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书纪年》是三家分晋后,魏国的史书。它上起黄帝,下到战国,是一部极其重要的史书,学者称之为“我国古代唯一留存的未经秦火和汉儒篡改的编年体通史”,是“这一时期唯一完整的年表”。
西晋出土《竹书纪年》后,立即引起轩然大波,因其与《史记》和儒家之说不投合,被指责为”好为异说”,斥责为污圣谤书。
一、否认禅让制。《纪年》说:“舜囚尧于平阳,取之帝位。”“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对于传说时代的五帝记载有多个版本,虽然《史记》影响最大,但难以定为一尊。关于尧舜禹帝王之位的更替有三种说法。
1、禅让说。《唐虞之道》说:“唐虞之道,禅而不传。尧舜之王,利天下而弗利也。禅而不传,圣之盛也。”又说:“尧舜之行,爱亲尊贤。爱亲故孝,尊贤故禅。”
《容成氏》说:“尧以天下让于贤者,天下之贤者莫之能受也。于是乎天下之人,以尧为善与贤,而卒立之。”
尧居帝位,是尚贤的结果,尧又举贤、让贤,有九子而不用,见舜之贤,而传位于舜。
舜有七子,不以其子为后,见禹之贤也,而欲为后。禹乃五让以天下贤者,不得已,然后敢受之。
禹有子五人,不以其子为后,见皋陶之贤也,而欲以为后。皋陶乃五让以天下之贤者,遂称疾不出而死。禹于是乎让益。益即伯益,佐禹治水和调驯鸟兽有功,舜帝赐姓封土。
尧传位于舜,舜传位于禹,禹传位于皋陶和伯益,传贤不传子,是谓禅让。
“禅让”是权力交接的理想方式,其特点:一是帝年老时,让各部族公认的贤德者主持国政;二是选拔的对象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锻炼和考察;三是先帝驾崩后,继位者都有“避让”之举,只有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重新回到国中继承帝位。
有人指出,禅让推政并非古人道德高尚使然,而是由于“尧禹之时,王天下者生活之清贫不亚于监门之服养,事业之艰苦远胜于臣虏之辛劳。以是言之,夫古之让天子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故传天下而不足多也。”这是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禅让制产生的物质基础。
但从陶寺遗址等发掘和历史文献记载看,事实并不如此。王者,掌握生杀、禘祭、历法、配置财富和号令军队及诸侯之大权,养尊处优,高高在上。为争夺王位同室操戈、异族火拼、弑父杀兄并不鲜见。
儒家认为,圣人具有最高智慧、崇高人格和优秀的道德品质,能够把握事物的本质和成功的规律,洞悉世间一切现象的本来面目,极高明道中庸,无所不通,成己成物。尧、舜、禹乃圣人,宽仁恭俭,忠恕诚悫,仁德动天,无远弗届,其立人立国之思想,万世不易。
孔子生活在诸侯纷争、杀伐四起、民生凋敝、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他推崇尧舜禹及其时代,把自己的价值理想对象化,目的用以增强儒家学说的权威性和说服力,更好地推行儒家的治世思想,匡正世风。
孟子亦然,他否定“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认为启得天下不是因为启是禹子,而是因为启比益更“贤”,具有合法性,这其实是孟子试图用“尚贤”思想影响社会的反映。
2、轮值说。黄帝二十五子,得姓者十四人。黄帝逝世后葬于桥山。其孙高阳立,即颛顼帝。颛顼死后,黄帝曾孙高辛立,即帝喾。喾死,子放勋立,即尧。尧死,舜立,舜是颛顼的六世孙。
黄帝,颛顼,喾,尧,舜即是五帝,黄帝是五帝之首。
尧,为华夏族。
舜,孟子认为是东夷人。《孟子·离娄下》曰:“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
禹是夏部落的英雄人物,黄帝族的后裔。
皋陶或伯益,分别为东夷之偃姓、嬴姓部族首领。
尧舜时代,已由氏族、部族发展成为部族联盟,华夏与东夷是部族联盟的两大势力,为保证最高权力顺利交接,避免联盟内讧,于是华夏与东夷在帝位上轮流坐庄的制度安排便应运而生,出现了尧(华夏)——舜(东夷)——禹(华夏)——皋陶和伯益(东夷)的现象,华夏集团与东夷集团轮流执政的轨迹十分明显。因此,启与益之间的斗争,很可能是缘于禹和启破坏了“轮流坐庄”的规则。
3、放杀说。与言及尧、舜、禹禅让事迹的《史记·五帝本纪》、《尚书》《左传》《国语》《庄子》《孟子》《荀子》等典籍相对立的有《韩非子》《竹书记年》《战国策》以及刘知几的《疑古》等。
韩非《说疑》篇说:“舜偪尧,禹偪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之弑其君者”。
刘知几在《疑古》中说得更为明确:“按《汲冢琐语》云:‘舜放尧于平阳’。而书云:‘某地有城,以囚尧为号’。识者凭斯异说,颇以禅授为疑。据《山海经》谓放勋之子为帝朱丹,而列君于帝者,得非舜而废尧,仍立尧子,俄又夺其帝者乎?斯则尧之授舜,其事难明,徒虚语耳!”
