,他以学者的态度关注收入的资料的可靠性。洪迈同时也是一位好奇之士,自己说他对鬼怪故事的爱好不能自控,“然习气所溺,欲罢不能”(洪迈 363)。他热情地进行搜集,知道他无意中也许采纳了一些夸张的内容,便劝读者去享受故事而不怪他。这就是洪迈对他记录的事的态度。

《夷坚志》的故事,概而论之,是谈论当时社会的各阶层与各种人物。士大夫,朝廷高官,郡县小吏,富豪大商,旅商,和尚与尼姑,娼妓,茶馆中的服务员,家仆,劳动者等等都有。各类人不但在故事中偶然出现,他们,包括地位最低的人物,也会成为一些故事的主人公。在唐宋文献中,尤其作为大学者,翰林学士所编的文本很少有这么广阔的人生观和如此宽阔的范围。我们应该怎么看待这种资料,怎么了解它?英国牛津大学汉学教授杜德桥 (Glen Dudbridge)在研究唐宋叙述文学时提出了很适当的看法,把这类的资料归于vernacular culture的一种现象[2]。他这里用的“vernacular”不是指语言的白话而是用来指称一种文化现象。这个名词接近社会学里阶层观念里的“通俗”或“民间”概念,但仍有差异。Vernacular culture是指凡不是文化中最高雅的,经典的,典范的现象;指朝廷以外的,空间位置上主要指郡县中而不是都城中的,表达方式指口传的或简朴文字而不是文雅的。它的指涉之所以与“通俗”或“民间文化”不同,是因为它的参与者不限于老百姓,而是文人,官员都可以参与,然而却经常受到高层士大夫的敌视与排斥。

关于士大夫敌视《夷坚志》的情况,我们在洪迈几十篇序文中可以窥见。因为这种态度在当时文人界很流行,所以洪迈在序文上要反复地辩护他为什么决定编这本集子。现存的南宋文献中,连提到《夷坚志》的文字都不容易找到,大概也是反映士大夫对《夷坚志》的偏见。南宋诗人陆游,恰好与洪迈同时,却是例外,他写过一首诗赞美《夷坚志》。但他表扬这本书的同时也露出当时儒士对它的批判:

笔近反离骚,书非支诺皋。岂惟堪史补,端足擅文豪。

驰骋空凡马,从容立断鳌。陋儒那得议,汝辈亦徒劳。

陆游《题夷坚志后》(钱仲联 2371)

所谓“陋儒”看不起《夷坚志》的原因,是因为它经常涉及理学家所排斥的一些人物与主题。换言之,洪迈热情地参与一种流行文化,其他高级文人不太会接受。

《夷坚志》里有相当多的故事以女性为最要紧的人物。当然,大多数的故事还是以男性做主人公,但是以妇女或女性常遇到的问题为重点的故事相当多。这算是这本集子的特点,其原由就是因它植根于儒士与文人界之外的一种文化环境。故事有各种各样的女性做主角:妻,妾,未嫁的姑娘,寡妇,官妓,家妓,尼姑,侍女,女塑像,神女,女鬼等都出现。由于有女性主角的故事那么多而且里面的妇女多样多态,这些故事是研究当时妇女生活很有价值的资料。这里说女性生活不但指女人的日常行为,这些资料也好让我们进一步地了解当时的两性关系,社会对妇女的要求,与女人自己抱有的道德态度,世界观,以及生活愿望。

下面我只简单地提出我们可如何运用这些故事的四个方面:(一)用以发掘没想到或在其它资料中看不到的女性生活细节;(二)研究它与其他资料有何异同;(三)探讨故事后面的含意,尤其有关妇女情况的含意;(四)思考怎么处理和理解一些晦涩而没有逻辑的故事。这些仅是几种研究的小主题与方法。其他的研究方式还很多。

细读《夷坚志》里面的故事后,我们经常会学到某些当时妇女生活中的细节,或别人对女人的看法。这里举个小小的例子:

