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刊 | 2023年上卷
摘要:《史通》开启了中国史学史上对体裁、体例、文辞等历史编纂学问题的系统讨论,后世古代史家及近代史家大多沿着刘知幾的思路和问题意识对史书体裁、体例、文辞等编纂学问题做了进一步深入阐发,成为中国史学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正是对这些问题的批评、反思、总结、继承和创新所形成的理论认识,构建起了具有中国特色历史编纂学的理论框架。
关键词:《史通》;刘知幾;体裁;体例;文辞
刘知幾的《史通》是对唐以前中国史学的一次理论总结,他系统地论述了中国古代历史编纂的基本问题和原则,启发了后世乃至近代史家关于历史编纂学的思考,推动了中国古代历史编纂学传统的形成。本文拟以《史通》对体裁、体例、叙事等历史编纂学基本问题的认识为导引,探寻历代史家如何在刘知幾的基础上不断地进行总结和思考,逐步构建起具有中国传统史学特色的历史编纂学理论。
一 不同体裁的相互补充
刘知幾之前,从未有一位史家将业已存在的纪传体史书和编年体史书进行优劣分析,更没有史家对通史和断代史进行深入分析。《史通》的《六家》篇列举史体大端,《二体》篇定史之正用,这是刘知幾对唐以前史学发展情形的准确观察。
在《六家》篇中,刘知幾首次作了纪传体通史和断代史的区分。他认为,以《史记》为代表的纪传体通史的缺陷主要表现在“疆宇辽阔,年月遐长,而分以纪传,散以书表,每论国家一政,而胡、越相悬,叙君臣一时,而参、商是隔”,且“多聚旧记,时采杂言,故使览之者事罕异闻,而语饶重出”,其长处在于“纪以包举大端,传以委曲细事,表以谱列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纤靡失”。
相比之下,《汉书》则“究西都之首末,穷刘氏之废兴,包举一代,撰成一书。言皆精炼,事甚该密,故学者寻讨,易为其功。自尔迄今,无改斯道”。在刘知幾看来,纪传体通史体裁的缺陷,却成为《汉书》扬长避短的契机,也是编年体体裁没有被时代淘汰的原因。自《汉书》开始的纪传体断代史成为历代正史的官方史体,编年体也并行其列,二者互补长短。
刘知幾史体论的重大意义,是区分出纪传体的通史和断代史两大系列,同时又对比纪传体和编年体的优劣长短,为后世史书体裁的讨论和创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形成了以纪传体史书为核心的历史编纂学的讨论空间。刘知幾之后,学者对这个问题展开了更充分的阐发。
唐末皇甫湜在《编年纪传论》中指出:“合圣人之经者,以心不以迹;得良史之体者,在适不在同……不虚美,不隐恶,则为纪为传,为编年,是皆良史矣……今之作者,苟能遵纪传之体制,同《春秋》之是非,文敌迁、固,直如南、董,亦无上矣。”皇甫湜吸收《史通》的观点,并提出“良史之体”的标准,进一步深化了刘知幾的认识。元代苏天爵认为:“史有二体……考一时之得失,则编年为优;论一人之始终,则纪传为备。要之,二者皆不可缺。近代作为实录,大抵类乎编年;又于诸臣薨卒之下,复为传以系之,所以备二者之体也。”他明确了纪传体、编年体各自的特点,并指出“实录”兼二者之长。明代学者吴士奇主张“大略于编年之中,仿纪传之体,使一人一事,自为本末,庶观者一览而得,而不必于旁搜”,则与皇甫湜的见解一脉相承。由此可见,到了元、明时期,刘知幾的“二体并行”论已被普遍接受,史家也有了纪传、编年二体合一的深入思考,但具体到史书编纂实践层面则尚不成熟。
