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传体断代史。全书三百三十二卷,目录四卷,共三百三十六卷。清人张廷玉等纂修。成书于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二月。
张廷玉,字衡臣,一字砚斋。生于康熙十一年(1672年),卒于乾隆二十年(1755年)。安徽桐城人,大学十张英之子。康熙三十九年进士,历事康、雍、乾三朝。雍正即位后,擢礼部尚书,后调户部。七年,加少保。八年。在筹建军机处的过程中,规制章程皆由他制定,从此更受到雍正皇帝的倚重信任。日必召入平章政事,参与机密。皇帝为奖赏其翊赞之功,赐爵“一等阿达哈哈番”,后又封三等勤宣伯,加太保。并先后任《圣祖实录》副总裁,《世宗实录》总裁,三礼馆、会典馆、明史馆总裁。立朝五十年,恩遇优渥,为清代之最。其著述有《澄怀园全集》四种二十八卷,奉敕领衔编纂的除《明史》外,有《大礼记注》二十卷,《皇清文颖》一百卷,《御撰资治通鉴纲目三编》二十卷,《大清会典》(雍正朝)二百五十卷,《二十三史考证》(不分卷)、《乾隆钦定吏部处分则例》等。
《明史》是二十四史中最后一部官修正史。按照其成书过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顺治二年(1645年)至康熙十七年(1678年)。清朝政府于顺治二年五月,开馆纂修《明史》,命内三院大学士冯铨、洪承畴、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国等为总裁,学士詹图赖、衮伊图、宁完我、蒋赫德、刘清泰、李若琳等为副总裁,郎廷佐等为篡修官,纂修《明史》的主要依据之一是《明实录》,而《明实录》中的《天启实录》、天启四年十二卷与天启七年六月一卷,因事涉阉党冯铨,故皆为其所毁;而崇祯一朝又无实录,邸报又多增损,这一状况,不能不给《明史》的修纂造成巨大困难。所以当写成数帙之后,只好长期停搁。为此,清朝政府想尽种种办法补救,并悬重赏购求邸报野史,康熙四年,又一度开馆。但情况仍未改观。第二阶段,从康熙十八年,至康熙六十一年。康熙十七年,清朝政府开博学鸿儒科,次年录取全国著名学者朱彝尊、汤斌、潘耒、尤侗、毛奇龄、彭孙遹、李因笃、汪琬、陈维崧、施闰章等五十人,分别授以翰林院编修、修撰等官,参加修纂《明史》。又命徐元文监修,翰林院掌院学生叶方霭、右庶子张玉书为总裁。这一时期,由于史料征集有了进展,修史人才得到充实,并制定了修史凡例,故《明史》修纂,取得了很大进展。其中表现最突出的是万斯同。他字季野,号石园,浙江鄞县人,是著名学者黄宗羲的弟子。他博通诸史,尤熟于明代掌故。明亡后,他守节不什。康熙十七年,诏征博学鸿儒,他力辞不就。十八年,徐元文监修《明史》,延斯同。他以布衣参史局,不署衔、不受俸,凡史局大事,纂修文稿,均由他审阅裁定。他虽无总裁之名,实操总裁之权。经十二年的努力,文稿粗成,这就是后来流传至今的万氏《明史稿》,共五百卷。康熙十三年,王鸿绪继任总裁,斯同馆于鸿绪家,鸿绪又以核定列传事委之。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万斯同卒于北京。他所纂修的《明史稿》,被王鸿绪据为己有。经他略微改动后进呈,这就是今天我们见到的王氏《明史稿》,或称之为《横云山人明史稿》。第三阶段,是从雍正元年(1723年)到乾隆四年。雍正元年,史馆续开,以隆科多、王顼龄为监修,张廷玉、朱轼为总裁,以王氏《明史稿》为蓝本,增删修改,至雍正十三年,全书正式完成。乾隆即位后,命武英殿刻印,至四年七月,刊印完毕进呈。即今日通行之《明史》。
书中包括本纪二十四卷,立纪的有太祖、惠帝、成祖、仁宗、宣宗、英宗、景帝、宪宗、孝宗、武宗、世宗、穆宗、神宗、光宗、熹宗、庄烈帝。志七十五卷,包括天文、五行、历、地理、礼、乐、仪卫、舆服、选举、职官、食货、河渠、兵、刑法、艺文各志。表十三卷,包括诸王、功臣、外戚、宰辅、七卿等表。列传二百二十卷,包括后妃,光宗睿宗、诸王、公主、循吏、儒林、文苑、忠义、孝义、隐逸、方伎、外戚、列女、宦官、阉党、佞幸、奸臣、流贼、土司、外国、西域等传。《明史》记述了明代近三百年的历史,其最大优点有四:一、所用资料,极为丰富。除《明实录》和邸报外,还搜集了大量野史笔记。如《食货志》的编写,仅从《明实录》中搜集的资料,即有六十多册;又严嵩、张居正等传的编写,搜集各方面的资料,各有五百多页。资料中记载可疑或有矛盾之处,都经过认真的考订,故书中所记,比较可信。二、内容编排,比较得当。如《明实录》中,把建文一朝全部抹掉,他统治时期的事绩,全部并入《太祖实录》之中;又景泰一朝,虽保留其年号,但削其帝号,称郕戾王,其事绩也附在《英宗实录》之中。而《明史》的本纪,则把惠帝、景帝单独立了本纪,英宗一朝,则分为英宗前后两纪,这种安排,甚为恰当。
