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穆天子传》中记载的浊繇氏、骨飦氏、巨蒐是三个部落的名称,这三个部落都保留着原始古朴的生存状态。浊繇氏由饮用凝止的沼泽浑水而得名,它所处地区的滔水,指的是凝滞而不流动的死水。骨飦氏应是胥飦氏,是因为以炒米类为主食而得名,它所处的苏谷指的是取用野草的山谷,那里的居民以野草的纤维制作衣服、被子。巨蒐指的是重视狩猎的部落, 因此而得名,它所处的焚留之山,指的是火猎之山,属于猎场,处于河套地区。
关 键 词:周穆王西行 部落名称 地名 原始生存状态
《穆天子传》一书记载周穆王的西行经历,对沿线众多部落的自然地理环境,当地居民的生存状态等均有具体的叙述。这些处于西北边远地区的部落,有的发展水平与中土接近,有的则相对滞后,保留较多的原始遗风,其中浊繇氏、骨飦氏、巨蒐属于后一种类型。《穆天子传》对这三个部落所做的记载,在明确标示部落名称的同时,对于它们所处区域的地名也做了交代。这三个部落的名称与所处区域名称之间是否存在关联,也是《穆天子传》名物研究不容回避的问题。
01
浊繇氏
《穆天子传》卷四记载,周穆王西游返回途中,“庚辰,至于滔水,浊繇氏之所食”。郭璞注:“《山海经》曰:‘有川名曰三淖水,昆吾之所食。’亦此类。”郭璞所引《山海经》的条目见于《大荒西经》,具体记载如下:“有三泽水,名曰三淖,昆吾之所食也。”袁珂在为此条作注时,又转引郭璞的观点:“《穆天子传》(卷四)曰:‘滔水,浊繇氏之所食。’亦此类也。”郭璞把《穆天子传》的浊繇氏与《大荒西经》的昆吾相提并论,认为二者属于同一类型,可以相互印证。既然如此,通过解析昆吾之所食的三淖,就能够对浊繇氏这个名称的含义有准确的把握和理解。
昆吾之所食三淖,是“三泽水”,即三处沼泽或湖泽的水,泽指沼泽、湖泽,即聚水的洼地。三泽水又称三淖,原因何在呢?《说文解字·水部》:“淖,泥也。从水,卓声。”段玉裁注:“《左传》曰:‘有淖于前,乃左右相违于淖。’杜注同。《仓颉》篇云:‘深泥也。’”淖指的是泥泞,是水与土相混合而形成的泥浆、稀泥。昆吾取用的三淖水,指的是三处沼泽地的水,是浑浊的水,质量很差,洁净度极低。
《穆天子传》卷四记载的浊繇氏生活在滔水岸边,这里的滔字,用的是其特殊含义。《庄子·田子方》篇假托颜回之口赞扬孔子:“夫子不言而信,不比而周,无器而民滔乎前。”成玄英疏:“实无人君之位而民足蹈乎前而众聚也。”陆德明《释文》:“谓无人君之器,滔聚其前也。”淤陆德明、成玄英都是以聚释滔,滔指的是聚集。钟泰称:“‘滔’如《书·尧典》‘浩浩滔天’之滔,犹言拥也。”于拥与聚含义相近,洪水滔天指洪水聚集到天一样的高度。滔有聚集之义,《穆天子传》提到的滔水,用的正是滔字的这种含义。所谓的滔水,指聚积在低洼之处的水,凝止不动的水。《庄子·刻意》篇称:“水之性,不杂则清,莫动则平。郁闭而不流,亦不能清。”盂凝止郁闭的水是死水,由此导致各种微生物繁衍,导致水质变坏,浑浊不清,这个道理已经为现代科学所证实。周穆王一行所经由的区域称为滔水,即聚积凝止的水域,指浑浊之水。那里的部落名称冠以浊字,是由当地的水质浑浊而来。
浊繇氏这个名称缀以繇字,取的是繇字的本义。《说文解字·系部》:“繇,随从也。”段玉裁注:“从系者,谓引之而往也。……有所系而随从之也。”榆繇字的构形从系,指的是受牵系而前往。所谓的浊繇氏,指受到浑浊之水的牵系而不得不前往取用。浊繇氏这个名称显示,该地先民饮用的是浑浊的凝止状态的地表水,是从沼泽地取水以供日常生活之用。
