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梦龙在“三言”中收录并改编的“吕纯阳飞剑斩黄龙”故事,是反映佛教宗旨和立场的宋代说白话作品。而作为一位传统士子,站在佛教立场编撰此则小说,究其原因,一是长期底层的生活经历,孕育了他尽力满足普通民众精神需求的通俗文艺审美观。二是晚明时期的内忧外患和禅悦士风的盛行,促使其小说创作与禅宗故事联姻。三是目睹明末政治腐败与社会颓废,希冀借助佛教因果报应思想来匡扶人心,实现其文艺救世主张。
一、从冯梦龙编撰《吕纯阳飞剑斩黄龙》说起
冯梦龙在著名的“三言”中编撰的拟话本小说《吕纯阳飞剑斩黄龙》,其原型出自于宋代禅宗灯录所记载的“吕岩参黄龙”故事。由于故事趣味性强,加上文体通俗易读,不仅深得当时广大百姓喜爱,而且对后世文人也产生重要影响。如清人彭定求在编辑《全唐诗》时,将禅宗灯录或小说中之“吕岩开悟偈”更名为《参黄龙机悟后呈偈》,作为吕岩作品一并收录。彭定求这一编修的疏漏,却也说明了冯梦龙通俗小说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为深远的影响力。
对于《五灯会元》等禅宗灯录所记载的“吕岩参黄龙”故事,学者普遍认为是当时佛教人士为抬高身份而建构的宗教神话,是历史上佛道争衡的产物。[1-3]若按此说,则作为文人士子的冯梦龙,既非出家僧人,又非信佛居士,为何要在编纂《醒世恒言》时,站在佛家的立场,安排一段颇具争议的“吕纯阳飞剑斩黄龙”故事向社会大众广为宣传?如果说是出于偶然或一时疏忽,则难于说通。首先,“冯梦龙不是一个艺匠,而是个心底有生活的独具只眼的艺术家。他对于这一百二十篇小说,并不是单纯的收藏和交付书商刻印,而是进行了一次谨慎的去芜取菁的遴选工作。”[4]其次,冯梦龙最初是“因贾人之请”,编出“三言”之第一部,取名《古今小说》,而在目录之前,也题“古今小说一刻”。这不只说明继这部“初刻”之后必将有二刻和三刻继续问世,而且说明“古今小说”四字本来是编者给自己编纂的几部通俗小说选集所拟定的一个总名。但是,当《古今小说一刻》增补再版时,书名却改为《喻世明言》;而二刻、三刻正式出书时,它们也各有了自己的名称,即《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5]这就说明,“三言”的编纂形成,是由最初的计划出版,发展到有目的创作规划。由此可见,其行为的背后,必隐藏着某些深层原因。若要了解其中原委,则应从其生活经历、历史环境、文化背景和文艺主张入手,解析其内在精神世界。
二、冯梦龙文艺创作的文化背景和审美理想
(一)长期的底层生活经历成为冯梦龙通俗文学创作的温床
冯梦龙生长在明末工商业比较发达的东南地区。他的童年和青年时代与封建社会的其他读书人一样,把主要精力放在诵读经史以应科举上。然而,他的科举道路却十分坎坷,屡试不中,直到五十七岁时才补为贡生,次年破例授丹徒训导,六十一岁升任福建寿宁知县,四年后秩满回乡。清兵入关后,他积极进行抗清宣传,并参加了唐王政权,奔走于反清大业。唐王政权被扑灭后,因怀念故国,回乡后忧愤而死(一说殉难于福州)。然而,纵观他的一生,除十多年的从仕生活外,大半辈子沉沦下层,或舌耕授徒糊口,或为书贾编辑养家。长期生活在底层,一些市民化的思想对他产生深刻影响,成为他文艺创作的情感起点和温床,孕育了他“达人之性情”的通俗文学审美观和经世致用的文艺主张。
(二)社会普通民众的精神需求成为冯梦龙通俗文学创作的逻辑起点
晚明之际,社会风气趋向于世俗化和媚俗化。当时社会普通大众的精神需求和爱好,由传统的对圣贤英雄的钦慕,走向关心身边的“日用起居”,包括对包蕴在日常生活中的“谲诡幻怪”的好奇。
冯梦龙通俗文学创作是“惟时所适”。为满足社会普通大众的精神需求,作为拟话本通俗小说,首先语言要通俗。诚如《醒世恒言》序所说:“尚理或病于艰深,修词或伤于藻绘,则不足以触里耳,而振恒心。”也即是说,小说作品通俗才可以入俚耳,只有入俚耳,才能振动民众的心灵。其次,小说的思想内容要随俗。话本小说与唐代寺院的“俗讲”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时世风,正如明人李乐云:“天下大势,崇佛之地多,而妇人女子尤多。”究其原因,盖三教之深理,普通大众莫能解,而能接受的只是一些浅显、感性的教理。所以,在这一点上,只有随俗才能为普通民众接收,达到“普度”目的。再次,小说的故事情节要“粘人”。为达到“粘人”效果,冯梦龙的小说除讲究情节丰富和曲折生动外,还引入一些“谲诡幻怪”内容。他认为,小说创作不一定要拘泥于生活中的真人真事,即“人不必有其事,事不必丽其人”,但“情理”必须真切,“事真而理不膺,即事膺而理亦真”。也即是说,衡量小说故事编排的优劣是看其是否合乎情理,而故事的出处及其可信度如何,则不可能像学问家注经一样去详细考究。因此,当时社会普通民众的精神需求,自然而然地成为冯梦龙通俗文学创作的逻辑起点。
