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记载的历史上起三国时期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
该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今存一百三十卷。
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参见十八家晋史。
说起《晋书》,就会使人想到唐太宗在《修诏》里讲的一句名言:“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唐大诏令集》卷81,《全唐文》卷8)意思是说,史书的作用大得很啊!唐太宗历来很重视修史,今存“二十五史”,其中就有六部史书是在唐太宗时期修成的。他的这篇诏书,就是指示皇家史馆重写一部《晋书》。晋书就是以此诏书为背景编纂的。
《二十四史》作为历朝历代承认的官修史书,绝大部分内容十分严肃,唯独到了这部书却“画风”大变。其内容之离奇,记录之离谱,让后世清朝乾隆年间编修《四库全书》时,评价这部书“忽正典而取小说”。另一位清代文人王鸣盛则在他的著作《十七史商榷》当中,更是直接评价此书是:“好引杂说,故多污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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