《穆天子传》把饮用浑水的部落称为浊繇氏,是根据当地先民的生存状态而命名。这种称谓是名实相副,同时体现来自中土的周穆王一行对当地土著居民这种生存状态的关注。《世本·作篇》记载:“伯益作井。”虞除此之外,《吕氏春秋·勿躬》《淮南子·本经训》也有这方面的记载。对此,徐旭生有如下论述:“据《孟子》及《史记·秦本纪》所说,伯益是一个跟着禹治水的人。那末他是一个用石器时代末期(或铜器时代初期)的简陋工具,常时在河湖附近挖土取深的人。……凿井技术为常时挖土的伯益所发明,最合逻辑。”愚先秦文献有关伯益作井的记载是比较可信的,凿井技术的发明是大禹治水的一项重要副产品。周穆王所处的西周中期,中土已经普遍饮用井水,而把湖泽直接作为饮用水的地区较为罕见。正因为如此,周穆王西行沿途遇到饮用湖泽浑浊之水的土著居民,自然引起来自中土之人的高度关注,根据当地居民的饮用水来源给部落命名,并把他们的生存状态加以记录。
《穆天子传》卷四记载:“庚辰,至于滔水,浊繇氏之所食。辛巳,天子东征。”舆周穆王一行到达浊繇氏部落之后,第二天就离开那里向东行进。没有在那里停留几天,也没有宴饮之类的仪式,这是因为那里的生存条件比较恶劣,不宜作长期停留,也缺乏接待大队人马的条件,周穆王一行只好匆匆离开。
02
骨飦氏
《穆天子传》卷四有如下记载:“辛巳,天子东征。癸未,至于苏谷,骨飦氏之所衣被。”郭璞注:“言谷中有草木,皮可以为衣被。”淤周穆王一行所到达的地区称为苏谷,谷指山谷,苏则是指草类植物。扬雄《方言》卷三:“苏、芥,草也。江淮南楚之间曰苏,自关而西,或曰草,或曰芥,南楚江湘之间谓之芥。”对此,华学诚所作解释如下:
蘓,同“苏”。《广雅·释草》:“苏,草也。”王念孙《疏证》:“《列子·周穆王篇》云:‘其宫榭若累块积苏焉,’《素问·移精变气论》云:‘十日不已,治以草苏。’草谓之苏,因而取草亦谓之苏。《庄子·天运》:‘苏者取而爨之。’李颐注云:‘苏,草也。取草者得以炊也。’钱绎《方言笺疏》:‘是草谓之苏,取草亦谓之苏,犹草谓之刍,取草亦谓之刍,薪谓之樵,采薪亦谓之樵,义并相因也。’”
周穆王所经历的地域称为苏谷,顾名思义,就是生有野草的山谷,或是人们取草的山谷。苏谷所产的野草,是骨飦氏部落制作衣服、被子等生活用品的原料,是用野草的纤维进行加工制作。属于就地取材,利用苏谷的野草资源制作蔽身御寒的用品。周穆王所处的历史阶段,中土制作衣服、被子等生活用品的主要原料是丝和麻,同时也兼用野生植物的纤维。《诗经·周南·葛覃》第二章如下: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莫莫。是刈是濩,为为,服之无斁。
毛传:“濩,煮之也。精曰,粗曰。斁,厌也。”盂葛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它的纤维可以织布、制鞋。《诗经·魏风·葛屦》其中就提到用葛草编织的鞋子。先秦时期的中土虽然也用野生植物的纤维作为纺织的原料,但是它所处的是辅助地位,而不是以它为主导。因此,周穆王一行见到骨飦氏部落主要用野生植物纤维制作衣服被子等生活用品,产生一种新奇感,把它作为重要的习俗事象予以记载。《墨子·辞过》篇称:“古之民未知为衣服时,衣皮带茭。”榆茭指干草,带茭就是把干草用作衣带,即以草绳充当衣带。先秦文献追述原始先民的生存状态,把衣服类用品全都取自野生的动植物皮毛纤维作为重要特征。周穆王一行所经由的骨飦氏部落,其衣被等生活用品是以苏谷的野草作为原料,保留的是原始遗风。
