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古作听。古代官府办公的地方叫做“听事”,简称“听”。后来“听”被叫称“厅”。在清初作为地方官制的“直隶厅”与“散厅”原本不是独立的行政机构,并且原来也没有“直隶厅”与“散厅”的差别。厅的长官是同知、通判,但这些官职原来是由知府的佐贰官担任的。他们被派遣到地方,临时在府衙门外,还有自己独自的事务所,此事务所被称作“厅”。但是,这种类似出差所的机构有一天终于有了独立的职能,最终成为正式的行政机构,就变成“定制”。关于它的来源,有些学者根据《清朝文献通考》追溯到康熙末期或雍正初期。从文献中我们确实能找到雍正年间就有在上述意义上的派遣同知、通判的事例,它们有的时候习惯上被称为“厅”。
下面两个表的典据是《清朝文献通考》,它比较全面地整理并记载从入关起至乾隆五十年(1785)的事情。〔1〕至少根据《清朝文献通考》,散厅的五分之三以上是康熙或雍正年间被设置,并乾隆年间被设置的也是乾隆早期的事。反之,直隶厅的三分之二以上是乾隆年间被设立,并没有康熙年间的设置。限靠于该记载,“散厅”的设置年代起源比“直隶厅”早一些。
但是,如果凭此下结论,视之为直隶厅、散厅正式成立之佐证,笔者以为不免操之过急,过于轻率了。笔者认为:“直隶厅”与“散厅”的“定制化”是到乾隆三十年代中期才完成。其背景是:乾隆年间在此时期的“直隶厅”的较多的新设置。如此看来,《清朝文献通考》指出那样的,乾隆以前的“直隶厅”与“散厅”的设置不是准确的认识。
笔者提出的定制化标准有两个:第一,“直隶厅”与“散厅”之间发生明确的区别;第二,它们分别被看作像府、县那样的独立行政机构。就是说,单纯的同知或通判的派遣不可认为“定制”化的指标。比如说,乾隆《大清会典》的《户部》记载里,除了府、直隶州、散州、县以外,没有直隶厅与散厅的名字(当然,康熙、雍正《大清会典》里也没有)。〔2〕反之, 嘉庆《大清会典》的《户部》把直隶厅与散厅看作正式行政机构,并且把它们跟府、州、县同样记载。〔3〕
那么,首先依据《清实录》的记载着手研究《清朝文献通考》所认为的散厅的设置。
乾隆散厅总表
雍正五年(1727年)四月云南、丽江府的跟维西厅有关记载是:“移云南鹤庆通判,驻维西,添设剑川州州判一员,驻中甸,从云贵总督鄂尔泰请也”〔4〕。
雍正六年二月云南、昭通府的跟大关厅有关的记载是:“吏部等衙门议覆,云贵总督鄂尔泰疏称,乌蒙、镇雄,既经改土归流,并归滇省管辖……去府城窵远,设通判一员驻扎”〔5〕。
雍正六年三月浙江、温州府的跟玉环厅有关记载是:“户部议覆,浙江总督李卫条奏,一经理玉环山事宜,一,增改文员,玉环山地方,周围七百余里,田地十万余亩,山岙平衍,土性肥饶,界在温台之间,实为海疆要地,请设温台玉环清军饷捕通知一员”〔6〕。
雍正七年闰七月云南、普洱府的跟思茅厅有关的记载是:“吏部议覆,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条奏,滇省建置事宜,一,元江府所辖之普洱地方,请增置普洱一府,设知府一员,经理一员,其原设之普洱通判,移驻思茅”〔7〕。
雍正七年十二月贵州、都匀府的跟八寨厅和丹江厅有关记载,雍正七年贵州、黎平府的跟古州厅有关记载,雍正八年贵州、镇运府的跟清江厅有关记载是:“又议覆,云贵总督鄂尔疏……应设文官分治,请于都匀府添设同知、通判各一员,以同知分驻八寨,以通判分驻丹江;镇远府添设同知一员,分驻清水江;黎平府添设同知一员,分驻古州,俱加以理苗族同知字样”〔8〕。