考察陶寺遗址,尧舜时代,族群相攻伐和内部急剧变化,都让人对舜囚尧产生联想,心有惧惕。
禹由于在治水和征三苗中树立的威望,以及帝舜授政而拥有的权力,使其逐步走向个人专制。禹在涂山大会诸侯时,只因防风氏首领迟到,而下令处死之。
禹还用权力驱逐了曾经推荐自己的年迈的舜,所谓舜“南巡苍梧”,实为被大禹流放。舜最后死在南方。帝都与苍梧之野(湖南永州一带)犹如地北天南,年迈的帝舜在交通运输极为原始的情况下,不到万不得已,断不会历经千难万险长途跋涉南巡,说《竹书纪年》谤圣,不足为信。
二、启杀益,夺帝位。《纪年》说:“益干启位,启杀之。”否定伯益在位日浅,功业不彰,诸侯拥戴有贤能的大禹之子启为帝之说。
禹与皋陶同为尧舜的重臣,禹是夏族首领,皋陶则出于少皞之族,生于曲阜偃地,尧赐姓曰偃,是东夷偃姓部族首领。“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而皋陶卒。封皋陶之后于英、六,或在许。”在禹年迈时,以皋陶为继承人,可是不久皋陶死了。禹封皋陶之后于安徽六安及其以西之地,或许封在今河南许昌,后为有鬲氏。故史书说,有鬲是皋陶之后,偃姓之国,江淮之间、河南许昌、山东德州一带偃姓之国甚众。
《夏本纪·正义》引《帝王纪》也说:皋陶生于曲阜。曲阜偃地,故帝因之而以赐姓曰偃。尧禅舜,命之作士。舜禅禹,禹即帝位,以咎陶最贤,荐之于天,将有禅之意。未及禅,会皋陶卒。
大禹推荐皋陶为禹的嗣位者,是因为皋陶最有贤德,符合禅让制“尚贤”的原则。皋陶是辅佐大禹治水和征伐“三苗”的第一功臣。帝舜命皋陶“作士以理民”,任命皋陶为司法之官,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皋陶公正司法,刑教兼施,要求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使社会和谐,天下大治。
为后世称颂不已的禅让制度,却因“皋陶卒,禹又授天下于益”,而令人疑窦丛生。《史记·夏本纪》记载:
(禹)封皋陶之后于英、六,或在许。而后举益,任之政,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于是启遂即天子之位,是为夏后帝启。
说益“佐禹日浅,天下未洽”,实在令人难以信服。大费(伯益)与禹平治水土,功成,帝舜赐禹玄圭。禹对帝舜说平治水土之功,并非自己独有,大费亦有辅佐之功,暗示帝舜也应赏赐大费。于是,帝舜“赞禹功,其赐尔皁游”,说大费子孙后代将会繁盛。
大费辅佐帝舜调训鸟兽,鸟兽多驯服,有政绩,是为柏翳。舜赐姓嬴氏。
尧统治时,选贤任能,但并未分职,舜执政后,进一步设立管理部落联盟的官职,选任贤能之人如禹、弃、契、皋陶、益、垂等分职管理各项事务,舜对其三岁一考绩,考核三次后奖优罚劣,结果皋陶、弃、契、益、垂等都在各自官位上做出了优异成绩。
事实应该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下》所说:“禹爱益而任天下于益,已而以启人为吏。及老,而以启为不足任天下,故传天下于益,而势重尽在启也。已而启与友党攻益而夺天下,是禹名传天下于益,而实令启自取之也。此禹之不及尧、舜,明矣。”