骨飦氏作为部落名称冠以骨字,骨当是胥字之讹。《穆天子传》卷二记载:“于是降雨七日,天子留骨六师之属。”郭璞注:“穆王马骏而御良,故行辄出从众前。”虞按照郭璞所作的解释去理解这段文字,留骨指的是周穆王因为前行速度快,在路途上等待随行人员前来。可是,留骨二字很难表达上述意义。有鉴于此,有的学者做出如下推断:“檀萃:‘骨当为胥,……胥者,待也。’洪颐煊:‘骨疑是胥字之讹。’”愚所作的推断是合理的,骨确实应是胥字之讹。留骨,应是留胥,即停留等待。《穆天子传》卷二提到留骨之邦,应是留胥之邦,即在那里进行停留等待的地方。至于作为部落名称的骨飦氏,亦当作胥飦氏。
胥字有多种义项,其中一种含义指的是辅持。扬雄《方言》卷六:“胥,由,辅也。吴越曰胥,燕之北鄙曰由。”华学诚所作的解释如下:
“胥”训为“相”,“相”谓辅持。《易·泰》:“辅相天地之宜。”孔颖达疏:“相,助也。当辅助天地所生之宜。”是也。谓“相”为“胥”,盖方言语转也。“相”、“胥”双声,韵部对转,是吴越人念“相”音如“胥”,“胥,辅也”犹言“相,辅也”。
胥有辅持、辅助之义,所谓的骨飦氏,亦即胥飦氏,指的是依赖飦加以辅持的部落。飦字的构形从食,指的是食物。那么,飦究竟指的是何种食物呢?这需要进行深入的辨析。《说文解字·部》:“,鬻也。……飦,鬻或从食,干声。”于鬻,粥的繁体。这是把飦字释为粥,即稀饭。《孟子·滕文公上》:“三年之丧,斋疏之服,飦粥之食,自天子至于庶人,三代共之。”赵岐注:“飦,糜粥也。”盂这里还是把飦释为粥。许慎、赵岐均是东汉人,他们对飦字所作的解释是一致的,所给出的结论在后代得到普遍的认可。
把飦字释为粥,飦字的构形从食、从干,何以具有这种含义,这从文字构形上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再从《穆天子传》卷四提到的骨飦氏,亦即胥飦氏来看,该部落生活在西北边远地区,如果是以稀饭为主食,无法适应当地的气候条件,而且史书也见不到西北边远地区先民以粥为主食的记载。对飦字的含义,古代还有另一种解释,《集韵·寒韵》释为“燥饭”榆,所谓的燥饭,指与常见米饭相区别的饭,其中没有水分,显然,指的应是炒米类食物。
飦字的构形从食、从干。干的本义指盾牌,这种防护性武器质地坚硬,因此,构形从干的字,往往有坚实之义,表示硬度大。骭,指人的小腿或肋骨,是人体硬度大的部位。杆,或指檀树、柘树,都是硬度大的树木;有时指木棍,也是取其坚硬之义。秆,禾类植物的茎,亦是庄稼硬度大的部位。竿,竹子的主干、竹竿,皆以坚硬著称。丹干,见于《荀子》的《王制》《正论》。丹指红色,干指砂,丹干指朱砂,用的还是干字的坚硬之义。依此类推,飦应指硬度较大的食物,《集韵》释为燥饭的说法是可取的。燥饭指炒米类食物,这种食物易于加工,只须将生米炒熟即可,较之于常见的米饭,它的硬度大,正是飦字构形从干所表达的意义,与前边提到的骭、杆、秆、竿,属于同一系列,所指的对象都有硬度大的特点。所谓的骨飦氏,亦即胥飦氏,所依赖的主要食物是飦,即炒米,是因所用主要食品而得名,这种食品易于制作,能够长期保存而不变质,并且便于携带,抗饥饿性能强,是古代北方边远地区先民的重要食品。直到现在,内蒙古牧民还把炒米作为一种美食而享用。《穆天子传》的记载表明,早在先秦时期,西北边远地区的先民就已经把炒米作为主要食物,是中国古代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穆天子传》卷三有如下记载:“乙巳,□诸飦献酒于天子。天子赐之黄金之罂、贝带、朱丹七十裹。诸飦乃膜拜而受之。”郭璞注:“诸飦,亦人名。”虞如前所述,骨飦氏即胥飦氏,是因为以炒米为主食而得名,飦指炒米类食物。这里提到的诸飦,应当与胥飦氏存在关联。诸飦这个名称冠以诸字,用的是它的特殊含义,指的是亲属的旁支,相当于庶。所谓的诸飦,指胥飦氏的别系旁支,并且已经离开胥飦氏故地而移居他处,因此,在周穆王到达胥飦氏部落之前,诸飦向路过当地的周穆王献酒,周穆王对他以礼相待,回赠厚重的礼品。
