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史书分为野史和正史,野史有一部分可以相信,正史也不能全部相信,史书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在看史书的时候,要正史和野史结合着看,并加以分析,才可能是正确的那个答案。
史书未必一定能如实纪录历史,而是收集各地事件,再编集成书。
中国王朝历史的真实性一直受到质疑,被指是统治者的治国工具。
刘知几称之:“自战国以下,辞人属文,皆伪立客主,假相酬答。”
其中有诸多不合理或以神鬼描述的文字,如皇帝未出生便有龙气包围之类。而在当时修书时皇帝必定会对史官加以控制,增加奉承之说话,删除负面事件,如唐太宗的皇位问题。而后代的皇帝亦会对前朝的历史加以篡改,以保证江山正统,清朝的历史则被指是褒扬满族对中国的贡献。
即便在现代,不论资讯如何发达,也常常出现消息被封锁的情况,所以学者认为史书中也有不少虚构成分。
正史:以纪传体、编年体的体例,记载帝王政绩、王朝历史,人物传纪和经济、军事、文化、地理等诸方面
情况的史书叫正史。如,通常所说的二十四史。除少数是个人著述(如司马迁的《史记》、范晔的《后汉书》、陈寿的《三国志》、欧阳修的《新五代史》)外,大部分正史是由官修的。
别史:主要指编年体、纪传体之外,杂记历代或一代史实的史书,如《东观汉纪》、《东都事略》、《大金国志》以及《通志》等史书都属于别史。由此可见,别史实际上是正史类史籍的重要补充部分,犹正史之别支,所以《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别史类叙》中才有“犹大宗之有别支”的说法。由著名学者创作的,有时与杂史难以区分。如《汉晋春秋》。
杂史:只记载一事之始末,一时之见闻或一家之私记,是带有掌故性的史书。它不同于纪、传、表、志等体例齐全的正史,也不同于关系一朝执政的别史。它不受体例限制,博录所闻,虽杂荒疏浅,却可弥补官修史书的疏漏与不足,包括家史,外史,小史,稗史,野史,逸史等类别。
野史:有别于官撰正史的民间编写的史书。
稗史:通常指记载闾巷风俗,民间琐事及旧闻之类的史籍,如清代人潘永因的《宋稗类钞》,近代人徐珂的《清稗类钞》。有时也泛指“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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