雍正十年三月贵州、大定府的水城厅,铜仁府的松桃厅,跟它们有关的记载是:“兵部议覆,升任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疏言,黔楚交界久居化外……令原设将弁带领分防松桃、水城等处。裁去思南营参将一员,留守背一员,与所辖之石阡营,俱归镇运营游击管辖,移正大营同知驻扎松桃,大定府通判驻扎水城”〔9〕。
雍正十年四月贵州、都匀府的跟都江厅有关的记载是:“兵部等衙门议覆,升任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疏言,都江河道开通地方辽阔,宜添设文武官员,分防弹压……再于都匀府,设理苗通判一员,驻扎上江、永从、开泰、天柱等县”〔10〕。
雍正十一年十月四川、雅州府的跟打箭炉厅有关的记载是:“添设打箭炉同知衙门,照磨一员,从四川总督黄廷桂请也”〔11〕。
雍正十二年三月贵州、镇运府的跟台拱厅有关记载是:“兵部议覆,云贵广西总督尹继善疏奏,黔省九股新辟苗疆善后事宜八款……一,台拱既议设镇,请将清江同知移驻其地。清江既议改协,请于镇远府添设理苗通判一员驻扎清江,抚戢苗夷”〔12〕。
《清朝文献通考》的散厅设置日期有不少错误,但这事目前不重要。主要的是至少在于雍正时期的《清实录》的有关记载都如上只指出“设同知或通判驻扎某地”,并不使用“设某某厅”的说法。
这情况进入乾隆时期前一半,没有大的变化。比如:
乾隆八年(1743)十月江西、吉安府的跟莲花厅有关记载是:“吏部等部议覆,江西巡抚陈宏谋疏称,江西吉安府莲花桥地方,离县僻远……应请将永新、安福二县之砻西、上西两乡改为厅地,移同知衙门,驻莲花桥”〔13〕。
乾隆二十一年五月云南、丽江府的跟中甸厅有关的记载是:“吏部议覆,原署云贵总督爱必达等奏称,滇省中甸地方,自内附三十余载,地辟民聚,原设州判一员,管理词讼钱粮等事,稍涉疑难,必赴府州请示,往返千里,更因夷寨众多,设有土守备、千把,分地稽查,统听州判管辖,而征员究难弹压,查楚雄府同知,与知府同城,并无专司,请改为中甸同知,将州判缺裁,即将旧署作为同知衙署”〔14〕。
乾隆二十六年五月四川、宁远府的跟越巂厅有关记载是:“吏部议覆,四川总督开泰疏称,川省越巂、雷波二卫,德昌、迷易、盐中、黄螂四所部议裁汰……应将宁远府通判移至越巂……再将保宁府通判改驻雷波”〔15〕。
只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乾隆十二年三月陕西、同州府的潼关厅有关记载是:“吏部等部会议,大学士管川陕总督事共庆复等议覆,西安布政使彗中奏,裁同州府潼关县缺,其屯地钱粮等事,归驻扎之抚民同知管辖”〔16〕。就是,把同知的派遣代替既存的县,此事意味着:被派遣的同知一定程度上被看作代替县的行政机构。在此意义上表示:所谓“散厅”的一定程度上的行政机构化。但,当然这还是个征候。真正的散厅的“行政机构化”等到乾隆三十年代才出现。如下:
乾隆三十八年七月江西、赣州府的跟定南厅有关记载是:“吏部议准,江西巡抚海成奏称,赣州府属定南县,地处万山,界连江广,政繁事剧,向设知县不足以资弹压,请裁定南县知县一缺,将赣州府同知移驻改为定南厅”〔17〕。