吉㧑之妻

岳州平江令吉㧑之,唐州湖阳人。初娶王氏,枢密伦女第也。既亡,复娶同郡张氏,居于长沙。张氏生女数日得危疾,医不能治。其母深忧之,邀巫媪测视,云:“王氏立于前,作祟甚剧。” 命设位祷解,许以醮忏,不肯去。巫语㧑之曰:“必得长官效人间夫妇决绝写离书与之,乃可脱。”㧑之不忍从。张日加困笃。不得已,洒泪握笔,书以授巫。即杂纸钱焚付之,巫曰:“妇人执书展读竟,恸哭而出矣。”张果愈。生人休死妻,古未闻也。张与予室为同堂姐妹,今尚存。(洪迈 639)

读到“生人休死妻,古未闻也”我们会感到很幽默,而洪迈写出这句话也许也有同样的感受,但这故事仍有它的沉重意义。其实《夷坚志》中经常遇到这种类型的事情:某丈夫的妻子年轻时就死了,后来这个男人另娶。不久这第二任妻子生了小孩(或快要生),突然生了重病--或婴儿生病或妈妈自己生病,没办法治好,后来发现是前妻的鬼因忌妒而要回来伤害婴儿(或婴儿的妈妈)。故事的结局不一样,取决于夫妇会不会想出与女鬼和解的方法。这个故事里的方法是丈夫给女鬼写休妻书,她读后虽然难过,却终于能接受她原有的婚姻已经无效,回九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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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类故事我们可以知道,在医疗不发达的年代,后妻生婴儿而小孩或妈妈遇到问题,民间常说是前妻的鬼因忌妒而来捣乱。这种解释用现在医理知识看,当然很可笑,但依据人情感的常理,也有它的逻辑。当时妇女生小孩经常会遇到困难,妈妈与小孩的存活率远不如现代那么高。妻子病亡了(如吉㧑之第一妻)或被丈夫休离,一个男人依次有两三个妻子是非常普遍的事情。这类故事提醒今天的读者要了解当时做妻子的严重的不安全感,还涉及到当时前妻后妻间的忌妒,两性不平等的关系,与妻子对离婚的焦虑。

《夷坚志》不但让我们更了解当时女性生活的情况,它所描写的事情常常与其他宋代文献不同。以娼妓为例,《夷坚志》有关这类女性的故事相当多,只是故事里的娼妓与别的文体中的娼妓形象很不一样。这里举一个故事看:

红奴儿

池州青阳主簿斛世将,官满还临安。县人刘录事者,亦赴调,寓于它馆。斛过之共饭,饭才罢,又欲同诣肆啜汤饼,刘曰:“食方下咽,势不能即饮,君盍还邸小憩,吾徐往相就矣。”斛去移时,刘往访之,已病卧床上,望见刘,悲泪如雨,良久言曰:“吾死期至矣。适从君所归,穿抱剑营街,未毕,逢一妇人,呼语曰:‘君向与我约,如何始以不娶欺我,既而背之?我病,君略不相视,天地间岂有忍人如君比者?今事已尔,我亦不复云。但君亦且得病,病状殊类我。我虽在此,必不往视君,君勉之。’遂别去。吾行数步,思之,盖昔时所与游倡女红奴儿者,其死三年矣。吾心惘然,迨反舍,意绪良不佳。疾势已然,当不能起,奈何?奈何?”刘为作粥煮药,至暮乃归邸。后七日果死。其党能谈其往事者,云曲折病状,皆与鬼言合。盖索买汤饼之时,魂已去干矣。时乾道二年。韩彦端说。(洪迈 412)

这故事最特出的一点,是红奴儿的鬼责骂她从前的情人斛世将,叙述她被遗弃的痛苦,死后的气愤,表达得痛快淋漓。这女鬼不仅仅要骂,还有计划地伤害斛世将,并且告诉他,他很快会得重病,不是偶然染病,而是自己的复仇。