清代浦起龙指出,《史记》《汉书》“体制不同,迁才高识超,不拘拘于绳墨,固言必矩度,有阡陌可寻,其格力不同”,“后人无迁之才,则宁学固不学迁,以迁书变化无方,而固书有规矩可遵也”。这是从模仿的难易程度分析通史与断代史的发展,对刘知幾主张的断代为史“易为其功”是一种互证和补充。王鸣盛论述了《史记》《汉书》分别采取通史和断代史体裁的现实性和必要性,还评价了纪事本末体的优点,从编纂学的角度充分肯定纪事本末体的价值,丰富了刘知幾史书体裁论的内容和范围。章学诚在总结前人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对史书体裁的认识,他认为“纪传之书,类例易求而大势难贯”,“编年之史,能径而不能曲”,为了克服二者缺陷,他提出编纂“别录”的体裁构想,即“纪传苦于篇分,别录联而合之,分者不终散矣;编年苦于年合,别录分而著之,合者不终混矣”。他还提出“仍纪传之体而参本末之法,增图谱之例而删书志之名”的新史体设想。
综上所述,经过长期、反复的讨论和撰述实践,纪传体史书的性质、特点在理论和方法上都得到较为充分的展现,因此之故,纪传体史书体裁不仅长期为官修正史所使用,而且针对其优劣短长的不同特点不断加以调整和变通而延伸出其他相关史书体裁,使用于中国古代史书的撰述实践中。直到近代以来,受到西方史学和日本史学的影响,史书章节体的写法逐渐兴起,怎样改造传统史书体裁以适应近代史学的历史书写,成为历史编纂学新的思考方向,纪传体史书的历史编纂也开始在近代史学的维度中被近代学者重新加以思考。
章太炎采纳章学诚的体裁改造设想,吸收纪事本末体的优点,提出了包含表、典、记、考纪和别录五部分的新体裁构想。梁启超引用刘知幾的观点,论述“二体”各自优缺点后总结道:“盖纪传以人为主,编年体以年为主,而纪事本末体以事为主。夫欲求史迹之原因结果以为鉴往知来之用,非以事为主不可。故纪事本末体,于吾侪之理想的新史最为相近,抑亦旧史界进化之极轨也。”与梁启超持相同观点的还有李泰棻、邓之诚、王桐龄等人。邓之诚还在纪事本末体基础上吸收了纪传体、章节体的长处,撰写了《中华二千年史》。
吕思勉认为,纪传体长于“该备”,短于“不能通贯”,“故编年、纪事本末及‘二通’一类之政书,不得不与之并行”;编年体长于通贯且“理尽一言,语无重出”,短在“委曲琐细,不能备详;朝章国典,无所依附”,记载没有纪传体完全,所以后世正史不得不舍此取彼;纪事本末体因“史事愈后愈繁猥,愈繁猥,则求其头绪愈难,故删繁就简,分别部居之作,应时而出也”,但“以此体作观览之书则可,以修一代之史则不可,以零星之事,无可隶属,刊落必多……吾见为无关系而删之,在后人或将求之而不得也”。吕思勉的史书体裁论引用了刘知幾的诸多观点,对纪事本末体的看法也与前人有所不同。吕思勉用发展的眼光分析了古代史书体裁之间的联系,并着重吸纳各种体裁的优点,尤其重视“最能贯通历代”的典志体,在通史和断代史的撰述上大胆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黄永年因此评价吕氏史著,“以纪传体史为主,兼取《通鉴》,考核异同,寻求真相,对许多重大历史事件提出精辟的看法,绝不囿于陈说,这非司马光等旧史家之所能及。”罗尔纲撰写《太平天国史》,对纪传体体裁进行了改进,“用‘叙论’概括全书,用‘纪年’记国家大事,用‘表’标明复杂繁赜的史事,用‘志’记典章制度,用‘传’记人物”。这五部分互相补充,是为“多种体裁结合而成的综合体裁”。20世纪末白寿彝总主编的多卷本《中国通史》完成出版,该书采用“序说”“综述”“典制”“传记”的“新综合体”,是在继承传统史书体裁和近代章节体基础上的创新性史书体裁。
