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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迈-------《野处类稿》中抄袭《韦斋集》诗句

洪迈-------《野处类稿》中抄袭《韦斋集》诗句洪迈-------《野处类稿》中抄袭《韦斋集》诗句按某网站刊登泉州海交馆研究员李玉昆先生考证洪迈《野处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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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迈-------《野处类稿》中抄袭《韦斋集》诗句

按某网站刊登泉州海交馆研究员李玉昆先生考证洪迈《野处类稿》四首如下:

《逢年与德粲同之温陵谒大智禅师医作四小诗送之》

其一:

丈室掩槐夏,与君同卧疴。平生莫逆人,裹饭谁见过。跰跹起鉴井,万古寂不波。观心要如是,造物如我何?

其二:

六年别故山,松竹故无恙。此身已天涯,飘走复何向。 清源老医师,砭灸出投杖。勿辞一往勤,挹彼上池涨。

其三。

石梁跨蠔山,永兴方壶久。凭君持一杯,往酹济川手。 遥知相携处,溟渤浸箕斗。作诗问大钧,犹有期人否?

其四:

山河我四大,物我共一体。谁为苦疾痒,搔按不容拟。

多生抱此念,耿耿未云已。那知如鱼乐,更有濠梁子。

可能是泉州海交馆李研究员在研究洪迈《野处类稿》未查看《韦斋集》中未提及的“大年”、“舍弟逢年”。某网站又信以为真,抄录该研究员之研究,而忽略了朱松的《韦斋集》,而是针对在《野处类稿》中,与“大年”和“舍弟逢年”交游唱和的作品有五首:《十一月十九日与仲猷大年绰中美中饮于南台》、《有怀舍弟逢年时归婺源以诗督之》、《上丁余膰置酒招绰中德粲德□逢年》、《用绰中韵送正臣正臣欲归隐而无资口占其意以告识者云尔》、《逢年与德粲同之温陵谒大智禅师医作四小诗送之》来研究《野处类稿》。朱松尝作《先君行状》云:“三男:松,举进士,迪功郎,初尉政和也;次柽;次槔”。再考朱松年谱,宣和五年(1123)朱松赴建州政和县尉任时,“奉二亲就养于官。仲弟柽字大年,季弟槔字逢年,俱偕行”。由此可知“大年”乃朱松仲弟朱柽,“逢年”乃朱松季弟朱槔,宣和五年朱柽、朱槔及其父母与朱松一道举家入闽。前考朱松在政和时结识谢绰中,上述作品“大年”、“逢年”、“绰中”同时出现,更说明当是朱松与朱柽、朱槔、谢绰中的交游唱和之作。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有怀舍弟逢年时归婺源以诗督之》一诗,题中“舍弟逢年”与“归婺源”之语提供了重要线索。首先是“舍弟逢年”,已经明言作者与逢年为兄弟关系。朱松季弟朱槔字逢年。而在洪迈兄弟三人中,洪迈年最少,长兄洪适字景伯,仲兄洪遵字景严,因而洪迈断无字“逢年”之舍弟。其次是“归婺源”,也是一条力证。婺源是朱松的出生地,是朱松朱槔兄弟的家乡,而洪迈乃鄱阳人,生于秀州。因此有舍弟逢年归婺源者必然是朱松,可以断定上述诗歌为朱松作无疑。

纵上考述,洪迈《野处类稿》与朱松《韦斋集》中重出的八十二首诗歌乃朱松所作无疑,洪迈《野处类稿》确系抄录朱松《韦斋集》卷一、卷二中的诗歌而成的一部伪书,清代的洪汝奎在增订钱大昕《洪容斋年谱》时,曾注意到《野处类稿》之伪,钱钟书先生亦曾提及到这一问题。惜均未予以考辨证实,亦未引起世人注意和重视。至王德毅重编《洪容斋先生年谱》时,在《野处类稿》真伪问题上,不仅未能进一步证伪,反而认为洪汝奎“所言近于武断”,而后世各种文学史与诗文总集均仍然相沿为误,讹误流传至今未止。

一、 参考文献《野处类稿》

二、 参考文献《未斋集》

三、 兰州大学文学院、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曾维刚、铁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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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朱松《韦斋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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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洪迈《野处类稿》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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