《穆天子传》卷四记载,浊繇氏与胥飦氏两个部落相邻。周穆王路过浊繇氏,胥飦氏之后,“乃遂东征,庚寅至于重氏黑水之阿。”愚重氏位于黑水之阿,即黑水的曲折之处。《山海经·海内西经》对昆仑之墟有如下记载:“洋水,黑水出西北隅以东,东行,又东北,南入海。”淤黑水位于昆仑之丘北部,发源于昆仑之丘西北而向东流。重氏位于黑水之阿,是在昆仑之丘的北方。浊繇氏、胥飦氏位于重氏西部,这两个部落位于昆仑之丘西北方,《穆天子传》的相关记载,可以印证这个结论。浊繇氏、胥飦氏,作为生活在昆仑之丘西北的古代先民,还处于原始古朴的生存状态。浊繇氏饮用浑浊的水,胥飦氏用野草的纤维制作衣服、被子等生活用品,主要食物是炒米。这两个部落是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因此,周穆王一行从那里匆匆路过,没有像在某些经由地点那样较长时间驻留,或者安排游乐、集会等活动,《穆天子传》所作的叙述也很简略。
03
巨蒐
《穆天子传》卷四有如下记载:
天子乃遂东南翔行,驰驱千里,至于巨蒐。之人奴,乃献白鹄之血,以饮天子,因具牛羊之湩,以洗天子之足,及二乘之人。甲戌,巨嵬之奴觞天子于焚留之山。
郭璞注:“湩,乳也。今江南人亦呼乳为湩。”于部落名称巨蒐,巨指大,蒐指狩猎。所谓巨蒐,就是大肆狩猎,以狩猎为大事,以狩猎立邦。这个部落的首领向周穆王一行奉献白鹄之血以供饮用,白鹄指白天鹅,显然是狩猎所得。《礼记·礼运》在追述远古先民的生存状态时称:“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盂巨蒐氏把天鹅的血作为饮料,保留的是原始遗风。巨蒐氏首领还向周穆王一行提供牛羊的乳汁,用以洗脚,这表明巨蒐氏的游牧业比较发达。在中国古代,游牧和狩猎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史记·匈奴列传》在叙述匈奴的产业结构和生存状态时,一方面指出这个民族“随畜牧而转移”,“逐水草而居”,过着游牧生活;另一方面又写道:“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榆匈奴民族长于骑射,因此狩猎是重要的食物来源。巨蒐氏的生存状态与匈奴相似,畜牧和狩猎是它的两大支柱产业,很大程度上保留着原始自然经济的基本属性。
巨蒐氏首领“觞天子于焚留之山”,对于这个山名,顾实写道:“且第即焚留之云,而顾名思义,将为猎火而烧残,抑兵火之劫余耶?”虞对焚留之山名称的由来,这里提出两种可能性,而第一种推测更合乎历史事实。巨蒐氏这个名称是由该部落重视狩猎而来,古代早期的狩猎,往往首先放火焚烧草木把野兽驱赶出来,然后进行猎杀捕获。《战国策·楚策二》记载:“于是楚王游于云梦,结驷千乘,旌旗蔽日。野火之起也若云蜺,兕虎之嗥声若雷霆。”对于其中的野火,范祥雍所作的考证如下:
“野火之起”谓火猎。《尔雅·释天》:“火田为狩。”郭注:“放火烧草。”“猎”亦为“狩”。《诗·郑风·大叔于田》:“叔在薮,火烈具举。襢裼暴虎,献于公所。”郑薮圃田,犹楚薮云梦,并为田猎之所。《吕氏春秋·义赏篇》云:“焚薮而田,岂不获得。”又扬雄《羽猎赋》云:“举燧烈火,辔者施技。”皆言火猎。