历代学者围绕纪传体史书体裁的讨论过程,其实也就是中国古代史书的历史编纂从初具规模到不断完善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刘知幾不仅将史书体裁上升为专门的史学理论或史学方法问题,而且《史通》的观点对后世史家的体裁思考和创新也有深刻的影响。
二 体例的规范与灵活运用
史书体裁是史书编纂的基本框架,史书体例则是构成这一框架的内在形式,是一个在史书体裁内部更为复杂和丰富的范畴。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阐述了自己著十二本纪,作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的构思,这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关于史书体例的表述。但直到《史通》的出现,才有了对史书体例的系统讨论。
关于本纪,班彪认为,“司马迁序帝王则曰本纪”,刘勰也认为,“本纪以述皇王”。刘知幾以《史记》中项羽入本纪的做法为例,强调本纪应“求名责实”。他在《本纪》篇写道:“项羽僭盗而死,未得成君……安得诲其名字,呼之曰王者乎?……抑同群盗,况其名曰西楚……即当时诸侯”,“求名责实,再三乖谬”。
关于世家,刘知幾谈到了以下几处。“陈胜起自群盗,称王六月而死,子孙不嗣,社稷靡闻,无世可传,无家可宅,而以世家为称,岂当然乎?”司马迁“自我作故,而名实无准”。汉代诸侯“或传国唯止一身,或袭爵才经数世,虽名班胙土,而礼异人君,必编世家,实同列传”。刘知幾依据名实相符的原则,反对司马迁将陈胜以及汉代诸侯编入世家的做法,赞同班固将萧何、曹参、荆王、楚王等“一概称传,无复世家”的处理。
“列传”作为纪传体史书的主体部分,是刘知幾极为重视的问题。刘知幾主张入本纪、列传者应对其身份作严格区分,不仅《史记》项羽入本纪不合体例要求,而且如《后汉书》列后妃六宫入纪、《三国志》列孙权和刘备二帝入传的处理均“未达纪传之情”。另外,刘知幾基本认同众多“合传”、“附传”和“类传”的形式,比如陈馀张耳传,《汉书·王阳传》首举商山四皓等做法。
关于史表,刘知幾认为,“夫以表为文,用述时事,施彼谱牒,容或可取,载诸史传,未见其宜……文尚简要,语恶烦芜,何必款曲重沓,方称周备”。既然《史记》的本纪、世家、列传已将墓葬制度、年月职官等记载清晰,“而重列之以表,成其烦费,岂非缪乎?”后世很多学者因此认为刘知幾否定史表,实际上他并未一概抹杀史表原始察终、驭繁就简的功能,而是强调史表宜“简要”为本,如他所言:“观太史公之创表也……虽燕、越万里,而于径寸之内犬牙可接;虽昭穆九代,而于方尺之中雁行有叙。使读者阅文便睹,举目可详,此其所以为快也。”上述主张的基本标准前后相同,所以并不矛盾。
此外,刘知幾不惜笔墨,多次批评《汉书》中《古今人表》的处理不符体例,名实相左,烦费多余。如“异哉,班氏之《人表》也!区别九品,网罗千载……自可方以类聚,使善恶相从,先后为次,何藉而为表乎?且其书上自庖牺,下穷嬴氏,不言汉事,而编入《汉书》,鸠居鹊巢,茑施松上,附生疣赘,不知剪裁,何断而为限乎?”“若《汉书》之立表志,其殆侵官离局者乎?”“胶柱调瑟,不亦谬欤!”又说“班氏之《古今人表》者……比于他表,殆非其类欤!”《史通》中多次对《古今人表》提出批评,其中所涉及的问题,也成为后世史家讨论史表的主要问题。
论及书志,刘知幾的评价标准有二:是否符合史例,是否记载荒诞之事。由于他认为“古之天犹今之天也,今之天即古之天也,必欲刊之国史,施于何代不可也”,故不赞成《史记·天官书》的做法。刘知幾指出,“班固因循,复以天文作志,志无汉事而隶入《汉书》,寻篇考限,睹其乖越者矣”。“班《汉》定其流别,编为《艺文志》。论其妄载,事等上篇。”这些记载与《古今人表》相同,均超越了汉代的断限。他认为班固载入《五行志》的“莒为大国,菽为强草”等荒诞之事则是不可取的。
