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熙宁年间,王安石厉行改革,被称为“熙宁变法”。王安石变法通过改革抑制土地兼并,减轻赋税负担,取消贵族特权,充实了国库。然而,神宗驾崩后,王安石变法成果被其政敌摧毁,宋朝的最后一线生机也随之消失。从此,宋朝抱着文人的清高和祖宗的成法,在软弱可欺、强敌环伺、财政困窘的噩梦中挣扎。
一、少年英才
王安石画像
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王安石(1021~1086)出生于临川(今抚州市临川区),字介甫,号半山。
父亲王益,时任临川军判官。王安石自幼聪颖,酷爱读书,过目不忘,下笔成文。稍长,跟随父亲宦游各地,接触现实,体验民间疾苦。文章立论高深奇丽,旁征博引,始有移风易俗之志。
宋仁宗景佑四年(1037年),王安石随父入京,以文结识好友曾巩,曾巩向欧阳修推荐其文,大获赞赏。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授淮南节度判官。任满后,王安石放弃了京试入馆阁的机会,调为鄞县知县。王安石在任四年,兴修水利、扩办学校,初显政绩。
皇祐三年(1051年),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爱民,治绩斐然。宰相文彦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纪守道向宋仁宗举荐,请求朝廷褒奖以激励风俗,王安石以不想激起越级提拔之风为由拒绝。欧阳修举荐为谏官,王安石以祖母年高推辞。欧阳修又以王安石须俸禄养家为由,任命他为群牧判官。不久王安石出任常州知州,得与周敦颐相知,声誉日隆。
王安石主张“发富民之藏”以救“贫民”。“有司必不得已,不若取诸富民之有良田得谷多而售数倍之者。贫民被灾。不可不恤也”宋代董煟所著《教荒活民书》,以封建国家从皇帝到各级官吏职责为根据,提出在救荒时各自应该完成的工作。他讲道:“赈济者,用义仓米施及老、幼、残疾、孤、贫等人。米不足,或散钱与之,即用库银籴豆、麦、菽、粟之类,亦可”。有学者认为董煟提出了系统的赈济学说理论,特别提出了对残疾人群体的救助,为后世的救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宋代还特别注重仓储在救灾救济中的作用。历代出现过的仓储形式在宋代几乎都曾设立过,如常平仓、社仓、义仓等,另外还有广惠仓、半储仓、平余仓则是宋代的创举。这些仓储形式对救济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下诏设置广惠仓,救济老幼贫疾不能自存者。
二、陈说政事
嘉佑三年(1058年),王安石调为度支判官,进京述职,作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在此次上疏中,王安石总结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经历,指出国家积弱积贫的现实:经济困窘、社会风气败坏、国防安全堪忧,认为症结的根源在于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于效法古圣先贤之道、改革制度,进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设想,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
王安石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并以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至覆灭的事实为例,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但宋仁宗并未采纳王安石的变法主张。
三、恳辞入朝
此后,朝廷多次委任王安石以馆阁之职,均固辞不就。士大夫们以为王安石无意功名,不求仕途,遗憾无缘结识;朝廷屡次想委以重任,都担心王安石不愿出仕。朝廷任命王安石与人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辞谢多次才接受。不久王安石任职集贤院,知制诰,审查京城刑狱案件,朝众士大夫都引为盛事。
王安石在京任职期间,朝廷规定舍人院不得申请删改诏书文字,王安石认为立法不该如此,据理力争,得罪了王公大臣。嘉祐八年(1063年),王安石母亲病逝,遂辞官回江宁守丧。
宋英宗继位后(1063年—1066年),屡次征召赴京任职,王安石均以服母丧和有病为由,拒绝入朝。
四、越次入对
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宋神宗赵顼即位,神宗做太子时就很欣赏法家思想,他在读《韩非子》时曾说:“天下弊事很多,不可不改革。”
因久慕王安石之名,起用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从此王安石深得神宗器重。
如今,20岁的新皇登基,自然要锐意改革,富国强兵,改变前朝遗留下来的暮气沉沉的政局和危机四伏的现状。
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宋神宗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召见王安石。王安石提出“治国之道,首先要确定革新方法”;勉励神宗效法尧舜,简明法制。神宗认同王安石的相关主张,要求其尽心辅佐,共同完成这一任务。
王安石随后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指出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
五、开始变法
王安石像
他少年时,曾随着做官的父亲到过许多地方,对当时的社会问题有一些感性的认识。
庆历四年(1044),王安石进士第四名及第,步入官场。多年为官经历,使王安石深切地认识到土地兼并是导致当时社会普遍贫困化的主要根源之所在,更严重的危害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于是,一场在中国历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法运动轰轰烈烈地展开了,围绕富国强兵这一目标,王安石先后推行了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均税等新法。
变法伊始,王安石对神宗提出奸佞之论,建议神宗要辨别小人并加以惩处。新法颁布后,王安石擢拔吕惠卿、章惇、蔡确等多人,参与变法的实施。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法令颁行不足一年,围绕变法,拥护与反对两派就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