在此,不但“同知的派遣”代替县,而且明确有“某某厅”的名字。这些记载法跟上面的雍正与乾隆前半时期的记载法不一样。在同样时期,虽然在《清朝文献通考》里没有记载,但还有如下例子:
乾隆三十五年正月云南、永昌府的跟龙陵厅有关的记载是:“经略大学士公传恒议奏,缅酋纳款,善后事宜一折得旨,军机大臣议奏,寻议……龙陵地无瘴气,其外即芒市,遮放,与外夷密迩,查永昌府同知,无专辖事,应如所请,移驻该处,定为龙陵厅”〔18〕。
乾隆三十五年七月贵州、贵阳府的跟下江厅有关的记载是:“贵州巡抚宫兆麟条奏,下江营事宜……下江吏目,不足弹压苗寨,应裁,请将贵阳府通判移驻,改下江厅,隶黎平府”〔19〕。
从此能知道,至少在乾隆三十五年,散厅已经成为正式的行政机构了。同时可以指出,在乾隆二十六年时还没成为定制。那么,更准确的转折点在何时?为了回答这一大问题,再一起考虑“直隶厅”的定制化问题。
《清朝文献通考》认为云南威远直隶厅雍正三年(1725)设置。但是《清实录》的当年记载只是如下:
兵部议覆,云贵总督高其倬疏称,云南苗猓,平时踞元江新平
之间,官兵剿捕,则遁入威远、普洱、茶山等处,广袤二、三千里,
难以控制。请将威远土州,改土归流,设抚夷清饷同知一员。〔20〕
如此,有同知的派遣,但是根本没有“直隶”之字。连“厅”字也没有。在记载上没有表示设置直隶厅的标志。另外,虽然《清朝文献通考》认为所谓口北三厅,即张家口直隶厅、独石口直隶厅、多伦诺尔直隶厅分别于雍正二年(1724)、十二年、十年设置,但是,连乾隆《口北三厅志》也只记载“本朝受命,奄有北围,张家口、独石口、及开平之多伦诺尔设理事三,以听蒙古民人交设之事”。如此,只记“理事厅”,但没有“直隶”之字。〔21〕
在此很明显,《清朝文献通考》的记载如何,至少雍正年间还不存在“直隶厅”。更重要的是:在此看不出“直隶厅”与“散厅”的区别。存在的只是“厅”(其实“同知或通判的派遣”)。“直隶厅”出现以后,“厅”才固定为“散厅”。因此,如上面已经指出:“直隶厅”与“散厅”定制化的一个主要标准应该是直隶厅的设置。
笔者看来,同知或通判被派遣的“厅”原来没有或“直隶厅”或“散厅”之区别,并在边区特殊存在。它们变成正式机构的划期,笔者认为是在于此区别的产生,即,直隶厅的产生是个区划期。那么直隶厅的产生是何时?在此的主要标准是:“直隶厅”是否被看作像府、县那样的独立的行政机构;就是说,单纯的同知或通判的派遣不可认为“定制”化的指标。
至康熙二十五年(1686),康熙《大清会典》里没有直隶厅、散厅之名。即使查阅至乾隆二十三年(1758),乾隆《大清会典》也没有有关直隶厅、散厅的记载。只是到了在乾隆四十九年成书的乾隆《大清一统志》中,才存在着直隶厅与散厅的分别记述。
值得注意的是,在乾隆《大清会典》中作为全国唯一的例外有“叙永同知”之名。它当然是后来的叙永直隶厅,可以认为这乾隆《大清会典》的例子是“直隶厅”正式机构化的开端。〔22〕尽管如此,当时还没使用直隶厅的名字,而是使用同知之名字。同知当然是知府的副手,但是这写法有点暖昧。因为“同知”虽然是个“官名”,但是不是“行政机构”的名,这意味着:当时还没成立名字叫做“直隶厅”的正式行政机构。
反正,如上面所述,二十六年之后的乾隆《大清一统志》已把直隶厅看作正式机构。因此,笔者认为,在乾隆《大清会典》与乾隆《大清一统志》编纂的中间的时间(即乾隆二十三(1758)年与乾隆四十九年之间)中或许可以看成是一条分界线,在此之后,直隶厅、散厅才被真正认为是正式的行政机构。