上述诸多问题,在后世史家的体例讨论中亦成为热点。
项羽入本纪为后世学者所关注,但他们大多反对刘知幾的看法。如清代学者林駉认为“项羽政由己出,且封汉王,则项羽可纪也”;近代学者刘咸炘主张“纪之体特用王伯以纪年,非专纪王伯之行事”;吕思勉同意章学诚的本纪记大事、帝王另外作传的观点,同时他也认为,“项籍虽仅号霸王,然秦已灭,汉未王,义帝又废,斯时号令天下之权,固在于籍”。
陈胜入世家,也是无法避开的问题。近代学者王若虚认为:“迁史之例,为世家最无谓……且既以诸侯为世家,则孔子、陈涉、将相、宗室、外戚等复何预也?”晚明学者李维桢则主张,“史有变例,何可以一定拘乎?炎刘创业,由陈胜首事,岂不得比于萧察乎……胜非汉之臣妾,编之世家,正为当尔”。到了近代,学者的看法逐渐趋于一致。吕思勉认为《陈涉世家》和《孔子世家》两篇“在后人观之,几于史公自乱其例,然在史公,则正以为义例宜然也”。翦伯赞和白寿彝均指出司马迁“把陈涉作为开辟历史新时代的人物来看待”,且“看到了革命和文化的历史意义过于王侯卿相”。由此可见,在这个问题上,持不同的历史观便会得出不同的认识,对陈涉这样的历史人物及其行事的历史定位,通常是影响他们在历史编纂中的决定性因素。
针对刘知幾所论历史人物入列传的标准问题,清代学者赵翼的看法是:“古人著书,凡发明义理、记载故事,皆谓之传……是汉时所谓传,凡古书及说经皆名之,非专以叙一人之事也。其专以之叙事而人各一传,则自史迁始。”他从源头阐明了“传”的内涵,这是相较刘知幾更为深刻之处。章学诚则认为:“迁书纪、表、书、传,本左氏而略示区分,不甚拘拘于题目也……迁书体圆而用神,犹有《尚书》之遗者乎!”章氏并不赞同刘知幾指出的史传破例的问题。近代学者朱希祖也认为,“子玄以为传以记人,志以记事,自是唐代俗见,昧于传记之原。不悟子长列传,原有以人为纲以事为统两类”。刘咸炘在前人的基础上总结了列传的功用,即“传人、传事,皆可列传……传本以事为主,特依人而述,非以人为主”。因此“必书其所因所胜,传之为体本非臣工行状,即非臣子,亦何不可书”。张舜徽也指明,“标目之例,或以姓名;或以术业;或以行事;或以地域;则凡叙述所及,本不限于一端。知幾所云唯人而已,特取其多者论之,未足以尽史公列传之例也”。这既是对刘知幾划定范围的突破,也是对列传体例更为理性的解释。
很多学者都肯定了史表的积极作用。如南宋史家郑樵称“《史记》一书,功在十表,犹衣裳之有冠冕,水木之有本原”。章学诚说:“人表入于史篇,则人分类例,而列传不必曲折求备。”纪昀作《史通削繁》更是将《表历》全篇删除。
对《古今人表》的看法经历了从刘知幾的全面否定到后世学者客观评价的转变。刘知幾之后,南宋目录学家晁公武认为,“刘知幾又诋其《古今人物表》无益于汉史。此论诚然,但非固之罪也。至谓受金鬻笔,固虽谄附匪人,亦何至是欤?”到了明清时期,尽管时有“班氏《人表》,吾无取焉”,“《汉书》八表惟《古今人表》廓落无当耳,余表不可废也”等议论,但是章学诚指出,“班氏《古今人表》,史家诟詈,凡如众射之的;仆细审之,岂惟不可轻訾,乃大有关系之作,史家必当奉为不祧之宗”。章学诚的观点受到近代学者的重视,并逐渐成为定论,如张舜徽称《古今人表》是“补《史记》之所未备”。近代史家都从补充史料方面肯定了《古今人表》的可取之处。