御史中丞吕诲控诉王安石变法十大过失,神宗贬为地方官,王安石举荐吕公著代替其职。韩琦上疏规劝神宗停止青苗法,在反对派的巨大压力下,神宗打算同意,执政曾公亮、陈升之等乘机附和,王安石虽多方辩驳,神宗仍然认为应听取各方面的建议。随后,王安石称病在家,继而请求辞官归隐。韩绛等规劝,神宗挽留王安石,王安石遂陈数朝廷内外诸官互相依附勾结的情况,进言神宗要不畏流俗,心怀天下。
御史刘述、刘琦、钱顗、孙昌龄、王子韶、程颢、张戬、陈襄、陈荐、谢景温、杨绘、刘挚,谏官范纯仁、李常、孙觉、胡宗愈都因为与王安石意见不合,相继离开朝廷。王安石很快提升秀州推官李定任御史。知制诰宋敏求、李大临,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弹劾李定违背孝道,皆被罢出朝廷。其后,吕惠卿因父亲去世离开朝廷,王安石便对曾布委以重任,对他非常信任。
熙宁三年(1070年),司马光三次写信给王安石(《与王介甫书》),列举实施新法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回信(《答司马谏议书》),对司马光的指责逐一反驳,并批评士大夫阶层的因循守旧,表明坚持变法的决心。随后神宗欲起用司马光任枢密副使,司马光趁机复议废止新法,神宗没答应,司马光遂辞职离京。
熙宁四年(1071年),开封百姓为逃避保甲,出现自断手腕现象,知府韩维报告朝廷,王安石认为施行新政,士大夫尚且争议纷纷,百姓更容易受到蛊惑。神宗则认为应听取百姓之言。
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积贫局面的改变:
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增长。通过一系列理财新法的实行,国家增加了“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新的财政收入项目,在发展生产、均平赋税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国库充裕,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
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市易法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部分收归国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免役法的推行使农户所受的赋税剥削有所减轻,大力兴建农田水利工程,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社会经济发展,人民负担减轻,呈现了百年来不曾有过的繁荣景象。
积弱局面的改善:
改变“积贫积弱”的现象是王安石变法的总方针,富国强兵是变法的总目的。通过“强兵之法”的推行,积弱局面得以缓解,北宋国力有所增强。保甲法的推行,加强了农村的封建统治秩序,维护了农村的社会治安,建立了全国性的军事储备,并节省了大量训练费用;裁兵法提高了 军队士兵素质;将兵法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保马法使马匹的质量和数量大大提高,同时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军器监法增加了武器的生产量,质量也有所改善。
变法的强兵措施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挥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收复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受抚羌族三十万帐。这是北宋军事上一次空前的大捷,也是两宋时期汉民族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作战时,北宋朝廷开疆拓土、大展神威而大获全胜的唯一战例。同时培养出了王韶、章楶等杰出将领,并建立起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对宋与西夏的战争格局掀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王安石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的,前后推行了近15年,乡村地主和自耕农都减轻了部分差役和赋税负担,国家增加了财政收入,朝廷内外的仓库所积存的钱粟“无不充衍”。
南京半山园王安石故居:王安石“熙宁新法”失败后,退居在这里,封荆国公,世称荆公。
六、变法失败
王安石虽然有着改革者的勃勃雄心和坚强意志,可他做事执拗,冷面无情,人称“拗相公”。他大刀阔斧的改革,得罪了朝野上上下下所有的既得利益者。
人不和,政不通,再好的决策都难以执行,前功尽弃,拗相公王安石的变法就是如此。这个倔强的政治家并没有丝毫的退却,他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三不足”思想向神宗表明自己励志改革的决心。
可惜,宋神宗并不像王安石那么坚决,他渐渐动摇起来。
特别是在熙宁七年(1074)河北大旱,数月无雨,灾民遍地。一些官员趁机散布谣言,说是变法遭到了天谴,才发生了旱灾。神宗的祖母曹太后和生母高太后也在神宗面前哭诉“王安石乱天下”。为此,神宗整日长吁短叹,不知如何是好。王安石见此,愤而辞职,回江宁府(治所在今南京)去休养。
王安石罢相后,奏请皇帝让吕惠卿任参知政事,又要求召韩绛代替自己,二人坚持王安石制定的成法。吕惠卿掌握大权后,担心王安石回朝,借办理郑侠案件的机会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又兴起李士宁案件来倾覆王安石。韩绛觉察到吕惠卿的用意,秘密奏请召回王安石。
第二年二月,神宗再次召王安石回京任宰相,可是几个月后,天空中彗星滑过,人们认为这是不吉利的预兆,纷纷攻击新法。无论王安石如何为新法辩护,神宗还是犹豫不定。
成也神宗,败也神宗。
神宗的动摇使王安石失去了支持力量,各地对新政阳奉阴违。第二年春天,处处碰壁的王安石眼见自己的主张无法贯彻执行,再一次辞去相位。
元丰八年(1085),哲宗继位,高太后听政,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重新掌权,新法立刻被废除。王安石的变法最终以失败告终,但因对变法的态度而形成的新旧两党之间的相互攻击,一直贯穿了整个北宋中后期,直至北宋灭亡。
元祐元年(1086年)四月,王安石病逝,享年六十六岁,获赠太傅,葬于江宁半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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