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篇妖魔鬼怪,字字人情世态。本书是《见鬼》的续编,主要汇集最近三年新写的文章。
前两辑继续讨论鬼世界。作者从中国特有的志怪小说中爬梳、整理了古人对鬼世界的各种猜测与想象,描绘出鬼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一系列面向。
第三辑以介绍狐狸精为主,兼及花妖、蛇精等其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代表性的精怪,并讨论精怪与人类的纠缠。作者从日常生活着手,描述了精怪尤其是狐狸精逐渐被人类规训的种种状况。
作者谈鬼说怪,妙在通人情、得鬼趣,文字时而古雅,时而新奇,其笔下的鬼世界亦是人间的倒影。
《见鬼2:中国古代志怪小说阅读笔记》
有鬼君 著
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手撕渣男老公的女鬼
有鬼君面对那种动辄山盟海誓、天荒地老、生死不渝的套路不是很懂,但是涉及生死,必须指出的是,只有无神论者才敢这么秀,古人一般不敢随口这么说。
浙江吴兴人袁乞与妻子恩爱无比,妻子临死的时候,握着他的手说:我死之后,你还会续弦吗?袁乞说:我怎么忍心呢?如你所料,妻子死后不久,他很快就再婚。成亲没几天,就见前妻现形,怒斥负心汉:忘了你当初的誓言吗?直接拿刀砍向夫君的要害,“虽不致死,人理永废也”。(《太平广记》卷三百二十二“袁乞”)
类似的例子也见于《夷坚甲志》卷二“张夫人”。宋代的太常博士张子能的妻子郑氏是个美女,张先生与她恩爱异常。可是天妒红颜,郑氏得病早死。临死前劝丈夫再娶,张子能坚决不肯,并且指天誓日,如果有负妻子,将来要遭天谴。郑氏得此承诺,就此一瞑不视(有鬼君很怀疑这是她在钓鱼)。过了几年,一表人才的张子能被朝中权臣看中,硬是假传圣旨招他做了女婿。仕途虽然因此蒸蒸日上,可是张先生想起自己的毒誓,心中不免惴惴。果然,婚后不久,死去的郑氏就现形了,大骂张如何负心。说着“遽登榻以手拊其阴,张觉痛,疾呼家人至,无所睹,自是若阉然”(还真的是手撕)。从此天下又多一个练葵花宝典的好苗子。
对无神论者来说,死者已逝,生者自可继续生活,再婚亦无不可。只不过,古人总是认为,包括死者在内的家庭才是完整的。《右台仙馆笔记》卷十四一则故事,就说明至少在晚清,这个观念还是很普遍的。
浙江一位姓蔡的,儿子才四五岁时,他就买了一个幼女,预备将来长大了做儿媳妇。可是没等长大,女孩就死了。老蔡于是给儿子另行定了一门亲。等儿子正式结婚时,女方送新娘子来,送亲的建议,按照惯例,要在新房外设立香案,插上香烛,让新娘子在香案前叩拜,意思是身为继室,要先向正房行礼。之前的婚事,因为尚未成礼,老蔡根本不当一回事,断然拒绝。结果,夫妇拜堂时,新娘子忽然倒地,好像被人掐着脖子,口中荷荷有声。老蔡这下慌了,赶紧做了那个已死去的女孩的牌位,让新娘子对着牌位叩拜,即承认自己是续弦的,婚礼才顺利进行。(《右台仙馆笔记》卷十四)
正因为存在阴+阳的家庭观,生死不渝的誓言才特别要紧。
山东泰安的聂鹏云,与其妻子琴瑟和谐。妻子死后,他悲不自胜,妻子在冥府受到感应,恳请冥官同意,再现形,“聊与作幽会”。聂鹏云此后也不再考虑续弦,并且向妻子发誓。可是他的族人不干,这样岂非要无后?于是威逼劝说他再婚,聂鹏云想了半天,答应了,只是没敢告诉前妻。婚期临近时,妻子知道了,大骂他:“我以君义,故冒幽冥之谴;今乃质盟不卒,钟情者固如是乎?”聂鹏云无言以对,但坚决不肯退婚。
新婚之夜,前妻来大闹洞房,两任妻子,一人一鬼,就在洞房开打。老聂谁都不敢惹,谁都不敢帮,缩在屋角一直到天亮。此后,每天前妻都来闹事,也不强行跟老聂滚床单,要么死劲掐他的手臂,要么晚上在屋内对两人怒目而视。两位新人不知所措,只能生无可恋地忍着。后来还是请了个方士,“削桃为杙,钉墓四隅”,用桃木做成木钉,钉在前妻的坟墓的四角,这才镇住。(《聊斋志异》卷八“鬼妻”)
大概有人会说,不是有生死轮回吗?已经去世的人,进入轮转系统,怎么可能再回来手撕渣男?说到这里,有鬼君实在是对古人敬佩无已,为了让这一伦理原则成为超越生死的普世价值,他们连轮回问题也打上了补丁。
清代某村有个杀猪的屠户去世,当天邻村有户人家的母猪生了一头小猪。两个村子相隔四五里地,有意思的是,这头猪每天都要到屠户家躺着,赶也赶不走。猪的主人没办法,只好用链子把它锁起来。当时大家就怀疑这头猪是屠户转世。这还不算稀奇,屠户的妻子一年后改嫁,穿着新衣,正要登船去婆家,那头猪忽然冲出来,“怒目眈眈,径裂妇裙,啮其胫”,凶相毕露。众人急忙救护,把猪直接踹到水里,赶紧开船。没想到,那头倔强的猪“自水跃出,仍沿岸急追,适风利扬帆去,猪乃懊丧自归”。(《阅微草堂笔记》卷二十一)《耳谈》卷二“胡泰母”也说了类似的事,只是逝者转世为鸡,与新妇每天好勇斗狠。
既然死生相妒是宇宙洪荒的真理,那么出路在哪里?
江南某乡的陈张氏,结婚七年后丈夫去世,为生计所迫,由媒婆牵线,改嫁邻村的鳏夫张某。结婚半个月,张氏就被前夫附体:你竟然不肯为我守节,嫁给这么个low货。边说边自打耳光。张氏的家人烧纸钱求饶,可是一点不起作用。这边闹得欢,那边厢张某的前妻也来附体了:你这个薄情寡义的混账,只知道新人笑,不知道旧人在泉下伤心。也是边说边自抽耳光。
正在鸡飞狗跳的时候,那位无所不能的媒婆出现了,笑着说:这事好办。我从前都是替活人做媒,今天不妨为你们两位死鬼做一回媒呢。既然你们在阴间也是孤男寡女,不如就结为夫妻。这样你们在阴间不寂寞,不再骚扰原配,阳间的活夫妻也可以平安度日。那被女鬼附体的张某面带羞涩,低首不语。媒婆又转向被男鬼附体的张氏,那边也爽快地答应了。
媒婆正待说话,两鬼同时表示:此事如此解决,当然好极。但我们虽然身为鬼魂,也是要排面的,不可随便未婚同居,被其他鬼嘲笑。媒婆你要做主替我们剪纸人、备花轿,敲锣打鼓迎亲,摆喜酒。总之,阳间婚礼的一切程序都要不偷工减料地做足,以示我们在阴间成为合法夫妻。这样我们才不来骚扰你们。媒婆满口答应,为鬼夫妻把场面做到位,这一家就此太平无事。(《子不语》卷四“替鬼做媒”)
简单地说,要么做个有神论者,安抚好泉下的前任!要么做个彻底的无神论者,即使渣出天际也不怕。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