关于书志的问题,后世史家也是在刘知幾的基础上加以阐发的。南宋章如愚说:“是则藏书之册,一代盛典,古传于今,今验于古,率是道也。况欲详古今之事,则必备古今之书……庶使学者参而考之,了然在目,非小补矣。知幾之论,固足以见作史之法,而亦未可尽信也。”明代学者胡应麟指出,“刘《史通》论史诸体甚核,独论表、志甚疏”。近代学者刘咸炘认为:“史家作志,原以存一代之政典风尚学术,非但制度也。”张舜徽说:“知幾所蔽,尤在《艺文》。不悟人才升降,取镜学术;学术考校,全资《艺文》。”因书志记载的内容比较广泛,而且时限较长,许多书志不以断代为限,刘知幾批评其不符合史例,但在诸多后世史家看来,作为纪传体史书的书志部分,本就是以记载典章制度为主,而典章制度通常是经过历代沿革变迁而来,若严守史书断限,恐无法将典章制度论述清楚,因此,有选择地突破时间断限不仅是可以的,而且是十分必要的。
对史书体例的研究,从零散思考到系统化讨论,刘知幾是先行者,也是当时讨论这些问题的集大成者。上文列举的具体、系统的体例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具体主张,共同构成刘知幾“史法”的一部分,成为后世史家讨论体例问题的重要参照系。
三 历史撰述的文辞问题
史著是通过语言文字表述出来的,在古代文史不分的时代,过分文学化的表述对于历史记载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魏晋以后史书大量出现,关于历史撰述的文辞问题便越来越突出了。但是直到唐代以前,有关史书文辞的专门讨论较少,像班固称赞司马迁“汉之得人,于兹为盛……文章则司马迁、相如……是以兴造功业,制度遗文,后世莫及”,这类评论显然并未触及问题的实质,刘勰所说的“纪传为式,编年缀事,文非泛论,按实而书”,也只是具有文学性质的点评,直到刘知幾的《史通》才出现了对史书文辞表述的较为完整和详细的讨论。
刘知幾认为,《史记》的《苏秦张仪列传》《蔡泽列传》;《汉书》的帝纪、《陈胜》、《项羽》各篇,“文约而事丰,此述作之尤美者也”。对于史书文辞,他主张“夫能略小存大,举重明轻,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的用晦之道,并指出“高祖亡萧何,如失左右手;汉军败绩,睢水为之不流;董生乘马,三年不知牝牡;翟公之门,可张罗雀”等均是马、班用晦恰当之处。刘知幾还强调书写语言宜因俗随时,“从实而书”,主张贯穿全书的标准就是据实直书,他因“班固受金而始书”而痛斥其是“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
刘知幾说:“夫史之称美者,以叙事为先。”这里的“叙事”之“美”,大体包括简要、用晦、实录、直书,这是中国史学史上首次针对史书文辞提出的较为全面的基本准则,将史书文辞问题提升为一个清晰的、专门的、服务于史学表述的历史学专业问题。作为其“史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原则被后世史家或引用或发扬,对于中国古代史书的撰写产生了重要影响。
金代学者王若虚评价《史记》《汉书》两书的繁简,认为“刘子玄既辨其大节矣。抑予尝考之,迁记事疏略而剩语甚多,固记事详备而删削精当。然则迁似简而实繁,固似繁而实简也”。明代学者李维桢同样认为,“片言居要,为一篇之警策,故知简者乃作史之秘诀”。北宋史家吴缜则指出,“必也编次事实,详略、取舍、褒贬、文采,莫不适当,稽诸前人而不谬,传之后世而无疑,粲然如日星之明、符节之合,使后学观之而莫敢轻议,然后可以号信史”。吴缜的这种观点不仅涉及刘知幾提到的详略、取舍、褒贬、文采,还在此基础上提出“信史”的概念,是对刘知幾史书文辞论的提炼和升华。郑樵在《通志总序》中说:“史册以详文该事,善恶已彰,无待美刺……且纪、传之中,既载善恶,足为鉴戒。何必于纪、传之后,更加褒贬?此乃诸生诀科之文,安可施于著述!”张舜徽评价郑樵的论述是在《史通·论赞》的基础上“大畅其说,自此治史者,重在史实之求真,不尚虚文之敷论,皆知幾斯议为之先导也”。钱大昕则直接引用刘知幾的“史者,纪实之书也”之说,阐述“史家以不虚美,不隐恶为良,美恶不掩,各从其实”。章学诚在提出自己对纪传体的改革时,也提出一个史笔文辞标准,即“文省而事益加明,例简而义益加精,岂非文质之适宜,古今之中道欤?”这同样可以看作对刘知幾文尚简要主张的拓展。