关于宋代娼妓的资料当然宋词是最丰富最要紧的。但是阅读《夷坚志》关于娼妓的故事以后,我们会感到宋词中形容娼妓非常局限。宋词里的娼妓,如果情人背叛她们,她们会感到寂寞,会掉眼泪,会抱怨,偶然也会骂,但总不会死后做冤鬼回来伤害情人。男性的词人描述娼妓是把她们浪漫化,理想化,不会想到如红奴儿那样的娼妓,决意要使她从前的爱人痛苦地死亡。

而且不只是红奴儿这一个妓女,《夷坚志》中娼妓的故事多半是悲惨的,描述年轻的官员或商人怎么样欺骗娼妓,或应允要长期在一起却不忠诚,或答应要娶做妻子而不履行,甚至向她们借钱后走掉。被欺骗的娼妓经常有不良的结局,有的像红奴儿一样生病而死,也有不少又难过又感惭愧而决定自杀的,后来做冤鬼回来报仇的很多。如果光靠宋词来推测宋代娼妓的情况,她们生活这方面就很模糊。读了《夷坚志》,我们才了解到其中的细节。

我们现在读《夷坚志》偶然会遇到这种情况:故事表面上的意义之外另外有含义。这种含义不一定是叙述者想到的,只是他描写的事情婉转地会提醒我们某些事。女性研究,尤其是研究在古代两性不平等社会下的女性时,常常得挖掘文本的“地下意义”,我这里谈的言外之意就是需要挖掘的隐晦含意。下面看一个例子:

新城桐郎

练师中为临安新城丞,丞廨有楼,楼外古桐一株,其大合抱,蔽荫甚广。师中女及笄,尝登楼外顾,忽若与人语笑者。自是日事涂泽而处楼上,虽风雨寒暑不辍。师中颇怪之,呼巫访药治之,不少衰,家人但见其对桐笑语,疑其为祟,命伐之。女惊嗟号恸,连呼“桐郎”数声,怪乃绝,女后亦无恙。询其前事,盖恍然无所觉也。(洪迈 421)

通俗文化中“梧桐”有浪漫意义或象征,因为树名是“吾同”的同音词,“吾同”就是“我们(两个情人)在一起”的意思。

十五、十六岁的姑娘开始对男人感兴趣,开始有情欲,我们今天会说是非常自然的事情,是普遍的事。但是当时不能直接提到,是忌讳的话题。这故事反映的是练家的女儿第一次有这样的情感,但故事得用迂回的写法描述,不说这姑娘到了青春期对男性有浪漫的遐思或情欲,而说是家里旁边的梧桐树中的树神迷惑她。用一篇魔附身的故事,来代替姑娘情欲觉醒的经验。

下面是这类故事的另一个例子:

王从事妻

绍兴初,四方盗寇未定,汴人王从事挈妻妾来临安调官,止抱剑营邸中。顾左右皆娼家,不为便,乃出外僦民居。归语妻曰:“我已得某巷某家,甚宽洁,明当先护笼箧行,却倚轿取汝。”明日遂行。移时而轿至,妻亦往。久之,王复回旧邸访觅,邸翁曰:“君去不数刻,有轿来,君夫人登时去,妾随行矣,得非失路耶?”王惊痛而反,竟失妻,不复可寻。后五年,为衢州教授,赴西安宰宴集,羞鳖甚美,坐客皆大嚼,王食一脔,停箸悲涕。宰问故,曰:“忆亡妻在时,最能馔此,每治鳖裙,去黑皮必尽,切脔必方正。今一何似也,所以泣。”因具言始末。宰亦怅然,托更衣入宅。既出,即罢酒,曰:“一人向隅而泣,满堂为之不乐。教授既尔,吾曹何心乐饮哉?”客皆去。宰揖王入堂上,唤一妇人出,乃其妻也。相顾大恸欲绝。盖昔年将徙舍之夕,奸人窃闻之,遂诈舆至女侩家而货于宰,得钱三十万。宰以为侧室,寻常初不使治庖厨,是日偶然耳。便呼车送诸王氏。王拜而谢,愿尽偿元直。宰曰:“以同官妻为妾,不能审详,其过大矣。幸无男女于此,尚敢言钱乎?”卒归之。予顷闻钱塘俞倞话此,能道其姓名乡里,今皆忘之。如西安宰之贤,不传于世,尤可惜也。(洪迈 631)

