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中兴馆阁书目》记载,《古本竹书纪年》是由《纪年》、《纪令应》、《杂事》三部分构成。相关问题可参考:
本文汇总梳理《杂事》部分。
一、概述(一)体例
《杂事》属于传闻逸事。如果说《纪年》部分是正史,那《杂事》就是野史传说,其可靠性不如正史,甚至会收录与正史说法迥异的传闻。其记事相对来说比较完整、详细,会叙述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类似“纪事本末体”。
(二)起讫时间
《杂事》部分的纪事很可能开始于黄帝。
杜预说《纪年》是从夏代开始“编年相次”;《晋书·束皙传》:“其《纪年》十三篇,记夏以来至周幽王为犬戎所灭,以事接之……”。只有《史记·魏世家》集解引荀勖曰:“和峤云‘《纪年》起自黄帝'”。和峤所说的“起自黄帝”,或是指《杂事》的内容从黄帝开始,而《杂事》也是《竹书纪年》的组成部分,因此和峤这么说也可以。
程平山《竹书纪年考》认为《杂事》部分内容只占一卷,因此纪事不多。
二、正文(一)五帝部分
1.《汲冢书》云:黄帝仙去,其臣有左彻者,削木作黄帝之像,帅诸侯奉之。
《意林》卷四(《抱朴子》)
2.《竹书》云:昌意降居若水,产帝乾荒。
《山海经·海内经》注
3.《竹书纪年》曰:尧元年景子。
《隋书·律历志》
按:‘景’本为‘丙’,避唐讳改。干支纪年,一般以为是自王莽以后大规模使用,此“丙子”二字,疑荀勖、和峤等所加注释,后混入正文。
4.《括地志》云:……《竹书》云:昔尧德衰,为舜所囚也。《史记·五帝本纪》正义
《汲冢竹书》云:舜囚尧于平阳,取之帝位。《广弘明集》卷一一法琳《对傅奕废佛僧事》
《汲冢书》云:舜放尧于平阳。《史通·疑古》
5.《括地志》云:……《竹书》云: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史记·五帝本纪》正义
《竹书》亦曰:后稷放帝朱于丹水。《山海经·海内南经》注
6. 癸北氏虞帝之第三妃,而二女者,癸北氏之出也,一曰宵明,一曰烛光。见诸《汲简》。
《余论》卷九
7.《竹书》曰:颛顼产伯鲧,是维若阳,居天穆之阳。
《山海经·大荒西经》注
8. 命咎陶作刑。《纪年》云。
《北堂书钞》卷一七帝王部
(二)夏、商部分
1. (《纪年》):益干启位,启杀之。《晋书·束皙传》
《汲冢书》云:……益为启所诛。《史通·疑古》
(《竹书纪年》):后启杀益。《史通·杂说上》
按:关于禹传位一事,正史的记载是:
《史记·夏本纪》: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而皋陶卒。而后举益,任之政。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于是启遂即天子之位。
“启杀益”的说法属于野史传闻,在太史公看来可信度不高,所以未被采信。
2.《纪年》曰:后桀伐岷山,岷山女于桀二人,曰琬、曰琰。桀受二女,无子,刻其名于苕华之玉,苕是琬,华是琰。而弃其元妃于洛,曰末喜氏。末喜氏以与伊尹交,遂以间夏。(《太平御览》卷一三五皇亲部)
按:此条纪事详细,前因后果清晰,与《纪年》那种只按时间罗列事件、不述因果关系的简洁纪事有很大区别;此条也未记载天地异象,不会是《纪令应》,所以只能属于《杂事》部分。
3.《竹书》曰: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绵臣也。
(《山海经·大荒东经》注)
4.《纪年》曰:汤有七名而九征。
(《太平御览》卷八三皇王部)
5.《纪年》又称:仲壬崩,伊尹放大甲于桐,乃自立也。伊尹即位,放大甲七年,大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
(《春秋经传集解后序》,《太平御览》卷八三皇王部引杜预《春秋后序》略同)
按:此条叙事语气,一脉贯之,应是汲郡竹书原文,非是后人总结概括。
后人总结此段话的例子也有,如《广弘明集》卷一一法琳《对傅奕废佛僧事》:
《汲冢书》云:伊尹自篡立后,太甲潜出,亲杀伊尹而用其子。
可见原文与概括之文有显著差异。此条与《纪年》体例也不同,所以当属《杂事》。杜预在引用此文后议论说:
此为大与《尚书》叙说大甲事乖异,不知老叟之伏生或致忘,将此古书亦当时杂记,未足以取审也?
由此看杜预也认为此条性质属于“当时杂记”,非正史。
以《史记·殷本纪》为代表的“放太甲”说法更可信。“放太甲”意味着当下的“王”还是太甲,未来也由太甲的子嗣继位,类似的事例还有周厉王,这种赶走王后大臣摄政的极端模式在商周时代是一种可以允许的政治妥协;“废太甲自立”意味着王朝统绪将转移到伊尹家族,商汤子嗣将失去天下共主的地位,乃至不得血食,这会导致整个王族乃至王族的姻亲共同起来反抗,可以参考夏代后羿寒浞之事。
6.《括地志》云:……《竹书纪年》:自盘庚徙殷,至纣之灭,七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纣时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
(《史记·殷本纪》正义)
(三)西周部分
1.《纪年》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年不用。《文选·贤良诏》注
《纪年》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文选·永明九年策秀才文》注
2.(《纪年》):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
《晋书·束皙传》
按:《晋书·束皙传》原文:“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寿百岁也。”疑“非穆王寿百岁也”是束皙案语。
3.《纪年》曰:穆王东征天下二亿二千五百里,西征亿有九万里,南征亿有七百三里,北征二亿七里。
《开元占经》卷四
4.夷王衰弱,荒服不朝,乃命虢公率六师,伐太原之戎,至于俞泉,获马千匹。
(注:见《竹书纪年》) 《后汉书·西羌传》注
5. 《汲冢竹书纪年》:(伯盘)与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大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
《汲冢纪年》曰:幽王死,申侯、鲁侯、许文公立平王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二王并立。《通鉴外纪》卷三
按:《左传正义》所引应是《杂事》原文,《通鉴外纪》概略言之。
(待修订)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