可见,经过刘知幾对史书文辞要求的论述,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克服和纠正古代学术文史不分弊端的作用。由《史通》关于史书文字表述的阐发开始,历代学者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不断深入,而“纪实”“简要”已成为史书编纂中关于文辞的最重要的两条标准。
近代学者论史书文辞,在继承传统史学观点的同时,进行了具有近代特色的思考和总结。郑天挺在总结纪传类史书的写作问题时说:“因为他们尚简,所以有许多事迹他们不明显地直说,而用旁的方法委婉地点出来,烘托出来……他们主张‘略小存大,举重明轻’,希望‘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反对‘弥漫重沓’。”这里阐述了简要与用晦的内在联系,可视为对刘知幾观点的重要补充。郑天挺还提出历史叙事“忌诡异”“忌虚美”“忌曲隐”,这和刘知幾的观点是相同的。
白寿彝指出,“把我国的历史文学的优良传统总结起来,我想最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六个字:准确、凝练、生动。准确,是恰如其分地反映历史的真实……凝练,是能用简练的方式表述比较丰富的内容。刘知幾说叙事要用晦,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凝练须有准确做基础。做不到准确,就不会做到凝练的……生动就更不容易了,需要对表述的对象有更深刻的理解,也需要作者更有才华”。白寿彝是在继承传统史学遗产的基础上,更为准确、生动地阐发了史书撰述的文字表述要求。
“史迹变动交互,必有变动交互之史体,乃能文如其事。”不同的史书内容要有相适应的史书体裁承载,历史证明并不存在完美无缺的史书体裁,有的只是在旧有体裁基础上的,适应新内容的取长补短和创新;同时,历代史家对体例的思考,也是不断在前人基础上增补,寻找体例规范与体例灵活二者的平衡,追求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史书文辞的标准更是在学者的不断实践和反思中逐步明确。作为史书编纂的基本内容,上述三者有着互为发展、和谐统一的内在联系。《史通》作为中国古代史学中最早对史学做出系统反思的著作,开启了对史书体裁、体例、文辞与史书编纂等一系列问题的系统探讨,后人对史书编纂的种种思考,都成为促进中国古代和近代史学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极大地丰富了中国史学的理论宝库。正是对这些问题的批评、反思、总结、继承和创新所形成的理论认识,构建起了具有中国特色历史编纂学的理论框架。
本文原载于《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刊》2023年上卷。如需引用,请核原文。
采编:吴文杰
排版:王亮军
统筹:许洪冲
审核:朱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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