这是一位官员王从事(从事是他的官名)的妻子被绑架的故事。妻子被人家骗诱而绑架后,卖作别人的小妾。过了五年后,王从事偶然遇到她。新的丈夫西安宰发现他买来的小妾本来是王从事的妻,马上还给他,连买妾花的钱都不肯接受,故事便有个好的结局。洪迈再加上几句话,说明故事的来源,还告诉读者他记录这故事的原因是要表扬这位西安宰的贤德,要称赞并纪念他。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读,这故事的另一个含义是当时妇女的生活多么不稳定,多么容易突然遇到完全改变她们一生的大祸。若连官员的妻子都会遇到这类事情,我们可以想象一般的妇女一定更危险,生命更难以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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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迈叙述这故事主要是从妻子的前后丈夫两位男人的角度看,而他没有想到故事的另一层意义。我们研究女性生活用反向的读法从妻子的角度看故事,可看出当时女性生活中很要紧的另一面。

《夷坚志》也有一些相当难理解的故事。有些是因故事的内在逻辑不够清楚(叙述者不够小心),有些则是因描述的事太敏感,而叙述者故意忽略一些我们想知道的细节。缺乏逻辑性的结构是许多世界民间故事的共同点,研究古代欧洲民间故事的学者对此早有说明,中国中古民间传说也偶然出现这种情形,我们不必感到奇怪。《夷坚志》现存的故事中,有一些虽然不符逻辑却很感人,有时候正因为难以理解,故事对读者更有吸引力,更令人印象深刻。这里举短短的两个例子。

金陵邸

绍兴初,朝士赴调临安,过金陵,投宿官舍,从仆解担散去,独坐堂上。良久,东边房门自开,一奴蓬首出,青衫白袴,瞠目视之,举手指胸曰:“胸中有玉环,问君知不知?”瞥然复入。士骇怖不能支,几欲堕地。惊魄小定 ,方摄衣正席,西边房门又开,一妇人衫裙俱青,抱婴儿以出,亦瞠目而视,指其儿曰:“官人殃杀我。”语讫,遽入房。士肝胆皆震,欲走而足不能步,欲呼而声不能出。移时,仆自外至,急徙于客邸,迷罔者终日。(洪迈 544)

这里有几件事我们想知道而没有办法弄清楚。从东边和西边的门出来说话的都是鬼吗?第二个肯定是,第一个也许也是。最要紧的问题是这两个鬼与所谓“朝士”从前有了关系没有?很难说。朝士见到他(她)们似乎没有任何认识的反应,但由他们的话来判断,好像鬼生前与这位朝士有来往。第一个鬼性别是什么?在《夷坚志》里男女都可以叫做“蓬首”。“青衫白袴”起初看像是男性的衣服,但“胸中有玉环”听来应该是女性。这玉环象征什么?是爱情的象征吗?“胸中有”的意思是带在胸上,还是吞下喉咙?最后,第二个鬼说的“官人”是等于第二人称代词的“你”?还是泛指所有的官员?两种用法在《夷坚志》里都有。

虽然有很多疑问,有许多件事没法弄清楚,我们可以确定故事中有两个被冤枉的鬼在很直接地,激烈地对抗这位朝士。《夷坚志》里有女鬼抱着婴儿常常是因为婚外怀孕而自杀的妇女,这里她被“殃杀”也许与婚外怀孕有关,只是不知道使她怀孕的是这位朝士或是别的“官人”。很多因素不明白,但这篇故事很明显地给我们看到两位曾经地位很低的人化成鬼,对冤屈他(她)们的官人非常气愤。我们不能完全解释,不十分懂,但故事还是很动人,一读难忘。