总之,乾隆二十年代的记载还有点模糊。
乾隆二十五年十二月,“吏部等部议准,四川总督开泰奏,请以松潘同知,照杂谷理番同知例,改为直录同知,归松茂道管辖”〔23〕。
乾隆直隶厅总表
号码 省 直隶厅名 设置年 设置背景 1 直隶 张家口直隶厅 雍正2年 设置 2 直隶 独石口直隶厅 雍正12年 设置 3 直隶 多伦诺尔直隶厅 雍正10年 设置 4 山西 归化城同知厅 雍正元年 设置 5 山西 归化城通判厅 乾隆25年 设置 6 山西 绥运城直隶厅 乾隆4年 设置 7 山西 和林格尔直隶厅 乾隆25年 设置 8 山西 托克托城直隶厅 乾隆25年 设置 9 山西 清水河直隶厅 乾隆25年 设置 10 山西 萨拉斋直隶厅 乾隆25年 设置 11 甘肃 哈密直隶厅 乾隆25年 设置 12 四川 叙永直隶厅 雍正8年 复设(康熙初设厅,雍正5年裁) 13 四川 松潘直隶厅 乾隆25年 从散厅(雍正9年,裁卫设置)升 14 四川 杂谷直隶厅 乾隆17年 设置 15 四川 美诺直隶厅 乾隆41年 设置 16 四川 阿尔古直隶厅 乾隆41年 设置 17 云南 景东直隶厅 乾隆35年 从府降 18 云南 蒙化直隶厅 乾隆35年 从府降 19 云南 永北直隶厅 乾隆35年 从府降 20 云南 威远直隶厅 雍正3年 设置
在同样时期,虽然在《清朝文献通考》里没有记载,但还有如下例子:
乾隆二十六年十二月,“兵部等部议复,四川总督开泰奏,称石硅一司界在川楚间,与内地州县接壤,幅员千余里,土著流寓错杂……应如所请,将该土司改为直隶石硅同知”〔24〕。
这两个例子虽记“直隶同知”,但还缺乏“厅”字。到乾隆三十年代,《清实录》中才开始出现如下明确的记载:
乾隆三十五年二月,“广南府止有同城之宝宁县不成郡,改直隶厅同知。宝宁县同城,应裁改设照磨一员,以资佐理。永北、蒙化、景东三府无属邑不成郡,但地方辽阔距府远。归并他郡。一切征输审解未便。将永北、蒙化、景东三府均改直隶厅同知”〔25〕。
很显然,乾隆二十六年(1761)的记载还模糊一些,但乾隆三十五年的记载作为行政机构,并且它代替既存行政机构的府,此两点明显地表现出“直隶厅”的正式机构化。
可以认定:直隶厅的定制化是最后大约乾隆三十五年左右完成的。这认定跟上面分析的散厅定制化的日期完全一致。就是,作为清朝地方行政制度的“直隶厅”与“散厅”,这制度成立的转折点还是“直隶厅”的成立。直隶厅成立以前根本没有“直隶厅”与“散厅”的区别,当然也没成立作为行政制度的直隶厅与散厅。因此,应该说,直隶厅与散厅的“起源”可以溯到康熙或雍正年代,但是,不可忘掉的是:当时存在的只是“同知或通判的派遣”,并不是“地方行政机构”,乾隆三十年代以前不存在有“直隶厅”或“厅”名字的地方行政机构。
此正式制度化为背景,乾隆二十五年以后被设置的直隶厅开始幅度增加。通过嘉庆时期往清末,虽然重点在边境地区,但开始在全国全面地展开。根据嘉庆《大清会典》全国共有25直隶州、58散厅,到清末,根据光绪《大清会典》全国共有34直隶厅、78散厅。
另外,上面两个表里很明显,就是,直隶厅也好,散厅也好,它们的分布集中在于山西、陕西、甘肃等西北地区与四川、云南、贵州等西南地区。“厅”可以认为原来是一种管辖边境地区的特殊机构。后来,随着数量上的扩大和全国性的展开,其原来的性质有所变化,可是,厅的军事(维持治安)的机能还是浓厚的。
值得研究的是:“直隶厅”与“散厅”分开以前的“厅”的起源是什么?