(三)晚明流行的禅悦士风促使冯梦龙小说创作与禅宗故事联姻
晚明时期内忧外患,大多士大夫对国家前途与个人命运失去幻想与希望,从而日益走向对内心世界的反省与逃避,很多人隐居山林,过着不问世事、醉生梦死的生活;同时,为寻求精神安慰与解脱,纷纷学佛、修道,其中大多表现为对禅宗的热衷,把参禅问道当作生活之一大乐事,如此参禅之风盛行一时。在此种风气的推动下,晚明佛教出现三个特点:一是佛学走向世俗化;二是儒、佛、道三家兼融;三是义理上禅儒互释。如《五杂俎》卷八中所言:“今之释教,殆遍天下,琳宇梵宫,盛于黉舍,唪诵咒吹,嚣于弦歌,上自王公贵人,下至妇人女子,每读禅拜佛,无不洒然色喜矣。”《明史·耿定向传》云:“士大夫好禅者往往从贽(李贽)游。”《明史·冯琦传》云:“时士大夫多崇释氏教,士子作文每窃其绪言,鄙弃传注。”当时流行的禅宗汇书《指月录》,即是这一时期儒者谈禅作品。晚明士大夫之逃禅现象,被念一居士痛斥为“禅毒大发”。
作为晚明士子的冯梦龙,当然也或多或少地受到这种风气影响。在文艺创作上,他深受李贽“童心”说、汤显祖“至情”说、袁宏道“性灵”说的影响,提出“性情之响”的文艺主张,尝试追求一种自由的、情真意切的审美意境。其实,这种所谓的“自由的、情真意切的”审美意境,是一种刹那的审美意象体验,从某种程度上说与参禅而得的禅境有相通之处。但是,这种审美意境并非恒定的,只是一种暂时超越尘劳的“禅悦”,而这正成为晚明文人士子身处乱世,寻求个性解放、追求精神自由的审美追求。
晚明流行的“儒不碍释、释不碍儒”的禅悦士风,直接影响了冯梦龙的文学创作,使他与禅宗走得更加亲近,并促使其小说创作与禅宗故事联姻。此方面的创作,除《吕纯阳飞剑斩黄龙》外,还有《明悟禅师赶五戒》《佛印师四调琴娘》《月明和尚度柳翠》等,这些作品均明显打下了禅宗思想烙印。
(四)以佛教因果报应思想教化世人是冯梦龙实现文艺救世主张的必然手段
冯梦龙作为一名封建社会转型时期的文人,其文艺审美观虽然受当时学风的影响,但与李贽童心狂禅及当时王学末流的空谈心性、逃避现实相比,他骨子里却秉承儒家经世致用和匡扶道义思想。这一点,正是他与当时其他士大夫的不同之处。面对严酷的社会现实,他自觉地接过“文以载道”这面历代相承的大旗,像大多数正统文人一样肩负劝善惩恶、“维护世道”的社会责任。因此,他为政则“政简刑清,首尚文学,遇民以恩,待士有礼”[6],著书则注重社会教育作用。正因为如此,清康熙二十五年(1713),知县赵廷玑主持纂修《重修寿宁县志》,将他列入了《循吏传》。
冯梦龙这种济世理念表现在他的小说创作中,则是寓说教于故事之中,以求“令人为忠臣、为孝子、为贤牧、为良友、为义夫、为节妇、为树德之士、为积善之家,如是而已矣”[7]。但是,面对营营碌碌的市民百姓,宣传高深的道理自然是行不通。因此,冯梦龙认为:“崇儒之代,不废二教,亦谓导愚适俗,或有藉焉。以二教为儒之辅可也。”从本质上来说,“二教”皆可为治世之辅,但与佛教因果报应思想相比,道教的“无为而治”“行不言之教”的思想立论高深,不在普通民众的理解范围,很难适用于当时躁动的社会形势,不若因果报应思想明白直接。因此,冯梦龙在小说创作中,有意识地将因果报应思想作为创作主线,劝喻世人,警戒世人,唤醒世人,使“怯者勇,淫者贞,薄者敦,顽钝者汗下”[8],进而达到弘扬传统伦理道德、“维护世道”的目的。如《月明和尚度柳翠》《梁武帝累修归极乐》等作品,是直接以佛教故事来宣传因果报应思想;而有意无意地以因果报应思想来讽喻世人,达到宣扬教化目的的作品,则占了“三言”作品总数的大部分。
冯梦龙在“三言”中安排这篇特殊的“吕纯阳飞剑斩黄龙”故事,一是小说创作顺应了必须适合大众审美口味的特点,包括大众的好奇心理和普遍的宗教信仰,而故事的情节恰好符合这一要求。二是作者本人受晚明禅悦士风影响,表现出对禅宗的好感,因此借禅宗灯录故事作为个人情感归宿的发挥。三是因为吕洞宾是家喻户晓的神仙人物,借此故事可以演说佛法的广大和慈悲普济,使佛教因果报应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从而更好地实现其文艺救世主张。换言之,则冯梦龙的这一举动,不是有意站在佛教立场抬高佛教地位,而是一位具有社会道德责任和浓厚世俗情感的传统士子,出于维护世道、实现其“无讼”*治世理念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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