用放火焚烧草木的方式进行狩猎,是极为原始的狩猎方式。这种对自然生态造成严重破坏的火猎,先秦时期仍然在中土延续,处于西北边远地区的巨蒐,同样也进行火猎,焚留之山这个名称,投射出的是火猎的印记。巨蒐氏首领“觞天子于焚留之山”,是在他的猎场款待周穆王一行,带有鲜明的狩猎文化的特色,表现了这位首领对本部落擅长狩猎而产生的自豪感。周穆王同样喜欢狩猎,《穆天子传》记载,他曾经在苦山,即当地称为茂苑的地方休猎。淤离开西王母之邦以后,“□六师之人翔畋于旷原,得获无疆,鸟兽绝群”。擅长狩猎的巨蒐氏首领,在他的猎场款待同样喜欢狩猎的周穆王一行,宾主双方可谓情趣投合,默契相得。
《逸周书·王会解》叙述西周时期的朝会场面,其中有如下条目:“渠叟以犬。犬者,露犬也,能飞,食虎豹。”渠叟,即《穆天子传》记载的巨蒐。巨、渠都有表示大的义项,形音相近而意义相通。叟是蒐的同音假借。渠叟,或作渠搜。王贻梁指出:“诸说巨蒐为古渠搜,可信。此是《穆传》中能够与其他古代文献相印证的为数寥寥中的一个。”《逸周书·王会解》有关渠叟的条目带有历史传说的性质,对于研究《穆天子传》中的巨蒐氏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渠叟向周王朝进贡的礼品称为露犬,所谓的露,指的是露天。露犬是指生存在露天的犬,无须窝棚洞穴作为遮蔽,可见这种犬的生存能力很强,生命力旺盛。露犬又称为犬。《说文解字·鼠部》:“,胡地风鼠。从鼠,勺声。”虞所谓的风鼠,指的是奔逸之鼠,跑的速度很快。风,指奔逸。露犬又称为犬,它既能在露天生存,又能像鼠那样飞跑狂奔,这种犬用于狩猎无疑是最适宜的。渠叟向周王朝奉献的露犬是本地的土特产,是适宜狩猎的良犬,由此也可以看出渠叟是擅长狩猎的部落,能够与《穆天子传》的相关记载彼此印证。
关于巨蒐,亦即渠搜所处的具体地域,学界已有比较一致的看法,钱伯泉据《逸周书·王会解》《水经注·河水注》等记载,得出如下结论:
可知上古的渠搜在周国的北方,今河套内外,后来大部分迁到葱岭以西,小部留在故地,所以汉、唐各代在朔方郡设有渠搜县。
这个结论得到普遍的认可。周穆王所经由的巨蒐氏之地在今河套地区,《穆天子传》的具体记载提供了充分的内证。
结语
《穆天子传》记载的浊繇氏、骨飦氏、巨蒐氏,及其所处的滔水、苏谷、焚留之山,都是属于专用名词,即所谓的名物。通过以上辨析梳理不难看出,这些名物不是抽象的标签,而是有其实际内涵。对于这些名物不但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就是既要明白这些名物的具体所指,又要了解所指的客观对象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名称。由此就涉及到对这部书的名物进行辨析应当遵循的理路。
王贻梁在评论《穆天子传》卷三所载的西王母谣时写道:“此辞可由中原人译写,如近人以七言诗形式等译作外国人诗一样。”事实的确如此,全书均是用当时通行的华夏语进行书写,没有其他语种错杂其间。所以,必须根据汉字的特点进行辨析,兼顾名物所用文字的音、形、义。
《穆天子传》记载的浊繇氏、骨飦氏、巨蒐氏,及其所处的滔水、苏谷、焚留之山,分属于两个系列。前一个系列是部落名称,后一个系列是地名。可是,这两个系列并不是各自分立不存在彼此的关联,而是具有相互对应的关系。滔水与浊繇氏相对应,苏谷与骨飦氏相对应,巨蒐氏与焚留之山相对应。这三组各自相互对应的名物,彼此之间的联系不是一种类型,而是多种方式。揭示出各组两个名物之间相互联系的多样性,才能做到对历史丰富性的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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