伯益本来是禹的法定继承人,现在王位被启所夺,便率领强大的东夷部队向启发动进攻,打败并俘虏了启。启逃出囚禁之地,重新组织军队,向伯益反攻,经过艰苦的战斗,终于打败了伯益,伯益被启抓获并处死,这就是古书上所记的“益干启位,启杀之。”
这时夏部落在西方的同姓族邦有扈氏,觉得启继位违反了“游戏规则”,便起兵伐启。有扈氏活动于今陕西中部,力量较大。启的军队和有扈氏的军队在甘泽地方发生大战。启在战前发表了誓词《甘誓》,声讨有扈氏威侮天道、怠慢人事的罪行,表示自己要代表上天的意志去惩罚他们,鼓励自己的部属奋勇杀敌,不听命令的将士将受到惩罚。启与有扈氏两军相持了一年多的时间,最后启征服了有扈氏,“有扈氏为义而亡”。
启东平东夷,西平有扈,于是在钧台(今河南阳翟)大会诸侯,各地诸侯前来祝贺,表示拥戴他的统治,表明夏王朝的统治已经稳定。
三、伊尹夺大甲帝位,大甲杀伊尹。《纪年》说:“伊尹夺大甲王位,放大甲于桐,乃自立也。伊尹即位,放大甲七年,大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然而,史记大甲改过,伊尹迎回,还政于大甲,故根据甲骨文记载,商人世代隆重祭祀伊尹。
杜预说:“然则大甲虽见放,还杀伊尹,犹以其子为相也。此为大与《尚书》叙说大甲事乖异。不知老叟之伏生或致昏忘?将此古书亦当时杂记,未足以取审也?”究竟是伏生记忆发生差错,还是《纪年》不足为凭?杜预仍在两可之间,未便轻下结论。
《纪年》之说,也不宜轻易否定。尧派鲧治水,九年无功,淹没众多土地,被放逐而死,但并不妨碍帝舜让鲧之子禹主持平治水土,功成,赐玄圭,授政于禹。
《吕氏春秋·慎大》说:“武王胜殷,入殷……下舆,命封夏后之后于杞,立成汤之后于宋,以奉桑林。”三代及以上,杀其父而用其子,不绝其祀,并不鲜见。春秋时代,诸侯纷争,杀伐不已,但往往灭其国亦不绝其祭。远古人的观念与今人大不相同。
《楚辞天问》说:“初汤臣挚,后兹承辅。何卒官汤,尊食宗绪?”王逸注:“言伊尹佐汤命,终为天子,尊其先祖,以王者礼乐祭祀,绪业流于子孙。”《吕氏春秋·慎大》也说:“祖伊尹,世世享商。”从殷卜辞也可看出,伊尹一直受到殷人隆重的祭祀,祭法有岁、至、侑、御等多种,祭牲有牛、羊或羌人,用牲数少者为一,多者达到五十。伊尹可以配祭殷人先公先王。
左传僖公十年》说:“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亦即神灵不会享用别族的祭品,民众也不会祭祀别族的神灵。《僖公三十一年》又说:“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原因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依据这一祭祀原则,伊尹不该受到殷人的祭祀,因为传统的看法伊尹是有侁人,与殷人非同一族类。
其实,伊尹所在的伊族很可能是子姓,为殷族的支族。殷人始祖契的后裔,以国为氏者甚多,并不止殷氏一系。子姓殷氏除了世代执掌邦族大权的王族外,也应有支族如众星捧月般存在于王族周围。伊尹所自出的族氏,可能就属于殷氏内部拱卫王族的支族之一。