林氏婿婢

林显谟长女,初嫁一武官,夫妇对饮,遣婢往堂后小圃摘菜。少顷,婿忽大叫仆地,如中风状,至晓始苏。婢亦方还,蓬头垢面,衣服皆沾污。疑其乘隙有他过,诘之,云:“初入圃,放灯笼于侧,以小刀掘菜根。方举一窠,有小儿长尺许,自地踊出。挥刀斫之,应手成四五儿,愈斫愈多,牵衣而上,遂为所压坠,昏不醒。及觉,日已出。”度其见怪时,正婿得疾之际。婿自是感心疾死,林女后适中大夫任廱。(洪迈 591)

这故事的问题是:里面的两件事(丈夫突然生病昏倒与家婢在菜园遇到怪物)有什么关联?故事本身强调两件事恰好同时发生,所以两件一定彼此有关系,只是没有说明关系是什么。

家婢早上回到家里,看她“衣服皆沾污”以为她在外面时“有他过”,就是与情人有性接触,这也许是一种暗示。丈夫与家婢之间发生过的事情是不正规的,并且与性欲有关。那么,家婢这次在菜园遇到的怪物是丈夫的精魂来强奸她吗?看来不是。这怪物现形为小孩,不是大人。男主人与女仆如果有性接触而女仆怀了孕,为了隐蔽这件事,流产的胎儿经常埋葬于后院。细看故事的文字,怪物指定为“小儿”,他“自地踊出”而且对家婢的动作,“牵衣而上”,就是小孩对妈妈的动作,不是大人强奸的样子。家婢“挥刀斫之”恐怕呼应在此之前施于胎儿的暴力,而受害的小孩分身为四五个孩子儿、用现代心理学的角度看,正好像是妈妈关乎胎儿的恶梦。

这样解释这个故事比较说得通,虽然是一种猜测,没办法证明是对的,但优点是帮助我们看懂一篇很奇特,本身不太合理的故事。如果这个解释是对的话,那么现存的故事大概只是原来发生的事的一种痕迹,故事像是一条面纱,半透露半掩盖住原来的事,民间传说中之所以保存这故事,是要解释那位武官中年死亡是一种上天的报应,是伤害过胎儿的惩罚;却又隐蔽它,因为那件事情太丑太令人难受了。我猜想《夷坚志》里很多故事是这样的,尤其涉及到男女有不正规关系的故事。

上面是用《夷坚志》里的故事来研究宋代妇女生活的初步探讨。这部集子中能作为这种用途的故事很多,分析它们也有种种其它方法。我这里只是抛砖引玉。洪迈所搜罗而编成集子的资料,是来自社会各阶层的传说。因大多数只是传说,洪迈之前没经士大夫过滤,所以受男性视角的局限少一些,使它非常适合作为研究当时妇女生活各方面的材料。

注 释

[1]据赵与时《宾退录》所言:“洪文敏著《夷坚志》,积三十二编,凡三十一序,各出新意,不相重复,昔人所无也。”从现在留存下来的序言可知,每篇序文都有年月,而且年月不同。据现存序文内容,也可以推测这三十二编是每编独立印刷出版的,因此我们说《夷坚志》一共有三十二本。

[2] 可参看英国牛津大学教授杜德桥(Glen Dudbridge)的专著《书,故事与通俗文化:中国研究论文选》(Book, Tales and Vernacular Culture: Selected Papers on China. Boston: Brill, 2005。

引用作品

洪迈:《夷坚志》。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

[Hong, Mai. The Record of the Listener. Beijing: Zhonghua Book Company, 1981.]

钱仲联:《剑南诗稿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

[Qian, Zhonglian. The Collection and Annotation of Jiannan’s Poetry. Shanghai:

Shanghai Ancient Books Publishing House, 1985.]

杨伯峻:《列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

Yang, Bojun. The Collected Annotation to Liezi. Beijing: Zhonghua Book Company, 1979.

本期排版:思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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