湖南的乾州厅与凤凰厅是比较早的例子。雍正七年(1729)已经有“应照湖南乾、凤二厅之例”的记载〔26〕,看来雍正年间,这两个已经习惯上被看做“厅”〔27〕。乾隆《乾州志》记载:“国朝康熙四十四年设乾州厅”〔28〕。乾隆《凤凰厅志》记载,康熙“四十三年又将辰洮清道移驻,添设凤凰营通判,以资弹压”。
还有贵州南笼厅(安笼厅)的例子更早一些。 康熙二十五年(1686)“改安笼所为南笼厅,移安顺通判驻其地”〔30〕。
但是,既然说到起源,其意义还是归于四川的叙永厅。康熙《叙永厅志》记载“天启初土官奢崇,明叛讨平之,改土为叙永厅,设同知一员……皇清因之”。关于日期,《叙州府叙永厅志序》更详细地记载“天启辛酉”〔31〕。原来如此,把“同知的派遣”称为“厅”,此现象不是清朝的独创,而是在明末时期具有起源的。
作为清朝地方行政制度的“直隶厅”与“散厅”是乾隆三十年代中期才成为“定制”,即行政机构化了。其转折点是“直隶厅”的成立。在此之前的康熙、雍正年间,也有“同知或通判的派遣”,但这些例子当时还没被看作正式的行政机构。把这些“同知或通判的派遣”称为“厅”,此事习惯上已经成立了(但是例子不多)。这些“厅”的最早例子可溯及到明末天启时期的四川“叙永厅”。
注释:
〔1〕《清朝文献通考》卷二六九——二九二《舆地一——二十四》。
〔2〕乾隆《大清会典》卷八《户部》。
〔3〕嘉庆《大清会典》卷十《户部》。
〔4〕《清世宗实录》卷五六,雍正五年四月戊申条。 从此可以看出:州通判的派遣不被看作“厅”的设置。
〔5〕《清世宗实录》卷六六,雍正六年二月戊戌条。
〔6〕《清世宗实录》卷六七,雍正六年三月甲戌条。
〔7〕《清世宗实录》卷八四,雍正七年闰七月丁酉条。
〔8〕《清世宗实录》卷八九,雍正七年十二月戊申条。
〔9〕《清世宗实录》卷一一六,雍正十年三月戊寅条。
〔10〕《清世宗实录》卷一一七,雍正十年四月辛卯条。
〔11〕《清世宗实录》卷一三六,雍正十一年十月乙卯条。
〔12〕《清世宗实录》卷一四一,雍正十二年三月辛巳条。
〔13〕《清高宗实录》卷二○三,乾隆八年十月甲戌条。
〔14〕《清高宗实录》卷五一三,乾隆二十一年五月乙未条。
〔15〕《清高宗实录》卷二八六,乾隆十二年三月乙未条。
〔16〕《清高宗实录》卷六三六,乾隆二十六年五月癸丑条。
〔17〕《清高宗实录》卷九三八,乾隆三十八年七月癸亥条。
〔18〕《清高宗实录》卷八五一,乾隆三十五年正月丁未条。
〔19〕《清高宗实录》卷八六四,乾隆三十五年七月甲辰条。
〔20〕《清世宗实录》卷三一,雍正三年四月乙未条。
〔21〕乾隆《口北三厅志》《叙》,乾隆二十三年刻。
〔22〕因此“叙永厅”应该是全国最早的直隶厅,这问题比较重要。嘉庆《直隶叙永厅志》《凡例》(嘉庆十七年叙,北京图书馆分馆方志中心所藏)记载,雍正“八年改叙永为直隶厅,县始隶焉”。《清朝文献通考》也同样认为。但是,由于下面所述的理由,这么早的日期是不可能,并当年的《清实录》里没有有关记载。《清实录》雍正五年只有如下记载:“请将永宁县,改归四川,隶于同城之叙永同知管辖”(《清世宗实录》卷六○,雍正五年八月乙未条)。总之,叙永厅何时升为直隶厅问题,乾隆二十三年乾隆《大清会典》的记载是唯一的线索。
〔23〕《清高宗实录》卷六二七,乾隆二十五年十二月乙丑条。
〔24〕《清高宗实录》卷六五一,乾隆二十六年十二月癸未条。
〔25〕《清高宗实录》卷八五二,乾隆三十五年二月庚戌条。另外,下面的例子也值得参考:嘉庆元年(1796)“谕军机大臣等,前此明亮等初到平陇所奏之折……据奏乾州、永绥所属各苗投顺者,又不下五千余户。该降苗等闻事竣后有设立苗守备千把等官,甚为款羡。此系好机会,降苗等纷纷投出,贼势日孤。明亮等者著即上紧,剿办迅奏捷音。大学士等议覆,明亮等奏请将凤凰、永绥、乾州三厅改为直隶同知,凡民苗事件”(《清仁宗实录》卷十一,嘉庆元年十一月丙寅条);嘉庆六年(1802)“升四川达州为绥定府,太平县为太平厅直隶同知”(《清仁宗实录》卷九一,嘉庆六年十一月乙亥条)。