志中《历志》用九卷的篇幅,详细论述了当时所用大统历的内容及其存在的问题,有表有图,便于阅览;《艺文志》中,只载明人著述,不记前代著述,也是合理的。表中除沿旧例之《诸王》、《功臣》、《外戚》、《宰辅》等以外,《七卿年表》是书中的新创。因明代自废丞相制以后,六部权力加大,而都察院纠核百司,职任甚重。合而列为七卿年表,正反映了明代政权的特色。列传中,从旧例者十三,创新例者四:一是阉党传。汉唐以来,宦官之祸虽不时发生,但其人数之多,影响之大,为害之深,则当以明代为甚。别为一传,既表明了明代政治的独特之处,又可使后来的统治者引以为戒。二是土司传。当时边疆各族土司,向背无常,兵火不时发生,明朝政府兴师命帅,然旋扑旋叛,一直与明代相终始,别为一传,不仅可以明当时政策之得失,同时,也可使人系统了解各族历史及其与当时汉族政权的关系。三是流贼传。明末李自成、张献忠起义,推翻了明朝的统治。其致乱之由,剿抚之失,可以警戒借鉴之处甚多。别为一传,便于研究与阅读。四是把中国和亚洲、欧洲各国联系起来,为它们立传,并记述其与中国的往来和关系,这不仅反映了明代的历史实际,同时,也表明了作者的远见卓识。又《明史》立传,各随时代之先后,如徐达、常遇春、李成梁等功勋名将,其子孙无大事可记者,则仿照《史记》、《汉书》例,附于本传之后以明其家世。
如其祖、父、子、孙各有大事可记者,则分别立传。如张玉与张辅;周瑄与周经;耿裕与耿九畴;杨廷和与杨慎;瞿景淳与瞿式耜;刘显与刘綎等,都是如此。如父无大事可记,则父附于子传。如何文渊,先叙于其子何乔新传首,刘仁宅先叙于其子刘大夏传首。如子无大事可纪,则以子附于父传。如林瀚传后附其子廷机、孙子濂;许进传后附其子诰、赞、议、论。此外,又有稍加变通者。徐寿辉建国称帝,应列入群雄传,但因其不久即为陈友谅所杀,故并入陈友谅传;而姚广孝非武臣,因其为永乐功臣,则与张玉、朱能同卷;黄福、陈洽皆文臣,柳升、王通皆武臣,但因同事于安南,故文武同卷;秦良玉本女土司,而因其曾官总兵,有战功,故与诸将同卷。李孜省、陶仲文本应皆入方技传,但因其邀宠乱政,则另入佞幸传。如数人或数十人共做一事,则举其中一人立传,而同事者则各附一小传于此人传后;即使同事者另有专传,则此一事不再详述,但云语在某人传中。三、人物评论,比较客观。评价人物,历来被人视为畏途。为此叶方霭曾上书康熙皇帝,康熙真不愧为英明的君主,他的回答是:“《明史》不可不成,公论不可不来,是非不可不明,人心不可不服”;“卿等众议为是即是也,刊而行之,偶有斟酌,公同再议,朕无一字可定。
”康熙的这一命令,对《明史》公正地评价明人物,起了重要作用。如对明成祖朱棣的评价,一方面称赞他“即位以后,躬行节俭,水旱朝告而夕振,无有壅蔽。知人善任,表里洞达,雄武之略,同符高祖。之师屡出,漠北尘清,至其季年,威德遐被,四方宾服,受朝命而入贡者,殆三十国。幅陨之广,远迈汉唐,成功骏烈,卓乎盛矣”。另一方面,则斥责他“革除之际,倒行逆施,慙德亦何可掩哉!”对明世宗朱厚熜,一方面,肯定他即位之初,力除一切弊政;另一方面,则谴责他处在“纷纭多故,将疲于边,贼讧于内”的局面下,不思励精图治,而却一味“崇尚道教,享祀弗经,营建繁兴”,结果使“府藏告匮,百余年富庶治平之业,因以渐替”。对于谦,认为他“爱国忘家……志存社稷,厥功伟矣”;对张居正则一方面认为他“通识时变,勇于任事”,“起衰振隳,不可谓非干济才”;另一方面,则批评他“威柄之操,几于震主,卒致祸发身后”。这些评论,都是比较公正而中肯的。四、文字流畅,言简意赅。《明史》出自大量名家之手,而且经过长时间反覆地讨论修改,故文字简明。所有这些,使《明史》受到不少的称赞。不足之处,《明史》毕竟是集体创作,系由各专家分工协作最后写成。因此,脱文错误、事误、重复、矛盾、缺漏、互异、字讹之处,也所在多有。故自《明史》问世以后,也受到多方面的批评。除清人论著外,近人吴晗先生的《明史小评》、黄云眉先生的《明史考证》,陈守实先生的《明史抉微》、张维华先生的《明史欧洲四国传注释》等书,都从不同方面批评了《明史》。尽管如此,但《明史》仍是《史记》、《汉书》以后正史中较好的一部史书,仍是研究明史最基本的资料。
本书最早刊本为乾隆时的武英殿刊本,后有各种翻刻重印版本。其中较好的版本,是一九三五年商务印书馆影印的百衲本。一九七六年四月,中华书局以百衲本为底本,参照各版本进行校勘、标点、铅印出版,是目前最好的版本。
本书收入《四库全书》、《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二十四史》(武英殿本,同文书局景武英殿本、五州同文书局景武英殿本、中国图书集成局排印本、竹简斋景武英殿本、涵芬楼景武英殿本、五省官书局本)、《四部备要》、《二十五史》(开明书店铸板)等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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