伊尹之伊,为族氏名;尹者,官名。伊尹,伊族之长。有侁氏女子采桑,得婴儿(伊尹)于空桑之中,空桑在今山东曲阜。伊族为殷族的支族。
四、文丁杀季历。商王文丁是武乙之子,帝乙之父,帝辛即纣王之祖父。
武丁时,通过武力征伐和国家治理,商朝达到了鼎盛时期,其后商人尊武丁为“高宗”。
武丁在位五十九年,死后,其子祖庚继位。祖庚死,其弟祖甲立,祖甲征伐西戎,重作汤刑,《史记》说祖甲淫乱,商朝开始走向衰落。
武乙是祖甲的孙子,酷爱田猎,荒于政事,蔑视神权,商朝进一步衰落。与此同时,西方兴起的周族势力不断扩张,迅速壮大。
武乙执政的第十五年,古公亶父去世,三子季历继位。季历之妻,乃来自大邑商的挚仲氏大任,季历因妻而显赫,季历之子姬昌因母而显贵。
季历即位后,带领族人发展农业生产,强化军队训练,周族日渐强盛,并继续开疆拓土,先后于武乙二十四年,灭掉周原凤凰山一带的毕程氏,武乙三十年讨伐义渠,擒义渠君而归。
商王信赖和依靠同姓与姻亲部族,对周族屏卫商王朝西北边疆的作用和功绩,格外高兴。武乙三十四年,周公季历来朝,武乙赏赐其30里地和10枚珏玉、10匹马,至此甲骨卜辞中开始出现“周侯”称谓,周族的政治地位显著提升。
武乙被雷劈死后,其子文丁即位。
此时的季历并未深思商王更替对周族的影响,继续以武力征伐西戎,丝毫没有韬光养晦之意。
文丁二年,周师长途奔袭燕京之戎,大败而归。两年后,周师又东进太行山南麓的晋东南地区,征伐余无戎,取得胜利。文丁为此赐封季历为“殷牧师”,但季历不知进退,反倒在周地公然称王,并营建程邑。文丁五年,周族征伐始呼之戎,纳入周版图。文丁十一年,周族讨伐翳徒之戎,俘获其三个重要首领。
周族强大的武力和对外扩张,对商王朝构成了严重威胁,使文丁震恐。文丁借季历奔商都报捷之机,明面褒奖季历征伐消除外患之功,赏赐其玉质圭瓒和高级香酒,给予其最高爵位一一九命之伯,暗地里却把季历软禁起来,季历郁郁而亡,故史书说“季历困而死,因谓文丁杀”。
后世史家有曰,《汲冢书》云,舜放尧于平阳,益为启所杀,伊尹为大甲所杀、季历为文丁所杀,皆是“污蔑至圣”的谤言,或云荒谬已甚。
也有人不以为然。梁启超则说:“启杀益,大甲杀伊尹两事,后人因习闻《孟子》《史记》说,骤睹此则大骇。殊不思孟子不过与魏安厘王史官同时,而孟子不在史职,闻见不逮史官之确;司马迁又不及见秦所焚之诸侯史记,其记述不过后《孟子》而已;何足据以推翻《竹书》?而论者或因此疑《竹书》之全伪,殊不知凡作伪者必投合时代心理,经汉、魏儒者鼓吹以后,伯益、伊尹辈早已如神圣不可侵犯,安有晋时作伪书之人乃肯立此等异说以资人集矢者?实则以情理论,伯益、伊尹既非超人的异类,逼位谋篡,何足为奇?启及大甲为自卫计而杀之,亦意中事。故吾侪宁认《竹书》所记为较合乎古代社会状况。《竹书》既有此等记载,適足证其不伪;而今本《竹书》削去之,则反足证其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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