〔26〕《清世宗实录》卷八九,雍正七年十二月戊申条。
〔27〕在雍正年间还有如下有“某某厅”名字的记载:雍正二年(1724)十月,“西宁厅准改为西宁府,其通判专管盐池即为西宁盐捕通判,所属西宁改为西宁县,碾伯所改为碾伯县……凉州厅准改为凉州府,所属凉州卫改为武威县,镇番卫改为镇番县,永昌卫改为永昌县,庄浪所改为平番县,厅县皆属凉州府。甘州厅准改甘州府,所属左右两卫改为张掖一县,山丹卫改为山丹县,高台所改为高台县,肃州之镇彝所准并入高台县,改隶甘州府”(《吏部等衙门太子太傅吏部尚书兼都察院左都御史加二级臣朱轼等谨题为河西各厅请改郡县以清吏治以利民生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吏科史书》一六七册);雍正八年(1730)二月:“吏部议覆,甘肃巡抚许容条奏……其平凉府属之固原厅归并固原州管理……巩昌府属之岷州厅改为岷州设知州一员……靖远厅改靖远县设知县一员”(《清世宗实录》卷九一,雍正八年二月乙卯条)。在此出现的甘肃省,西宁厅、凉州厅、甘州厅、固原厅、岷州厅和靖远厅等该怎么理解呢?是否与乾隆三十年代以后的厅一样?最主要的标志是:这些厅不是新设,而是废除的对象。所以可能跟后来的不一样。接着,从引用句看出西宁厅、凉州厅、甘州厅都是管理卫、所的。雍正二年(1724)“靖远卫事务,改归靖远厅管理”(《清世宗实录》卷二五,雍正二年十月丁酉条)的表达来看,不但靖远厅,而且可能固原厅与岷州厅也是管理卫、所的。重要的是:当时的这些地区的地方志完全不涉及到“厅”的存在。请参考:乾隆《西宁府志》乾隆二十七年序,乾隆《甘州府志》乾隆四十四年刻,康熙《岷州志》康熙四十一年序(以上,北大图书馆所藏),康熙《靖远卫志》康熙四十八年刻(北京图书馆所藏)。从此看来,它们不是正式行政机构,并得被认为:过渡时期的或者明代以来的一种军事机构。康熙年间所编的上述方志都载几乎跟明代一样的官制,并“设置沿革”的内容差不多都是明代的事。康熙《岷州志》卷十二《职官上》载“抚民厅”、“抚民同知”与“监收通判”等名。康熙《靖远卫志》卷三《射部·武备志》职官也载“监收厅”与“监收通判”等名。所以笔者认为雍正年间所载的上面“厅”有可能意味着“抚民厅”或“监收厅”。
〔28〕乾隆《乾州志》卷一《都鄙志》,乾隆四年序(北京图书馆所藏)。
〔29〕乾隆《凤凰厅志》《凤凰厅志序·黄凝道》,乾隆二十三年刻本(北京图书馆分馆方志中心所藏)。可是,《清实录》的记载不大明确,请参考《清圣祖实录》卷二一八,康熙四十三年十二月丙戌条。另外,该地方志的《凤凰厅志序·郑
文》记载“令雍正五年更设永绥一厅,与凤凰特角”。乾州、凤凰、永绥三个厅,嘉庆元年(1796)同时升为直隶厅,请参考本文注〔22〕。
〔30〕乾隆《南笼府志》卷二《地理》沿革,乾隆二十九年刻。在《清实录》康熙二十六年(1687)也有如下记载:“安笼所裁并安笼厅”(《清圣祖实录》卷一三○,康熙二十六年六月戊辰条)。此后,雍正五年(1727)南笼厅改为南笼府,仍保留南笼通判,请参考《清世宗实录》卷六○,雍正五年八月癸卯条。
〔31〕康熙《叙永厅志》卷一《建置沿革》与《叙州府叙永厅志序》,康熙二十五年刻本(北京图书馆分馆方志中心所藏)。在《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叙永厅志》是唯一的康熙版厅志。另外,关于永宁县归属叙永通知的表况,请参考《清世宗实录》卷六○,雍正五年八月乙未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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